十六、浙江省

十六、浙江省

民国时期浙江发行纸币的机构有浙江银行、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浙江地方银行、浙江省农业银行和浙江省银行。

浙江银行是1909年由浙江官钱局改组设立,资本为542000两,官商合办,发行有银两票、铜元票和银元票。1910年仅上海分行就发行了银元票241212元。辛亥革命后改组为中华民国浙江银行,发行总额原定为300万元,1914年杭州总行发行达到了885000元,上海分行发行达250000元。后积极收回纸币,到1917年没有收回的纸币只有12300余元。1916年改为浙江地方实业银行。

浙江地方实业银行资本额100万元,为官商合办,发行纸币,1923年分家另组银行。(https://www.daowen.com)

浙江地方银行开办于1923年3月,由原来的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的官股部分组成,资本60万元,额定资本100万元,发行各种纸币。1929年,该行又将杭县农工银行收并。1933年10月,该行开始发行纸币,面额分为一元、五元、十元和一角、二角五种;1935年曾发行辅币券300万元。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该行发行纸币受到了限制。但是到了1936年10月,财政部又下令该行发行辅币300万元,分一角、二角、五角三种。

浙江地方银行抗战初期又印发辅币券,以解决辅币不足的问题。1939年后,浙江地方银行共6次发行一元、一角、二角及分券共3975万元。到1941年9月底流通额为15294072元,到1942年3月为26036672元。抗日战争胜利后该行回杭州复业,改名为浙江省银行,资本法币1亿元,为中国资本最高的省银行。1949年该行在舟山发行银元兑换券,1950年舟山解放,该券只流通了10个月,发行总额为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