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买卖婚
2026年07月27日
(二)买卖婚
买卖婚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方式。换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的不同表现形式。买卖婚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的毒瘤。这种婚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是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村里男女基本上是自由相爱、自主结婚。买卖婚已不复存在。
1.换亲
换亲,又称“交换婚”,是男子让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妻子的婚姻方式,俗称“姑嫂换”。这种婚姻多系家庭困难或因本人有生理缺陷很难娶媳妇者,为了传宗接代、生儿育女而不得已为之的方式。由于互换成亲,大多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婚后夫妻感情多不融洽。一般为“两换亲”,还有“三换亲”,三家转圈(转亲)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关家村还有极少部分这种现象,集体化以后,这种婚姻方式已不复存在。(https://www.daowen.com)
2.童养媳
童养媳是封建社会时期的一种婚俗,它是有儿家庭包养贫困家的童女为养女,等到儿子和养女达到结婚年龄,给他们完婚的一种婚姻形式。贫家女孩从小被父母出卖和包办定亲,到婆家做童养媳,多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压迫,无论从社会、家庭还是世俗观念都低人一等。童养媳的婚礼也比明媒正娶要简单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种婚俗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