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缠足

二、缠足

缠足是古代的一种陋习,是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的。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了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要缠足。缠足给妇女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即使这样,妇女还得忍痛缠足。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提倡放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止缠足,此千年恶习彻底被根除。(https://www.daowen.com)

进入21世纪,振兴村仍有十多名小脚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