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经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刘远鹏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起诉)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85—89号)作为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s://www.daowen.com)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