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合作原则的拥护者和合作社社员的信(摘录)

致合作原则的拥护者和合作社社员的信(摘录)[1]

把和自己看法不同的人轰下去现在蔚然成风。经常把用和自己不同的办法来支持某一原则的人不是视为朋友,而是骂作敌人。这种人不过认为可以用更好的办法来促进这一原则发展而已。

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者,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幷认为有对自以为和人民利益有重大关系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所以借此机会我对合作运动的性质和结果发表几点意见。

……

我请求读者冷靜地不带偏见地估量一下上述的议论。这些话不是怀着敌意针对目前合作运动中的任何人写的,而是从眞挚诚恳的信心出发,相信这里所发表的意见是以事实为根据的。

载于1851年5月10日《寄语人民》

选自《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13辑8、17页

[1]1851年,英国宪章派领袖、《寄语人民》主编琼斯和基督敎社会主义者就合作社制度进行了一场论战。本篇和下篇《合作。什么是合作,合作应当是什么》发表时署名厄·琼斯,马克思实际上是它们的合著者和编辑者。这两篇文章摘录的均是开头和结尾部分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