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战的试验期
14世纪的战士发现火药释放的神秘力量太难以掌握,因此对它敬而远之。哪怕是使用原始的火炮,用长长的火捻去点燃火门放炮,也非得特别胆大不可,特别是考虑到早期的火炮经常会经受不住火药的冲击而爆炸。因此,手持的发射性武器使用火药做动力需要克服人的怀疑、担心和实实在在的恐惧这个巨大的障碍。不过,到15世纪中期,一些欧洲的军队即已开始试验这类的武器;到1550年,火器的使用业已相当普遍。
使士兵在心理上对火药从敬而远之过渡到习以为常的武器是弩。这是一种机械武器,拧紧弹簧后能积聚很大的力量,扳动扳机即可以高度的准确性把重弩射到很远的地方。公元前4世纪中国的墓葬里就发现了弩,但在欧洲,弩直到13世纪末才出现,很可能是当地发明的。14世纪期间,弩成了战场上常用的有力武器,主要是因为它发出的弩箭能从中等或较近的距离以外穿透铠甲。
弩的机械原理和形状很容易适应火药的使用。它的弓座要抵在肩上,而且必须十分坚固,才能经得起弹簧绷开时产生的冲击;于是在弩弓座的基础上形成了枪托,上面再安上轻型的枪管;用弩射箭扣动扳机时会产生后坐力,所以火药爆炸时对肩窝产生的冲击不会使人惊骇。第一批使用火枪的士兵很可能就是弩手。
然而,将领虽然在攻城战中能充分发挥弩手的作用,但从未找出如何在战场上对他们人尽其用的办法,对火枪手也是一样。14世纪和15世纪期间,英国人使用长弓战果显著,但长弓这种武器很难掌握,没有多少人有耐心去学,会使用长弓的人通常都来自偏远的乡下;长弓和复合弓一样,人要有时间反复练习,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威力。长矛用起来非常简单,在像瑞士这种骑士阶级人数很少的地方,健壮而倔强的农夫手持长矛列阵,只要在疾驰而来的骑兵面前保持镇静和勇气,就可以成为阻挡骑兵冲锋的坚强壁垒。瑞士人作为长矛手获得了勇敢无畏的美誉,并因此在15世纪期间从统治他们的哈布斯堡王朝手中赢得了高度的自治权,另外还由于他们的坚定可靠成为后来300年间欧洲最受欢迎的雇佣兵。比如,在圣雅各恩比尔(St Jacob-en-birs)的“疯狂战役”(1444年)中,1500名瑞士长矛手冲进30000多人的法军中间奋勇杀敌,直至全部战死。在敌我人数比较相当的和勃艮第人的作战中,包括1476年的格兰森战役和莫拉战役,还有1477年的南锡战役,瑞士人采用了同样奋不顾身的类似方阵战的战术,赢得了一连串的胜利,永远摧毁了勃艮第的力量。
因此,到16世纪初,事实清楚地显示,长矛兵结合某种射击武器,无论是弩、长弓还是火器,是在开阔的战场上对骑兵克敌制胜的有力武器。比这更好的是骑兵、弓箭手或手枪手,再加上步兵的组合,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就是率领着这样一支军队在1474至1477年间与瑞士人作战的;他战败的原因不是军队缺少哪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是他的资金不足,兵力不及瑞士军队。15但无论如何,他军队中不同兵种的比例仍然是试验性的;1471年,他有1250名披甲骑兵、1250名长矛兵、1250名手枪手和5000名弓箭手。也许这个比例不合适,但没有人知道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比例。马基雅弗利认为,军队中步兵对骑兵的比例应是20∶1,但他没有说明步兵应使用何种武器。16世纪期间,为研究出这方面的最佳比例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手枪手显然至关重要。以贸易为经济命脉,靠军事力量来保护贸易的威尼斯在1490年决定把所有的弩都换成使用火药的武器,1508年又给新成立的国家军队装备了火器。16然而,在1550年发明了能射穿铠甲的原始火枪之前,手持的火器一直效果不彰。发射火器靠把点燃的火柴凑到毫无遮挡的火门上去点火,若是下雨,火柴和火门就都容易出故障;火器射出的弹丸也比较轻,且射程不远。尽管如此,火器在近距离发射时,还是能吓得步兵和骑兵惊慌失措,有时还能造成伤害。文艺复兴时期的将领因此而开始寻找在战场上的反制手段。火炮似乎是最好的选择。只有这个理由能够解释在拉韦纳(1512年)和马里尼亚诺(Marignano,1515年)发生的那两次空前绝后的怪异战役。那两次战役都是在法国和西班牙之间进行的,两次都是双方说好要打对阵战,战役中双方军队进退所围绕的中心点是匆忙建造起来的大型工事,那是守方安置火药武器的阵地。
在拉韦纳,法军是向前迎击西班牙军队的一方;法军中有一大批德意志雇佣兵,这些人在意大利各城邦间的战争中以受雇打仗为生,和参加过历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希腊老兵在受希腊文化影响的地区的谋生方式一样。法军有54门火炮,是机动的;西班牙军队的30门火炮则固定在工事里。法军发出一波又一波的炮轰,激得西班牙骑兵发起冲锋后再把西班牙骑兵打散,但当德意志雇佣兵向前推进时,在工事那里被对方挡住,接下来是双方惨烈的肉搏。最后,法军把两门火炮调到西班牙阵地的后方开炮,使西班牙军队阵脚大乱,狼狈撤退。
3年后,角色发生了互换。在马里尼亚诺,法军建立了工事据守,进攻的是为西班牙联盟服务的瑞士军队;瑞士人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是出了名的,他们飞一样地冲过来,在法军的大炮还没来得及发挥威力之前就跳进了法军的工事。法军发动反击,打退了瑞士人,但他们重整旗鼓,第二天一早又卷土重来。(马里尼亚诺战役持续了不止一日,在那个历史时期非常罕见。)这次,法军的大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军在工事前流血厮杀,演变成进退不得的胶着状态,只有到法国的盟友威尼斯派部队前来增援时,瑞士人才被迫无奈撤退。他们撤退也和进攻一样行动如风,一下子走得干干净净;但他们在战役中遭受的损失实在惨重,所以不久就接受了法国提出的和谈要求;这次谈判奠定了法国和瑞士关系的基础,后来的250年间,瑞士一直是法军雇佣兵的主要来源。17(https://www.daowen.com)
拉韦纳和马里尼亚诺战役的出奇之处在于交战双方在开放的战场上打的却是临时性的围城战,个中原因似乎是当时带兵的将领除了把大炮安在临时修建的工事里,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使用大炮的办法。他们认识到了炮火击退传统的骑兵和步兵方阵进攻的威力——瑞士人采取的就是传统的阵式——但尚未找出在己方进攻时利用大炮的战术。
事实上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在切里尼奥拉(Cerignola)战役中(1503年),西班牙的手枪手开火击退了逼近西班牙阵地的法国军队;在比克卡(Bicocca)战役中(1522年),这一幕再次重演,法方的瑞士雇佣兵向配有强大火力防守的西班牙工事发动毫无意义的进攻,半个小时就死了3000人。尽管瑞士人以在战场上勇猛无畏而著称,但自那一次的经历后,他们再也不敢向掩藏在工事后的手枪手发动攻击了。
不过,作战不能总是躲在工事里静等对方攻击。那就把守军拴在了一个特定的地点,而敌人却可能会绕过守军的工事去抢劫破坏受守军保护的乡村,或对分散在各地的孤立堡垒各个击破。要打对阵战必须是对方接受挑战才行,如果对方采取机动作战的战术,守军也只得奉陪。因此,在机动作战中使用大炮和火器需要改变文艺复兴时期军队的文化态度。虽然他们把火药技术引进了传统的作战方式,但是他们还没有适应火药的逻辑。他们和挥舞着刀剑冲向埃及苏丹手下配备了火器的黑奴军的马穆鲁克一样,仍然遵循着过去的守则,只有骑兵和手持锋利的武器与敌人作战的步兵才得膺武士的称号。对自查理曼时代以来一直统治着欧洲战争的披甲戴盔的武士的后代来说,靠躲得远远地打枪放炮来作战向来为他们所不屑。他们想和祖父那一辈的人一样,纵马杀敌,想让配合他们作战的步兵拿出男子汉气魄来,手持长矛迎击冲上前来的敌军骑兵。如果一定要在战场上使用枪炮,就把它们安置在工事后面吧,反正发射性的武器一直是放在那个位置上的。马背上的武士不想看到身强体壮的步兵沦落到那些狡猾的雇佣弩手的地步,更不想从马背上下来亲自学习使用火药的邪恶技术。
马背上的贵族对火药革命的抵制有其久远的文化根源。我们前面看到,方阵战时代的希腊人是我们所知较多的最早抛弃了原始战争的躲躲闪闪,选择与敌人正面交锋的武士。部落战争中有作为初步仪式的“勇士之战”,形式各种各样;在荷马对特洛伊战争的描绘中,这种“勇士之战”是最精彩的部分;但希腊人才不去费那个工夫。古希腊人解决问题采取的是最迅捷直接的办法。共和国早期的罗马人也采取希腊的方法,他们可能是从意大利南部的希腊殖民者那里学来的。有一种猜测说,罗马人通过先是和高卢人,然后和莱茵河那边的条顿民族的接触,逐渐把面对面作战的习惯传给了他们。罗马人自己可以证明,来自北方的人用的是这样的战法,他们虽然对北方人各自为战的简单战术嗤之以鼻,却从未否认过他们近身肉搏的勇气。在恺撒率领罗马军团进行的一次战斗中,军团战士投出的投枪扎满了敌人的盾牌;恺撒注意到,“很多(赫尔维西亚)人几次想拔投枪拔不出来,于是干脆扔掉盾牌,在毫无护身之物的情况下接着战斗”。只是在“他们因负伤和战斗而疲惫不堪的时候,他们才开始撤退”。18然而,如果哈尔施塔特文化的长剑可以作为凭据的话,高卢人在遇到罗马人之前就已经开始面对面近身作战了;因骁勇善战而令塔西陀赞不绝口的日耳曼人,在公元1世纪的莱茵河上初逢罗马人之前似乎也是面对面作战的。鉴于希腊的方阵战是在多利安人到来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如果接受多利安人可能来自多瑙河地区这个说法,那么也许就能确定,多瑙河地区是维克托·汉森所谓的“西方的作战方法”的发源地,同时它又是这种战斗方法和大草原及近东和中东流行的避免直接交锋,保持距离的战斗方法的分界线:在大草原以东和黑海东南方,打仗时双方仍保持距离;在大草原以西和黑海西南方,作战者则不再谨慎自保,而是短兵相接。
西方为什么抛弃了原始作战的心理和惯例,而其他地方为什么把它们继续保持了下来,这些问题十分费解。两种战法的分界线与气候、植被和地形的区分相当吻合,却并不符合语言的分界线:希腊人、罗马人、条顿人和凯尔特人讲印欧语系的语言,但同属印欧语系的伊朗民族却没有像他们一样抛弃弓箭转用矛或剑,而是继续依靠远距离发射和打了就跑的作战方法。从种族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也站不住脚。19世纪期间,祖鲁人和日本人都学到了西式作战的规矩,先是通过观察西方人的作战,自己也努力向学。只能说,如果有“军事地平线”这回事的话,也有“面对面”作战的界线;西方人传统上位于界线的一边,大部分其他民族则位于另一边。
这种面对面作战的传统力量强大,引发了16世纪的武士危机。享有“无畏无瑕骑士”美誉的拜亚尔对弩手的态度众所周知:他把俘虏的弩手一律处死,理由是他们的武器是胆小鬼的武器,他们的行为狡猾奸诈。要成为骑士,首先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学习训练,娴熟掌握武器的使用;使用长矛的步兵需要培养大无畏的勇气;而弩手不必经历这些,在自身安全无虞的远处即可置骑士和步兵于死地。手枪手更是如此:他作战的方法和弩手一样畏缩可鄙,他的武器又吵又脏,根本不需要花力气。16世纪的武士路易·德·拉·特雷穆耶(Louis de la Tremouille)的传记作者问道:“战斗中使用这种(火药)武器的时候,骑士的武艺,他们的力量、勇敢、纪律和荣誉心还有什么用呢?”19
然而,尽管传统的武士阶级激烈反对,但是到16世纪中期时,情况已经非常明朗,火器和火炮站稳了脚跟。火绳枪和较重的火枪都是通过扣动扳机把缓燃引信接到一个装有引火药的小盘上来点燃发射的,它们相当有效,火枪的子弹可以穿透200~240步开外的铠甲。步兵所佩护胸甲的保护性因此而降低,更严重的是,骑士的全身铠甲也不再保险。到16世纪末,骑士不再穿全身的铠甲,骑兵也失去了在战场上决胜的功能。其实这一功能从来就不确定。骑兵冲锋的效果主要是靠来势凶猛而使对方胆怯,不在于战马和骑士的实际威力。一旦骑马的武士遇到像瑞士长矛手那样勇敢无畏、不肯退后的对手,或像火枪那样能够把他从马背上打下地来的武器,骑士阶级就不再理所当然地有权确定军中的等级并保持自己的高级社会地位。在法国和德意志,贵族顶住了要求他们“下马加强步兵素质”的压力,但现实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国家掌握钱袋子的官员越来越不愿意无谓地浪费,也不支持他们。20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传统军人阶级对风向的改变比较敏感,愿意接受火药的新技术,并说服自己相信,徒步作战同样光荣。
西班牙的“贵族”——hidalgo的意思是大人物的儿子——接受火药最积极,可能是因为在这个试验期,西班牙正卷入几场大型战争之中。在16世纪上半叶的意大利战争中,他们发现火炮无可置疑地占据了主导地位。意大利的工程师为抵御大炮的攻击修建了许多巧妙的防御工事,不掌握使用火炮这种“低下”的技术就没法打仗;而在水道纵横的荷兰战场,骑兵自动让位于步兵,因为只有步兵才能在运河、河口和筑有高墙的城镇之间狭小的空间行动自如。在荷兰战争中,年轻的西班牙贵族心甘情愿地接受委任去步兵部队做军官,和西班牙正规军的士兵以及来自意大利、勃艮第、德意志和英伦三岛的大批雇佣兵一起作战;他们因此创立了先例,到了18世纪,英国、法国、俄国和普鲁士的步兵兵团成了有志从军的上层阶级青年趋之若鹜的地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