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第五次小组会议记录1946年11月5日

594.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第五次小组会议记录1946年11月5日

时间:卅五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三时半。

地点:本会议厅。

出席者:章元群、赵鉴唐、吉浩然、吴寿岑、甘悌、安德铸、哈尔通。

主席:章元群。

纪录:吴寿岑。

宣读第四次会议纪录,通过无讹。

讨论事项:关于英国政府对于老英租界道路及码头所占地之利益关系及所负租约上船只寄碇处及货物卸放处地段之义务,又英侨医院等事项。甘悌君宣读第七及第十六号说帖,并详加解释。(https://www.daowen.com)

下次会议定于下星期二,即十一月十二日日下午三时半举行。

吴秘书提议:前接甘博士函,以前英工部局英镑存款汇丰银行,奉中央银行令折存法币一节,因与前英工部局所负英镑债务有关,拟请转商保留英镑存款,以免辗转兑换之耗费。等情。当经函准中央银行复称,关于前英工部局在汇丰银行所存英镑折合法币一案,系根据《管理外汇办法》:“政府及国营事业各机关之外币存款,应转存于中央银行。”请申叙理由,交由汇丰银行封函敝行洽办。等因。又按行政院所颁组织规程及接收租界及北平使馆界办法,此项存款为租界官有资产之一,自应先行接管,即请甘博士与汇丰银行商洽,用本会接收前英工部局户名下所存英镑名义交由中央银行,仍照英镑存放,无庸折合法币。

甘博士答称:顾问团无此权令汇丰银行移交此款,但允考虑后再商。

散会:下午五时半。

吴寿岑

(J0012-1-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