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如何处理?

2  学校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如何处理?

若出现咳嗽、咳痰超过2周,咯血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本人应主动向学校报告。校方也应做好学校传染病主动监测工作,一旦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立即了解核实情况,并由学校指定人员或学生家长陪伴其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学校应及时跟踪诊断情况。

当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被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学校应对其采取相对隔离措施,有固定住所的师生应在其固定住所隔离;无固定住所的师生,学校应落实校内相对隔离措施,暂停上课及其他集体活动。疑似肺结核患者由学校所在地结核病医疗机构进行肺结核鉴别诊断后,对明确排除肺结核的疑似病例,应解除隔离,恢复其正常的校园生活。对明确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师生、居家治疗者,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督导管理;在校治疗者,由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学校共同落实督导管理。学校应指定专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