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 全过程除臭的适用范围

5.10.2 全过程除臭的适用范围

全过程除臭在除臭微生物投加量为2%~10%进水量的条件下,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源恶臭得到消减,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无负面影响。全过程除臭可广泛地应用于活性污泥法及其变形工艺,包括A/A/O、A/O、多段A/O、SBR、MBR、氧化沟等污水处理工艺[112,113]。本工艺适用于老厂改造或无法加罩实现封闭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