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践意义

(二)实践意义

发展托育事业是实现“幼有所育”战略的重要举措,全面放开三胎的背后是我国的入托率仅为4%,[36]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较低。但是我国人民对托育的需求正在逐年上升,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这就进一步导致大多数家庭产生不愿生育、不愿养育的现状。党的十九大上提出了“幼有所育”的主题,将托育服务提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并且强调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服务体系,这些举措为托育服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口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力量。毋庸置疑,人口红利制约着国家和区域的经济、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如果要产生人口红利,就需要借助一些手段,包括出生率与人口流入两个方面。托育服务政策的完善及托育服务体系的全面建立将缓解城市家庭的养育难题,将提升适龄人群的生育愿望,提高人口的出生率。另外,人口的流入可能使高水平、高学历的人才注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除此之外,发展托育服务也是促进人口聚集的重要举措,托育服务不仅能解决子女的照看问题,还能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这样,流入的人口才能获得生活工作上的良好体验,促进人才扎根城市,为城市的建设贡献自身的力量。(https://www.daowen.com)

托育服务政策的确立进一步维护了教育的公平与社会的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部分,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公平也越来越受人们重视。想要实现全民教育,0~3岁婴幼儿阶段的教育同样不容忽视。根据儿童早期发展理论,0~3岁是人生发展的黄金时期,可以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教育的起点应该是从出生开始的,有的专家甚至倡导教育要从母胎开始,因此,发展托育事业是刻不容缓的,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益尝试。这项事业具有长期性、持久性、变化性,需要结合时代发展背景,不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以指导当前的托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