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结果
(一)托育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一共调查了380家各类婴幼儿照护机构,含幼儿园托班58家、早教机构结合托班218家、家庭式托育10家、社区托育照护3家、妇幼保健院承办机构2家、个体托育机构(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2家、专业托育机构(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81家,其他类型机构6家。深圳市没有事业单位自行承办托儿所的情况。
1.机构分布
本次调查共收集了380家机构的数据,不同区域机构数差异较大。机构数最多的区是龙岗区,占比27.37%,机构数最少的区为大鹏新区,只有9家机构,占比2.37%。考虑每个区的人口差异,调查发现每万名婴幼儿照护机构数最多的是盐田区,有17.10家;最少的是宝安区,只有1.47家,见表5-10。
表5-10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区分布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深圳市卫生数据系统(2018—2020年数据)。
2.机构类型
托育机构占比最多的类型为早教机构结合托班,有218家,占比57.37%;其次为专业的托育机构,有81家,占比21.32%;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机构有58家,占比15.26%。在其他家庭式托育、社区托育、妇幼保健院开展托育等其他类型机构占比较低,见表5-11。
表5-11 深圳市托育机构类别

3.服务年份
调查显示,有7家机构尚处在筹建阶段;建设满一年的机构有61家,占比16.1%;数量最多的是建设满2年且低于5年的机构,占比35.0%;建设满10年以上的机构占比10.8%,见表5-12。
表5-12 托育机构服务年份

4.收托月龄
不同类型的机构,收托平均最低月龄和最大月龄差异较大,收托平均最低月龄最大的是幼儿园托班,月龄为28.74个月,最小的为妇幼保健院开设的托班。专业托育机构收托的平均最小月龄为15.38个月。整体收托平均最小月龄为19.09个月,最大收托月龄为15.38个月,见表5-13。
表5-13 托育机构收托月龄情况 单位:月

5.机构运营性质
调查显示,总体有82.22%的机构为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占比为17.78%。早教结合托班和专业托育机构均以营利机构为主,见表5-14。
表5-14 托育机构性质

6.服务形式
通过数据可以发现,能够根据家长需求灵活提供各种服务的机构有早教机构结合托班、专业的托育机构和家庭式托育机构,见表5-15。
表5-15 机构服务形式 单位:家

7.机构服务的内容
数据显示,无论哪种类型机构的托育服务一般都包括照料、看护、保育和保教,各种类型的机构差异不大。从总体上看,提供保教服务的机构最多,而提供照料和看护服务的机构相对较少,见表5-16。
表5-16 服务内容 单位:家

8.服务时间
数据显示,各个机构都能在周一到周五提供服务,只有少量的早教结合托班和专业托育机构能在周六日提供服务,见表5-17。
表5-17 服务时间 单位:家

9.入托时间
各类机构早晨入托时间和下午结束时间差异不大,平均在上午8点左右入托,下午5点左右结束,见表5-18。
表5-18 接送托时间

10.机构供餐情况
数据表明,幼儿园托班自行加工膳食比较多,早教机构和专业托育机构基本上不自行加工膳食,或者由餐饮公司提供送餐服务,见表5-19。
表5-19 供餐服务

11.登记机关
通过数据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机构都是在工商登记的机构,只有幼儿园在教育机构和民政登记的比例较高,而其他登记的比例较低,见表5-20。
表5-20 登记机关 单位:家

12.机构负责人的最高学历
从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机构的负责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占比最高。机构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的有222人,占58.42%;具有大专学历的有107人,占34.7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28人,占7.37%。
13.服务机构相关证照情况
从下图持有证件百分比可以发现,在这些机构中,卫生评价报告合格证持有比例最低,为26.32%;其次是办学许可证,占比27.63%;证照比较齐全的为营业执照,占比97.63%。按类型来看,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证照相对齐全,其次是早教机构开设托班和其他类型机构,见图示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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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1 各类型机构证件持有百分比
(二)托育服务场所的基础设施情况
1.托育机构场地性质
数据显示,93.09%的机构场地为租赁形式,有自有场地的机构只占3.99%。在不同类型的机构中,早教机构结合托班和专业托育机构以及家庭式托育的场地租赁比例更高,超过96%。场地成本在托育机构运营成本中占比很重,见表5-21。
表5-21 托育机构场地来源

2.场地面积
从填报的数据统计中可以发现,幼儿园的平均场地面积最多,专业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结合托班的平均场地面积排在第二和第三位,而家庭式托育点的场地面积占比最小,见表5-22。
表5-22 不同类型机构场地面积情况 单位:m2

3.所在楼层
根据国家托育机构建设标准要求,托育机构应设置在首层,执行确有困难的机构可设置在二、三层。从各机构填报的数据来看,设置在首层的机构占比为50%,而家庭式托育楼层设置在首层占比最低,仅为10%,见表5-23。
表5-23 托育机构设置楼层情况 单位:家

4.楼层通道情况
从填报的数据中可以发现,各个机构基本都设置了独立安全疏散出口,70%以上的机构会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从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家庭式托育点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占比较低,见表5-24。
表5-24 疏散通道情况

5.功能用房分区情况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所有的托育机构基本上都提供了用餐区、睡眠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和办公室。而保健室、安保室、厨房、哺乳室和配乳室设置占比较低,见表5-25。
表5-25 功能用房设置机构类型 单位:家

(三)托育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
1.机构人员数
从填报的数据中可以发现,所有机构的在职人员基本都是全职工作人员,兼职和返聘占比较低。在不同类型的机构中,平均工作人员数量最多的为幼儿园,而工作人员数量最少的为家庭式托育点,每个机构平均工作人员不足4人,见表5-26。
表5-26 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2.机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
从填报的数据中可以发现,各个机构的育婴师、保健员和保育员中的专业人员占比较低,占比相对较高的机构有妇幼保健院承办的托育机构,早教机构开办托班和专业托育机构专业人员占比比其他类型的更高,见表5-27。
表5-27 机构工作人员持有专业资格证书情况

3.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各个类型的机构在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定期培训方面做得都比较好,见表5-28。
表5-28 机构人员培训情况 单位:家

(四)托育服务机构的管理情况
1.标准关注度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各类型机构对相关的标准规范都很关注,高度关注的比例为83.68%,见表5-29。
表5-29 对标准规范关注情况

2.对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各个机构基本都能配合相关管理规定,并且都能保持年检合格和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各个机构基本上都可以做到规范营运,见表5-30。
表5-30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单位:家

3.健康管理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各个机构都非常重视晨检、午检、健康观察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相关比例均接近95%以上,见表5-31。
表5-31 健康管理情况 单位:家

4.安全管理
从数据中可以发现,有监控的机构占比为87.40%,投保机构责任险的比例为80.16%。同时,我们发现,监控能保存90日以上的机构占比为75.60%,能将报警系统连接到公安部门的机构仅占46.65%,见表5-32。
表5-32 安全管理情况 单位: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