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与监测

第一节 信息收集与监测

云南省全面施行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见图1-1),即“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区级疾控机构、州市级疾控机构、省级疾控机构)负责规划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诊断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推介与随访管理”。根据当地结核病疫情、地理、交通、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省、州(市)、县(市、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和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积极改善诊疗条件,方便患者就医,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诊治不出县。

在现行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下,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初诊患者接诊、患者诊断、耐药患者筛查、患者治疗;非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肺结核/疑似肺结核患者追踪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可疑症状者推荐、落实服药管理;在不同机构中,伴随结核病的防控工作均会产生信息。各级各类机构都可能是信息产生的起始点(见图1-2)。

现阶段用于收集监测信息的主要方法包括:基于各类表、卡、册的监测信息原始资料收集,监测信息的数字化收集(法定传染病监测系统、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系统、耐药结核病个案管理系统等)、专题调查与现场调研等。(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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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结核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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