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县乡人民政权

二、建立县乡人民政权

泸西县城解放的当天,盘指党组织在永宁城子村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中共泸西县委(县工委撤销),书记陈光逵,委员张木天、谢建纲、张干。县委成立后,由于周围几县还在国民党统治中,所以未公开,仍是在暗中从事领导工作,同时成立泸西解放委员会,任命从滇军新三军中撤退回乡的党员张致中为主任,李艺群为副主任,李艺圃、陶瑞生、段仲三、张木天、张凤梧为委员。县解放委员会行使县人民政府职权,下设民政科、军事科、文教科、财政科、文印室等办事机构。县解放委员会发布《泸西县解放委员会布告》,号召全县各族人民努力生产支援前线;同时又成立泸西县仲裁委员会,李艺群兼主任委员,陶瑞生为副主任委员,段仲三为委员,负责调处民事纠纷,审判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审判由军事科负责)。之后,盘指转移到城子村。2月下旬,又进驻泸西县城。何现龙等盘指领导在泸西县城接见开明士绅,召开座谈会,发布《告民众书》,宣传共产党的政策,稳定人心。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乡村政权建设,全县共建立10个解放委员会分会,即:中枢镇、云兴(上半乡、下半乡)、永宁乡、天华乡、东兴乡、北吉乡、新民乡、西屏乡、利民乡。部分乡镇解放委员会分会相应组建了民政、军事、文教、财经、总务等股(组)办事机构,尚未设办事机构的乡,指定专人分别负责各项工作。乡(镇)以下先后建立行政村,全县除五嶆乡暂由丘北县管辖外,至1950年初,共建行政村119个,其中,云兴乡22个,永宁乡17个,天华乡13个,中枢镇10个,东兴乡10个,北吉乡10个,新民乡14个,西屏乡14个,利民乡9个。每个行政村设村主席1人,行政村下,较大的自然村设村长1人,较小的则由相邻的几个村联合设村长1人管理村务。在政权建设中,从县解放委员会到各乡镇解放委员会分会,均注意吸收开明士绅和进步知识分子参加领导班子或到下设的工作机构工作。

3月,中共泸西县委、县解放委员会进县城接管工作,配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形势发展明确当前工作任务:积极恢复市场,安定社会秩序;做好财经工作,加紧培训干部;加强民兵组织建设,配合主力部队歼灭来犯之敌;接受改造录用旧人员;发动群众搞好生产,热情接待革命武装部队和地方工作过往人员;筹集钱粮和组织人力支援前线,粉碎国民党军的“围剿”“扫荡”。接收原泸西银行遗留下来的棉纱、烤烟等物资合银元约1.3万元,又募捐“讨蒋自救”特捐银元约2万元,并决定征收进、出口及牲畜交易、屠宰、烟酒等税;向各乡殷实户暂借稻谷21.6万千克,接收泸西在昆明的“人企公司”股息五华粗纱946股,折合银元2.38万元,解决部队及地方急需的部分经费和粮食。(https://www.daowen.com)

在建立县、乡行政机构的同时注重加强县、乡地方武装力量。6月中旬,边纵二支队把五华大队改编为泸西县护乡独立大队,拨归泸西县领导,由县解放委员会主任张致中任名誉大队长,负责中共泸西县委、县解放委员会机关警卫工作,防守南盘江重要渡口,清匪肃特,护送过往泸西县境的革命工作人员。各乡(镇)建立或充实武工队,并陆续建立民兵组织,按乡(镇)建立民兵大队由县解放委员分会主任(乡人民政府临时主席)兼任大队长,按行政村建立民兵中队。也有部分行政村未按行政村建民兵中队,而是在较大的自然村建民兵中队,多数自然村建立人数多寡不一的民兵队。至1949年底,共建乡(镇)武工队8个,有武装人员280余人;建民兵大队9个,中队111个,民兵3700余人。这些武装组织在配合主力部队反击国民党军的“围剿”“扫荡”及维护地方治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月1日,根据中共桂滇边工委前委及弥泸地委指示,经县解放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泸西县解放委员会改为泸西县临时人民政府,并成立泸西县临时人民政府执行委员会。各乡(镇)解放委员会分会亦同时改称为乡(镇)临时人民政府,并成立乡(镇)临时人民政府执行委员会;云兴上半乡和下半乡两个解放委员会分会合并建立云兴乡临时人民政府执行委员会,下半乡原工作人员编为县直属游击队,负责竹园至弥勒县城及东山沿线的警戒任务。9月,该游击队并入县护乡独立大队。县护乡独立大队大队长张希先(彝族),名誉大队长张致中(兼),大队长和昶(纳西族)、肖河清(后叛变),副大队长王树昭,教导员李兴仁、申维扬、肖管,副教导员张吉明。12月,根据弥泸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指示,合并乡(镇)设区,全县设6个区:中枢镇与天华乡并为中天区;云兴、永宁两乡为云永区;利民、西屏两乡为利西区;北吉、新民两乡为北新区;东兴乡及五嶆区各为一个区。至1950年1月,先后组建起利西、北新两个区临时人民政府领导机构,另外4个区尚在组建中。

泸西县临时人民政府建立后,除办理日常政务事项外,着重发动和领导群众搞好生产,继续征收各种税款。至1950年2月,共征收各种税款银元4万余元。按中共弥泸地委8月圭山亩竹箐扩大会议所分配的任务,颁布《1949年度征收公粮条例》,征收公粮大米97.5万千克,推销革命公债银元10400元;按《减租减息暂行条例》结合泸西实际,制定公租田和公学田减租办法,将县管的公租田、公学田由1949年的稻谷租额8194公石(1公石稻谷相当于56千克大米)减为5500公石。此外,还接收省立泸西师范学校,并将其与泸西县中合并。同时在全县各地开展禁烟活动,发布禁烟令,禁止种植罂粟和吸食、贩卖鸦片烟,取缔烟馆,鸦片烟毒逐步得到禁止。县委和县临时人民政府以恢复国民经济为中心任务,同时开展征粮、剿匪、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减租退押和抗美援朝等工作。县、区临时人民政府正式改为县、区人民政府,下设工作机构也作了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