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学研相结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第六章 博士后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一节 博士后制度发展面临的挑战
中国的博士后制度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各方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博士后制度从无到有、逐步成熟,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博士后群体已成为我国创新型人才中的骨干力量,他们具有深厚的知识基础和探索创新能力,被认为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层次人才群体。据统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已经覆盖了全部学科门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博士后们积极活跃在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科学研究、产业升级一线,为国家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从中国博士后网站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博士后设站单位数量和进站人数每年都是逐渐增加的。但在当今社会转型、高等教育全球化、教育以及研究体制改革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博士后制度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例如,博士后区域发展不平衡,博士后生源不足,博士后站点存在“空巢”现象,高水平、高质量的创新型研究占比相对偏低,博士后群体国际化程度不高等。
一、博士后制度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博士后站点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统一批准设立。对于申请单位也提出了相对较高的条件,详见第二章,面对设立要求,很大一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被拒之门外,而高水平、一流的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往往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导致博士后流动站数量在全国范围内不均衡和地区差异性较大。这也从侧面说明,博士后流动站数量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学术研究水平,高级知识分子数量等。在1985年博士后制度创立之初,只批准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72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102个博士后流动站,而这些批准设站的单位都是科研实力雄厚、综合排名居于全国前列的。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设站单位逐年增加,截止到2019年底,博士后设站单位已经遍及我国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设站单位共计521家,流动站共计3318个。但是各地区的数量还是有巨大差异的,如图6.1和图6.2所示[1]。

图6.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设站单位数量
从图6.1和图6.2可以进一步发现,博士后流动站分布存在不均衡现象和地区差异性。在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站单位数量前十名依次为北京(119家)、江苏(38家)、上海(35家)、湖北和陕西(同为26家)、四川(23家)、辽宁(22家)、广东(21家)、山东(20家)以及黑龙江(17家)。设站单位数量较少的地区依次为西藏和宁夏(各1家)、海南(3家)、青海(4家)、内蒙古和贵州(各5家)。排名靠后的六个地区设站单位的总和只有19家,不及山东省的总数。再从流动站的数量情况来分析,流动站数量前十名依次为北京(594个)、江苏(327个)、上海(245个)、湖北(208个)、陕西(193个)、广东(179个)、山东(144个)、湖南(141个)、辽宁(125个)以及四川(112个)。流动站数量相对较少的地区依次为西藏(1个)、宁夏(3个)、青海(7个)、海南(9个)以及贵州(14个)。从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各地区设站单位数量与流动站站点数量基本保持一致,博士后流动站站点的设置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苏、上海、湖北以及陕西等五个地区,上述地区的流动站设站单位总数达到244家,占全国总量的46.83%,近一半。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博士后制度发展的不均衡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设站单位主要集中在教育、科研、产业、经济等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呈现出“东部>中部>西部”的态势。在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上,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差距明显,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国家级科研院所远远超过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超过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图6.2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流动站数量
这一点也可以从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作站设置情况来进一步证明。我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可以说上述设站标准还是比较严格的,符合条件的至少是省级以上企事业单位,虽然工作站数量在逐年增加,但还是以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区为主。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共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达到3719家,具体分布如图6.3所示[2]。
工作站数量较多的十个地区依次为北京(466家)、江苏(442家)、广东(403家)、山东(318家)、浙江(223家)、上海(162家)、河南(152家)、湖北(132家)、黑龙江(124家)以及福建(119家)。较少地区依次为吉林(33家)、海南(24家)、宁夏(16家)、西藏(6家)以及青海(5家)。从图6.3中可以发现,工作站的分布情况与流动站大致相似。不仅如此,各地区的数量差异性也较大,北京最多为466家,西藏最少仅为6家,两者相差有460家。另外,还可以从全国各地区工作站设站单位的数量上进一步加以分析,如图6.4所示。从图6.4中可以直接发现,北京以总数585家遥遥领先,江苏与广东以400多家占据第二方阵,紧接着为山东(338家),浙江(236家)形成第三方阵,而数量最少的依然为西藏和青海,均未达到10家。

图6.3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工作站数量

图6.4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地区)设站单位数量
究其原因,首先,北京是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对较为集中的地区,且大部分高学历人才也聚集在此,形成了相对浓厚的科研氛围。此外,北京企事业单位也相对较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雄厚的研究资源等,这都决定了其在博士后制度发展方面的领先地位。以2018年为例,全国共招收博士后21561人,其中,北京招收了4896人,招收人数多,达到22.7%。其次,西部地区之所以博士后设站单位数量少、规模较小,一方面是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能提供的科研经费也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是由于博士生源规模较小,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不多,这些影响因素导致西部地区的博士后制度相对滞后于其他地区。而经济发达的地区能够为博士后群体提供较多的经费、研究资源、晋升机会等。综上所述,博士后设站情况也从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我国经济、科研、教育发展的基本格局。
二、博士后生源不足,博士后站点存在“空巢”现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着巨大变化,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发展进入瓶颈期,对于博士群体的吸引力在逐渐下降,使得优秀博士后来源不足。我国博士后的规模每年都在增加,2019年进站总人数达到25514人,相比2018年增加了3953人,增长率为18.53%,如表6.1所示,但我国每年博士生的招收量和毕业量却并不匹配,可从图6.5进一步加以分析。近十年来博士生的招收量还是非常大的,以2019年为例,博士生的招收人数为10.52万人,在校博士生人数达到42.42万人,当年的博士毕业人数则为6.26万人。在6.26人万中有多少人成为博士后呢,我们不妨来计算一下,博士后每年的进站人员中应届博士生的比例约占一半(根据每年进站博士后人员构成情况分析得知),如果按照50%比例计算的话,也就是说,在2019年的博士后进站人数中,约有12757人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只占当年博士毕业总人数的20.4%,换句话说,有将近80%的人选择了就业或者其他深造方式。因此,与我国庞大的博士生源规模相比,进站做博士后的人数还是相对较少的,导致无法为博士后事业提供更多优秀的、可供选择的创新型人才。
表6.1 2008—2019年博士后进出站人数对比情况


图6.5 2010—2019年我国博士生招收、毕业情况(单位:万人)
另外,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有博士后站点(流动站和工作站)共计7031个,而全年博士后进站总量为25514人,平均每个站点进站人数仅仅为3.6人。再加上各站点之间、区域之间、专业之间、研究资源之间等存在的较大差异,因此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情况,有的站点报名的人很多,有的站点报名的人寥寥无几,甚至存在一些站点几年之内也无法招收到博士后的情况。根据中国博士后大数据研究报告(2019),全国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招人难、留人难”现象依然存在,有近1/3的企业工作站为空站。实际上,2004年一些站点的“空巢”现象已经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注意,为此引入了博士后站点的退出机制,通过定期的博士后站点评估工作,对一些无法招收到博士后的站点,撤销其设站资格。2015年的博士后评估工中撤销了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一方面说明博士生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各站点之间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表6.2为我国博士后各站点在一级学科内的分布情况,可以进一步揭示出各专业之间的巨大差异性:生物学的站点最多,有328个,其次是材料科学与工程241个,而最少的公安技术和公安学各为1个。
表6.2 一级学科内博士后站点分布情况(不包括军事类学科)[3]

续表

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主观因素有:面对当前较大的经济压力和日趋激烈的求职竞争,有些原本想继续深造做博士后的人,不得不放弃自己提升研究水平、创新能力的想法,而选择直接入职就业。此外,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吸引国外的优秀人才,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提供高额的奖学金、先进的研究资源等,使得一些优秀的博士毕业生选择到国外做博士后,而且这个数量每年都在显著增加,实际上,目前中国的优秀博士生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争抢的科技人力资源。客观因素有:当前的博士后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急需制度创新,比如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较低、就业前景不乐观、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博士后的创新能力未充分发挥出来等。
三、高水平、高质量的创新性研究占比相对偏低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成果是一个博士后整体学术能力的主要评价指标,在博士后入站之前就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比如发表核心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国家级以及省部级课题等的数量,并在开题、中期、出站几个时间点上对各种考核指标进行一一评审。博士后为了按时完成考核指标,很大程度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每年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数量庞大,但是高质量、可以转换成科技创新成果的相对较少,尤其是在国内甚至国际上产生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更是少之又少。另外,我国博士后的学术成果多以论文为主,这主要受考核指标的影响,能够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的博士后只是其中的佼佼者。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例,只有三分之一的博士后可以申请到立项。更不用说其他国家级项目,还要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者竞争。这些都使得博士后平均承担的课题数量较少,可以产生深远影响的研究成果更是凤毛麟角。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我国博士后政策中过于固化的考核指标有较大关系;另一方面也与博士后自身有关,受我国现行体制的影响,一部分博士生选择做博士后的主要原因有解决户口、子女入学、调换工作、提升研究资源等,这部分博士后进站后进行研究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很难形成创新性的科研成果。不仅如此,还有一部分博士后由于科研能力不佳,无法按期出站,长期滞留最终被退站。这一点可以从每年博士后的进出站数量上看到。表6.3统计出了近十年来博士后进出站的数量。例如,2017年博士后进站人数为17974人,两年后也就是2019年出站人数只有14030人,两者相差了3944人。从表6.3中也可以发现,两者的最小差距为2211人,最大差距竟达到了6067人。
表6.3 2008—2017年博士后进站与出站人数的对比(单位:人)

理想情况下,每年的博士后进站人数应该与两年后的出站人数保持一致。但实际上两者之间有较大差距,即进站人数明显高于出站人数。如图6.6所示,从2008年开始博士后进站人数与出站人数两者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在2018年达到最大,2019年开始差距呈现减小的趋势。可见,博士后评估工作的作用开始显现,同时,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些都成为提高博士后科研成效的有力措施。当然,博士后延期出站的原因很多,有一些博士后是因为未完成相关课题申请延期出站,也有一些是因为未找到理想的工作申请延期,但根据实际情况,大部分博士后无法出站的原因是无法完成各项考核指标,而且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仓促完成的论文、著作很难有高的水平和质量。

图6.6 博士后进站与出站数量对比分析(单位:人)
四、博士后群体国际化程度不高
面对博士后事业国际化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设站单位应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更新观念、拓宽视野,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合作的开展力度,加快国际化进程,这是培养创新型博士后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重要方法之一。同时,由于全球化浪潮和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博士后对各个国家提升研究水平、加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因此,博士后群体已经成为重要的高级科技人才,加快博士后的国际化将有效提升自身的研究实力。目前,我国的博士后群体国际化程度不高,一方面我国博士后群体中外籍博士后比例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讲,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博士后与其他国家研究人员的深度交流、融合程度还远远不够。在这些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在十多年前就采取了各种吸引外籍博士后的政策,详见第一章。近年来,这些政策的效用已经开始凸显,据统计,美国的博士后群体中外籍博士后的占比为65%,欧洲国家的外籍博士后占比也已经达到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0年外籍博士来华做博士后的人数不到1%。截止到2019年初,共计招收外籍博士后5677人,在2018年达到最多,为1350人,占当年进站博士后总人数的6.40%。另外,招收留学归国博士进站1853人,占当年进站博士后总人数的8.79%。
提高博士后国际化程度一方面要“引进来”,另一方面也要“走出去”。我国的博士后每年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可以申请到国家资助到国外进修,大部分博士后由于缺乏资金、缺少设站单位支持等原因,成为“土”博士后。比如2019年,我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120人,香江学者计划资助60人,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30人,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资助50人,共计260人,与2019年在站博士后的总量相比是非常少的,也就是说,可以获得出国深造机会的博士后较少。另外,受现行博士后制度的约束,比如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是不可以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者进修的,即使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站单位允许博士后出国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交流活动,期限一般也不超过三个月。同时,申请出国的手续非常烦冗复杂,有时需要办理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获批,导致很多博士后望而却步,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博士后的国际化程度,急需进行制度改革与创新。
综上所述,在全球博士后规模不断加大、国际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在“引来来”“走出去”的博士后事业国际进程上,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第二节 博士后制度发展的战略思考与优化路径
目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博士后事业正身处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最好时代。首先,体制改革将为博士后事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政策空间,有利于国内博士后制度与国际接轨,更有利于培养创新型、国际化的博士后。其次,我国正在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推进世界一流大学进程,将需要更多的高级研究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博士后群体无疑将成为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先争抢的人员。因此,面对瞬息万变、挑战重重的外部环境,博士后制度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实施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才能符合时代需求。
一、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多措并举提高培养质量
博士后在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博士后制度已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成为开放合作和人才吸引的重要窗口。博士后已成为高校、科研院所补充师资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成为国家重点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团队中科研创新的主力军。面对新时代新要求,现行的制度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为此,需要构建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增强制度的灵活性与吸引力,不断提高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减少当前出现的“高数量、低质量”现象,为博士后事业蓬勃发展开创新局面。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完善。
(一)进一步优化博士后分级管理体制
随着博士后制度的发展,各方已经开始逐渐意识到博士后的管理需要从政府统一管理逐步过渡到由国家、地方(部门)和设站单位组成的分级管理模式,形成责权明晰、分工科学、协调高效、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博士后工作运行机制。其中,国家的博士后主管部门可主要负责总体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设站审批、评估、表彰、培训等统筹性的整体工作,其余工作的管理权限可以考虑适当下放给下级管理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博士后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整体的战略部署,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工作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此外,应逐步将一些博士后进站审批权力、日常审批手续等工作移交给各设站单位,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博士后招收与日常管理的具体事务,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与规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博士后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博士后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博士后管理机制
1.坚持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相统一
在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规模,增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的基础上,把质量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提高质量。
2.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
坚持在培养中用好人才,在使用中培养人才。加强博士后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结合,使博士后在实际研究工作中锻炼成长,在成长过程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坚持流动站和工作站发展相协调
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基础研究、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中的独特作用。通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协调发展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企业技术创新做贡献。
4.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服务相促进
改革和完善博士后制度,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博士后服务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以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博士后制度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博士后制度
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引领,不断突出博士后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进一步深化改革各项管理体制。在这点上,既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主体作用,还要不断增强博士后评估考核工作,构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有效性的评估体系,根据各设站的实际需要以及专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客观、全面、公正的博士后考核办法,同时,加强学术研究道德建设,严惩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1.完善博士后招收条件
在现行的博士后招收条件中,将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满三年、申请在职博士后等的三类申请人员视为特殊进站人员。各设站单位对这三类人员的入站是需要进行格外审批的,并且需要严格控制这类人员的比例。根据目前的博士后发展形势,可以适当放宽博士后的入站年龄以及博士毕业时间限制,以利于招收更多优秀的、有实战经验的博士生源。对于在职博士后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进入工作站的人文社科专业或者是人才较为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
2.适当地、有条件地开放博士毕业生进入在同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内的流动站做博士后
目前为了加大博士后的流动性和交叉性,基本按照此项规定执行,但是许多博士的研究领域本身就是很窄、很专,一味地要求其改变专业,使其很难就博士期间的研究进行更加深入、透彻、连续的探索。尤其是对一些目前基础还较为薄弱的专业领域,该办法的实施将造成一定的人才流失,也会导致一部分研究被中断、搁置。
3.强化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作用
一般来讲,学术委员会承担着研究、审议本单位的研究发展规划、学术研究工作、科研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等工作。在博士后管理中,充分发挥各设站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引领作用,将对全面提升博士后学术研究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在博士后入站之初,应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分别与每位博士后签署适合自身发展的博士后科研协议书,同时在协议中规范博士后出站成果考核评价指标。在整个博士后期间,加大学术委员会研究评审、学术评议、学风维护和学术仲裁等方面的学术权力,在完善博士后的规划决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更好地服务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事业发展。
4.实施分类培养、分类评价
博士后实行因材施教是造就各类人才的科学之路,博士后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支持各设站单位招收、培养不同研究专业、学术背景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针对上述博士后人员,要因地制宜,构建不同的培养方案和分类评价体系。同时,根据设站单位的实际需要,招收设立项目博士后,尤其是对已经设有国家重点科研基地、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单位,经过国家批准可支持其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所需的博士后。
5.畅通博士后退出机制
一直以来,对于博士后的进出机制,基本上采用的是严进宽出的政策,这种政策无疑会导致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显著下降。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退出机制,给予博士后一定压力。否则,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创新型博士后培养更无从谈起。那么具体来讲,设站单位一方面要提高入站条件,层层把关,真正引进所需的博士后人才;另一方面设站单位也要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提高出站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对于进站后实在无法完成各项工作的博士后,要畅通退出机制,这样有利于博士后优胜劣汰,真正选拔出优秀的高层次研究人才。
二、不断加大博士后投入,构建多元化支持体系
目前,博士后的整体待遇是偏低的,与毕业后直接工作的收入相差不大,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博士后的吸引力,从而很难招收到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后。因此,需要逐步解决博士后待遇问题,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一)逐步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能够快速发展,激发社会各界的热情,应改变原有的、单一的投入结构。近年来,中央财政已经开始对博士后加大投入。但是面对庞大的博士后群体,仅仅依靠国家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作为,想方设法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经济投入。
(二)开拓多种投入渠道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基础之上,还要鼓励各设站单位加大投入力度,与此同时,逐渐增强博士后事业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宣传力度,以此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的经济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博士后专业分布构成和经费分配方式,合理分配各专业博士后数量和经费投入量占比,尤其要加强对我国一些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博士后培养的支持力度,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一定的财政倾斜。不仅如此,还要不断鼓励各单位积极设立博士后专项资助金,在符合博士后各项政策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赞助人可以自行决定其支持模式、受益人以及要求。除此之外,各设站单位应加强同科研、教育、产业等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将博士后发展与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如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即可依托这类重点研究项目来逐步解决博士后待遇问题。各设站单位还可以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开拓多种合作模式,如开展联合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各种方式。
(三)改革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办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对博士后学术研究进行的重要调控和激励方式。随着目前博士后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也要根据博士后的整体形势,进一步改革完善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办法。比如,需要改变原有单一的、平均的、固化的资助方式,采取点、面相结合的新模式,增设一些特色性资助金,如博士后重点科技开发项目资助金、西部博士后资助金以及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金等。
(四)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据统计,早在2006年11月就将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额度由原来博士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而后在2015年8月1日又一次上调了日常经费资助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8万元。事实上,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8万元对于博士后的资助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即便是这8万元的资助也不能惠及所有在站博士后,只能给予部分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据统计,当年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中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可以申请到日常经费资助,大部分流动站博士后和所有的工作站博士后是无法得到资助的。因此,在提高博士后日常资助额度的同时,还要不断扩大资助面,适当地向工作站博士后倾斜。
三、扩大博士后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大量国外高端人才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近年来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中显示出强大的后发优势。我国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加快,必定会吸引更多的外籍博士。同时,我国赴国外做博士后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据统计,中国博士赴美做博士后并留在美国的比例为87%,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然而近年来国际形势发生逆转,欧美国家陆续出现的经济疲软致使本国毕业生都无法找到工作。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经济出现良好发展势头,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这些都为国内外高级创新人才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优厚的薪资待遇。
实际上,这些年来我国为了加大外籍博士后的招收数量,采取了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一点可以从最近几年外籍博士后的进站变化量上加以证明。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年外籍人员和留学回国(含港澳台)人员来华(回国)做博士后的人数达到1755人,占当年招收的全国博士后总数的11%。其中一半以上人员来自中国周边国家。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博士后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占外籍博士后人员总数的近70%。外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华(回国)做博士后人数快速增长得益于我国博士后制度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外籍博士后人员中只有8%来自世界百强名校,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人员比例还不到20%,这表明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博士后制度的吸引力还有待提升。
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吸引海外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政策,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有重点、有目的地招收外籍博士来华做博士后,开拓利用国际人才参与我国经济建设的局面。扩大我国博士后的国际活动空间,为博士后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坚持从我国博士后制度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借鉴国外博士后管理经验,逐步与国际接轨。
加大博士后学术交流力度。扩大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规模,可聘请各行业、各学科一流专家与博士后研究人员交流,提高交流质量和水平,鼓励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开展小规模的学术交流,在交流中创新创造,形成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设站单位三个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推进博士后国际化,探索创新国际联合培养博士后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参与国际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有条件的设站单位同海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合作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保证交流畅通的基础上,规范交流程序,防止人才和技术流失。
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不仅能为我国博士后发展提供一个丰富的资源平台,加大其国际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国际影响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还能有效促进博士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切实提高我国博士后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此外,还需从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实施吸引力更强的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培养质量管理以及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人手,不断提升中国博士后制度的国际化水平。
四、提高博士后科研成效,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撑
逐步提高科研成效,是博士后制度发展的必然。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合作导师的主导作用,使其贯穿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等的整个周期中。不仅如此,还要赋予合作导师一定的管理权利,可以根据科研课题的需求来招收所需博士后,也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或者缩短博士后在站时间。一方面,可以加强博士后与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的相互结合,以此来扩大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平台招收博士后的规模,推进科技创新。逐步理顺科研团队的组成结构,确立博士后在团队中的中坚作用,使博士后成为国家级科技平台科研队伍中的一个重要层次。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对博士后进出站考核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博士后进出站考核标准,逐步构建以创新性学术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评价标准的评估体系。
要积极发挥设站单位在博士后培养和使用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合同管理,明确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各方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权责不清而造成的矛盾或冲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干扰和消极影响。坚持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的实质性联合,通过科研项目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之间的联合,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研、产品开发能力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出深化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以博士后为主体的核心研发团队。
另外,还要继续坚持扩大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规模,适度提高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比例,优化博士后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更多经费,引导更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改进对企业博士后的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获得专利、发明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按规定对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大型企业博士后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大型企业的科技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加强高新区、开发区、创业园博士后工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等多种途径,统筹为规模较小、有创新需要的科技企业提供博士后工作服务。
第三节 博士后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博士后制度是在借鉴美国、德国等国家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制度。近些年来,我国博士后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博士后设站单位的规模和覆盖面,提高了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健全了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制度,新增了特别资助和国内外博士后学术技术交流项目等。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共有527个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了共计33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385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累计招收博士后25余万人。相比于2010年,流动站设站单位增加了112个,流动站增加了1172个,增幅分别达到26.7%和54.6%,工作站增加了1692个,增加了78.4%,招收人数增加了17万人,增加了两倍之多。从这些数字可以直观地发现,我国博士后事业近些年来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未来,博士后工作应继续按照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以及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同时,也要审时度势,分析当前国内外科技发展形势与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深入了解国内外博士后事业发展现状,研究博士后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更好地推进博士后事业科学、高效发展。
一、继续扩大招收规模,未来博士后经历视为常态
2020年3月21日,科技部印发的《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中提道: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从文件中不难发现,未来博士后的规模将不断扩大。究其原因,一方面,全球严峻的就业形势给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较大困难,而增加博士后岗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还可以使一部分博士毕业生进行有效过渡,尤其是对于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方向不明确的博士毕业生而言,可以选择做博士后为自己赢得两年的缓冲期。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逐渐饱和,博士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再乐观,之前大部分博士毕业生都选择高校和科研院所就业,但现在国内教师的招收标准一升再升,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开始把拥有博士后经历作为招收条件之一,因此很多博士毕业后不得不选择继续深造,选择在国内或国外做博士后,为自己增加就业砝码。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博士后两年的锻炼,还可以积累大量的人脉、经验和资源等。因为博士后不再是学生,他们一般会在课题设计、基金申请、教授学生等方面有更加系统和深入的接触,可以进一步积累科研工作的经验。
二、不断坚持学科交叉,促进博士后多元化发展
所谓学科交叉指的是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依靠内部的关联而进行的融合。从当前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启示来看,每一次科学研究取得的突破、新兴学科的产生、变革性技术的诞生、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大部分都与学科交叉有很大的联系。因此,应不断引导、鼓励博士后从事跨学科的研究,使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学术背景、不同兴趣爱好甚至不同国家的博士后聚集在一起,熟悉更多的研究专业、领域的同时,产生更多的研究思路,激发出创新的火花,还可以发现新的研究方向。
不仅如此,学科交叉还是培育创新型博士后的摇篮,可以促进复合型、综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复合型人才指的是在各个方面都有一定能力,同时在某一个具体的方面出类拔萃,又能够融合各种能力进行创新工作的人才。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面对的更多的是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这就需要一些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素质过硬、具有科学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比如在航空航天技术、医疗保健、地质勘探、信息化等方面都急需复合型人才。但客观来讲,我国的人才队伍中具备多领域综合素养与学术研究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尤其是高水平通才式人员更是严重稀缺,很不利于我国整体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因此,利用学科交叉的机会,推动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博士后相互交流、学习和合作,将有利于拓宽视野、活跃思维,促进博士后多元化发展,达到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各类所需的高级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目的。
三、努力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影响力
我国的博士后国际化培养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国家为主导,实施大力“引回来”少量“引进来”的方式;第二个阶段是在国家主导下,结合社会发展所需,实施的保障“引进来”探索“走出去”战略;第三个阶段是全面开花,实施大踏步“引进来”“走出去”方针。有鉴于此,未来不断提高博士后群体的国际化水平与质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在大力引进国外优秀的博士后人才的同时,积极鼓励国内博士后走出去,抓住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契机,使他们可以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激发创新活力。显而易见,如果不将培养创新型博士后的平台放在国际化的大舞台上,那么将很难使博士后产生国际视野、全球化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将大打折扣。
二是继续扩大国际交流范围,惠及更多专业的博士后。目前的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是顺应时代要求而发展的,实际上截止到2020年,国际交流项目也只实施了五年而已,尚处于摸索阶段。积极鼓励博士后申请国际交流项目的同时,也需要针对实际需要,对现有的政策进行改革与完善,比如提高资助额度,扩大资助受益面,对于不同专业给予不同的资助,对于出国手续可以适当进行简化等。
三是建立国际化的考核标准。为进一步促进博士后的国际化,在进行考核评价时,应该跟国际看齐,以国际化的角度来衡量博士后的研究成果,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本站点、本地方等。当前,我国博士后制度正处于实施国际化战略的阶段,需要构建适合我国发展需要的博士后成果国际评价指标,衡量自身的国际化水平。
四是建立博士后常态化的交流机制。为来自世界各国的博士后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是快速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方式之一,比如定期邀请相关领域全球范围内的博士后举行研讨、座谈等学术活动,并根据活动的反馈机制,逐步修订、完善学术活动的主题、范围等。不仅如此,还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的需要,与各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博士后开展项目合作等。
四、建立符合时代需求的制度,推进博士后快速发展
我国博士后制度是为了推进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而形成的管理体制,因此随着外界环境的不断变化,需要逐步改革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由于博士后制度是政府主导的,因此具有较大的计划性和稳定性。目前,博士后制度正在逐步进行完善、修订。但是在改革中政府对于博士后的管理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使得各设站单位可以自由决策的范围较小,存在受到客观条件约束,无法招收到自己心仪的博士后人员的现象。实际上,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是一种自发的、创新性的、高度自我约束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单纯依靠政府行政管理是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的。基于此,为了更好地推进博士后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国家应逐步下放审批权限,给予各设站单位足够的信任和一定的权利,可以将课题、专业、成果等作为第一考虑因素,招收合适的博士后,而不是受申请人的年龄、毕业满三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将其拒之门外。所以,要逐步形成以国家为主导,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为协调,各设站单位为主体的博士后管理体制,即进行主体转移。与此同时,加强博士后的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进和优化博士后的培养模式,构建分级、分类别的博士后考核体系,还要逐步提高博士后的待遇,实现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先进性、有效性和正规性。
五、加强产学研相结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企业的灵魂与基础,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是我国企业在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简单说来,企业如果离开了科技创新,将无法在市场上长久立足,很快被淘汰出局。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一方面需要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则需要相匹配的物理资源,如实验设备、实验场所等。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相比,企业的研究资源相对薄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大部分进行的是理论和基础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很多未能有效转化成生产力,服务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多的是被转化为论文和著作。博士后的出现将有利于扭转这样的不利局面,因为博士后来自上述实力雄厚的科研院所,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进入企业的工作站后,将会对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招收企业博士后旨在产学研相结合,以博士后为桥梁,促进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互动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为各方提供有利的发展条件。目前我国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数量得到大幅度增加,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的科研条件、导师水平、待遇等因素的限制致使有三分之一的博士后工作站存在空巢现象,需要加大投入力度,扭转此种局面。同时,与我国庞大的企业规模相比,目前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还是略显不足。简单来说,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初衷是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取得的成绩不是特别显著,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博士后工作站被视为一个“花瓶”。因此,未来博士后制度要真正落实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载体和“孵化器”。
回顾过去,我国博士后事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培养了一批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促进学科交叉、产学研相结合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博士后制度已经成为各地区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成为把企业建成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平台,成为高校、科研院所筛选、补充师资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成为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青年人才群体。
面对未来,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要求,需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培养使用重点,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同时,深刻反思博士后事业的不足,进一步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改革完善制度,优化布局结构,鼓励多元投入,健全服务体系,造就创新人才,努力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要为国家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注释】
[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各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统计[EB/OL].(2019-07-04)[2020-11-17].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5_660.html.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各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统计[EB/OL].(2019-07-04)[2020-11-17].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5_660.html.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各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数统计[EB/OL].(2019-07-04)[2020-11-17].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content/details55_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