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群众主体是动力源泉
云南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是长期坚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路线、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实践结果。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是发挥群众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是实现减贫可持续的重点。“授贫困者以渔”,使贫困户真正成为主体,激发出贫困户脱贫攻坚内生动力。云南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不断激发内在活力,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富口袋”作为主要目标,以产业融合为方向,抓实产业扶贫,培强脱贫根基。坚持转变帮扶方式,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提高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度,树立主体意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