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十三五”期间,云南各族人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之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完善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实际、系统谋划、科学规划,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为云南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