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实抓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除昆明、曲靖外,完成了14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水泥、化工、有色、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基本完成,超额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面完成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6个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完成小锅炉淘汰任务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省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8%以上,其中2020年达到98.8%,优良天数比率名列全国前茅,蓝天白云成为云南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