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https://www.daowen.com)
2004年3月14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