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亚尔塔到瓦哈卡

从巴亚尔塔到瓦哈卡

在墨西哥旅行了一个月,那时间里碰到的几个人都问我“你为什么来墨西哥”,每次都问得我有些困惑。因为我觉得问话里含有一种微妙意味,仿佛说我何苦选择墨西哥而不是其他国家作为旅行目的地。这以前我游逛了几个国家,记忆中几乎从未有人提出过如此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可以说是本源性的疑问。例如,无论在希腊还是在土耳其抑或德国,基本没人问“你为什么来希腊(或土耳其、德国)”。总的说来,他们似乎认为人们来自己国家旅行是理所当然的。我以为这是相当地道的想法。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旅行者,而旅行者无论哪个地方都要去的。正因为有他或她提着包买票前往某个地方,旅行才得以成立。对吧?假如旅行者必然去某个地方,那么他为什么就去不得土耳其或希腊或德国抑或墨西哥呢?

从这样的语境说来,那么对于“你为什么来墨西哥”这一问话,我甚至可以反问——不失天真地反问“我为什么不可以来墨西哥呢”。为什么人们不可以在不怀有能够诉诸书面语言的理由或目的的情况下到访墨西哥呢?

比如说,如果向来日本旅行的外国人提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来日本旅行),想必会得到各种各样的回答。但是——当然前提是去掉因某种不得已的缘由而无论如何都必须来日本的人——归根结底,其回答只有一种,即他们想以自己的眼睛看那个地方、以自己的鼻子和嘴巴吸入那里的空气、以自己的双腿站在那个地面上、以自己的手触摸那里的东西。

保罗·塞劳的一部小说有个场面,说一个来到非洲的美国女孩讲述自己为什么满世界跑来跑去。很久以前看的,具体词句记不准确了,错了请原谅。大致内容我想是这样的:“会在书本上读到什么,会在照片上看到什么,会听到什么,但我若不亲自去那里实际看看就理解不了,心里就不踏实。举例说,我不能不用自己的手摸一摸希腊卫城的柱子,不能不把自己的脚浸入死海的水中。”她为了触摸卫城的柱子而到希腊去了,为了把脚浸入死海而到埃及去了。她没办法停下来。她去埃及登金字塔,去印度顺恒河而下……也许你说那么做并无意义,何况还是没完没了的。可是,若把各种各样的表层理由一一抽掉,旅行就无从谈起了。说到底,我想这恐怕就是旅行所具有的最正当的动机和存在理由。没有理由的好奇心。对现实感触的希求。

不过墨西哥的情况略有不同。旅行前我同一个美国新闻界人士交谈,告诉他往下自己要去墨西哥旅行四个星期,他给我这样一个忠告:

“到了墨西哥,他们肯定问你出于何种理由来墨西哥旅行那么长时间。”

“唔。”

“到时候你这么回答即可,”他以认真的神情说,“就说自己准备写一本关于墨西哥菜的书。记住了?墨西哥菜!这是能得到他们理解的惟一理由。这样就会一帆风顺。”

“原来如此。”

“不过这里边也有个小小问题。”

“什么问题呢?”

“一旦说起墨西哥菜,他们会永远说下去:我母亲的拿手菜如何如何,我奶奶的拿手菜如何如何……”

结果,我决定不提写一本关于墨西哥菜的书这个话题。

在瓦哈卡偶然碰到一个日本女孩,在广场前面的咖啡馆和她边喝冷啤酒边闲聊的时候,她问:“来到墨西哥的感觉,你还没怎么有吧?或许该说是不适合吧。你为什么选墨西哥作为旅行目的地呢?”

经她那么一说,我渐渐觉得自己这个人真有可能不适合墨西哥这个国家。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人是由于错误动机来到错误场所的错误存在。说老实话,迄今为止我本身并未觉得墨西哥这个国家同自己之间有什么隔阂。而一旦介意,隔阂感的可能性简直就像癌细胞一样异常迅速地繁殖起来。为什么呢?因为我完全不具有足以反驳的理论根据——不能说“没那回事,我并非不适合墨西哥的人”。我只是像塞劳小说中的女孩那样,以就是想看看它、就是想摸摸它这一单纯的理由去了“那里”来了“这里”,是“想去墨西哥那地方看一眼”这一简单的心情把我带到了这里。

不过,这样的回答(无论回答得多么真诚)大概是不顶什么用的。我想,恐怕需要更有说服力的回答。在墨西哥旅行期间我始终有这样的感觉。事实上我在墨西哥遇到的外国人大多具有自己此时、如此置身于墨西哥的明确理由。居住在墨西哥的理由,游览在墨西哥的理由,为墨西哥这个国家所吸引的理由。有人为阿兹台克和玛雅文化及其遗迹如醉如痴,有人为墨西哥的美术心往神驰,有人对墨西哥的自然风物一往情深,有人为墨西哥人之所以为墨西哥人的墨西哥性深深折服。某种美国人将墨西哥作为同某种美国性相对立的存在加以把握,某种日本人将墨西哥作为同某种日本性相对立的存在予以解读,他们讲述墨西哥时带有一种特殊的眼神。每次遇上那些人,我都强烈而深切地认识到自己身上日本意识的缺失,甚至产生类似愧疚的心情。在这个意义上,墨西哥未尝不可以说是个奇妙的国家。

我开始认为,这个国家有可能在护照和观光卡以外,要求入境者提供某种有明确目的的东西,那是能够用语言表明和说服他人的明确目的,例如说一句“好的,明白了,原来你是为此来这里的”,而后“砰”一声盖上印章。如果解释说“不不,我是想看各种各样的东西,不管哪里都要亲眼看一看,不看怎么知道是什么样的”,在这里几乎是无法让人理解的。当然,如果是乘喷气式飞机前往阿卡普尔科和坎昆等旅游胜地游泳三四天后直接返回,那样的旅行另当别论,而像我这样花上一个月时间慢慢观看寻常的墨西哥,这样的旅行势必需要提供更加明确的理由。

不过,并非自我辩解,我的人生——我想也不仅仅限于我的人生——是由无限偶然性大量堆积而成的。一旦越过人生某个点,我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握其堆积体的模式,从那一模式中觅出某种个人含义。而且,如果我们有意,我们还可以将其命名为理由(reason)。然而,纵使那样,在根本上我们还是要受偶然性的支配,还是不能超越其领域的疆界——这一基本状况不会有所改变。无论学校老师提出多么富有逻辑性和整合性的解释,理由(reason)这玩意仍然不过是针对本来无形之物的、勉强捏造出来的临时性框架罢了。那种能够诉诸语言的某物又有多大意义呢?真正有意义的,难道不是潜伏在无法诉诸语言的东西里面的吗?但是,我踏入墨西哥这个“场”、呼吸这里的空气后所首先感觉的,乃是某种无奈——即使说出来也肯定不适用于这里的无奈。

来之前看过墨西哥作家写的几本书,那时我就隐约感觉到了这点。我看的是(或者想看的是)帕斯[1]的《孤独的迷宫》和富恩特斯[2]的《我爱的外国佬》,但哪本都读不到一半就扔开了。作为读物没什么趣味固然是个原因(自不用说,这些书的文学价值因为我觉得没趣而减少的可能性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不存在),但同时也是因为我半叹息着认为“那或许是那么回事”。他们在那些书中写的,说到底,在我看来不外乎是重复同一事实,即“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这是墨西哥,这是墨西哥人……”旅行前一一看这东西,旅行岂非无从谈起了!老实说。而且,假如墨西哥这个国家果真要求本国的文学和文学家作如此切实的自我规定、自我解析,那未免也太不像话了,我觉得。

最初十天我是独自旅行。我从洛杉矶乘飞机抵达太平洋岸边的旅游城市巴亚尔塔,再从那里乘大巴沿着海岸前行,在瓦哈卡这个内陆城市同驱车从美国本土赶来的摄影师松村映三碰头,之后两人结伴旅行。看望住在墨西哥的父母的阿尔富雷特·伯恩巴姆也在大约十天后加入进来。阿尔富雷特操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作为我真是求之不得。

但反正开头十天时间我是独自旅行的。回想起来,背着背囊独自旅行实在是久违的事了。学生时代常这样旅行来着,婚后也常和老婆两人背着背囊旅行。但某一天老婆向我宣布:我也上年纪了,再不能、也不想这样旅行了!往后我想住像样的宾馆(有淋浴用的热水,卫生间有抽水马桶,铺着没有跳蚤和虱子的正规床单),再不愿意背着十公斤重的背囊,从公共汽车站走到火车站了。毕竟体重只有四十二公斤!是的,她说的是有道理。就那种旅行来说,我们是多少上了年纪,再说做那种穷酸旅行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因为现在不同过去,又不是没有钱。

自那以来,我们便不再背背囊,而是提着SAMSONITE旅行箱,租用中型小汽车,住着不很差的宾馆,在不很差的饭店里吃饭,给行李工和女服务生不算少的小费——如此这般开始了世间普通的旅行。旅游指南也告别了面向斯巴达式学生的《LET'S GO》系列,而拿起了例如米其林那样的多少像样的版本。这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转换,也许你会称为堕落。但不管怎样,年过四十以后,至少在旅行方式这点上,我们大体成了成熟的大人。

可是这回,惟独最初十天我实行的是过去那种贫穷的背囊旅行。在巴亚尔塔机场下飞机背起背囊之时,坦率地说,我不由心生感慨:噢,就是这样的!其中确有自由的感觉。那是挣脱“自己”这一立场的自由,挣脱一种职责的自由,挣脱经年累月形成的自我自身的自由。这种自由感包含在我肩头背囊的重量之中。放眼四周,认识我的熟人一个都没有,我认识的人也一个没有。我所携带的全部装在背囊里,能称为自己所有物的仅此一件。

我带来了新买的随身听和几盒磁带,以便旅行路上听。也带了几本书。因为我无从判断在墨西哥旅行时想听怎样的音乐,所以从所有种类中大致拿了几盒塞进背囊。B52'S带来了,克拉伦斯·卡特带来了,斯坦·盖茨带来了,塞隆纽斯·蒙克带来了,凯思林·巴特尔的莫扎特带来了,巴赫的平均律带来了,“南天群星”和井上阳水也带来了。但其中最想听的,无论怎么说都是从CD辑为九十分钟磁带的纳尔逊精选歌集。希望不要因为我一边在墨西哥旅行一边听纳尔逊的老歌而指责我,希望不要认为我村上是个没有思想性的、往后看的、以怀古为情趣的作家(弄不好是有这个可能,但希望不要把这篇文章都牵连进去)。我之所以一直听纳尔逊的磁带,说实话是因为旅行期间一直在看纳尔逊的传记。

倒是同墨西哥旅行几乎无关,可这本书极为有趣,看得我相当投入。众所周知——也许并不周知——纳尔逊作为热门电视节目“快乐的纳尔逊”(日本也在星期日中午由NHK[3]播放)的儿童角色,从懂事时起就赢得了全国性人气,走上歌坛之后成了直追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超级走红歌手。不过,他对于自己仅仅被视为英俊的偶像歌手这点常常怀有不满,而始终认真追求着音乐的阅历。在甲壳虫出现前后的1960年代,音乐风潮急剧转向,纳尔逊的人气发生下滑,即使在那以后,他也在默默追求着自己的拿手节目,坚决拒绝作为老歌歌手站在公众面前,为此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音乐会上受到数万观众的谩骂。他便是那样顽固地拒唱往日走红的歌曲,纵然有此遭遇,他也并不妥协。他写了《花园晚会》来寄托那种炽热的情怀,他在歌中这样唱道:“如果除了回忆无歌可唱,我宁愿当卡车司机(If memories were all I song,I'd rather drive truck)。”《花园晚会》畅销一百多万张,纳尔逊于是重放光彩。

尽管重放光彩,但也不可能一切大功告成。现实人生不同于好莱坞影片。现实人生乃是恼人的每况愈下的行程。纳尔逊后来被离婚问题及由此带来的财产纠纷搞得心力交瘁,最后死于飞机事故。生前他对朋友这样说过:“有两种死法我不愿意碰上,一是空难,一是火灾。”然而在乘私家飞机时,机舱起火把他烧死了。死时,他剩下的惟有债款。

在墨西哥旅行时我看的就是这样一本书,同时倾听可怜的纳尔逊在一点都不可怜时唱的无数天真烂漫的走红歌曲。

不过,在墨西哥乘大巴旅行途中听音乐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墨西哥的大巴不存在安静这一因素,里面几乎百分之百播放墨西哥音乐,而且不是马马虎虎的音量,而是大音量震耳欲聋。所以,随身听的耳机往耳孔塞得再深,我要听的音乐中也还是有墨西哥音乐混进来。起初我尽可能把意识集中于“我的音乐”,但听到半途被迫作罢,只有躺在海边或步行时才听磁带。

这对我来说是个大大的误算。因为我原本计划在每天长达五六个小时的大巴行驶时间里随心所欲地听喜欢的音乐,极为乐观地以为这样一来,长时间的大巴之旅能变得容易忍受,岂料这番谋划转眼便一败涂地。五六个小时里,进入我耳孔的全是持续不断的墨西哥民谣:铿锵铿锵铿铿锵铿锵铿锵铿铿锵、泰基埃罗、米亚毛尔、铿锵铿锵铿铿锵。或许你说那也没什么嘛,不是说入乡随俗么?把当地音乐作为那里的存在之物好好受用不就行了!也许是那样吧,我起初也是那么认为。可是我要说,一天六个小时不得不听不明所以的墨西哥民谣,正常人无论是谁脑袋都要出问题。比如乘新干线从东京去广岛,车厢老是用大音量播放演歌[4](或者皇后合唱团[5]),你不认为自己会不胜其烦?至少我会。若真如此,绝对不乘什么新干线。

在墨西哥,对于想从此地移往彼地的人来说,最要命的问题是几乎除了大巴别无移行手段可以选择。铁路经过的地方有限,且安全和准时也相当成问题。所以只能乘大巴。而且——这是我在墨西哥一直乘大巴旅行的实际感受——能够好端端地乘上大巴都必须认为是幸福的。如此这般,我每日都不得不听那墨西哥民谣。没有任何选项。每次乘大巴我都对天祈祷,愿车内音响发生故障。佛陀也好圣母马利亚也好夸察尔科亚特尔(墨西哥的古神)也好——无论哪个我都对之祈祷。然而车内音响绝对没出故障。这——这个也想大声说出口来——在墨西哥纯属奇迹。墨西哥很多东西都常出故障。一辆大巴冷气出了故障,热呀,热得差点儿晕过去。又一辆大巴椅子靠背倒下去就再不起来了,我必须摆出接受牙医治疗那样的倾斜姿势并保持好几个小时。车窗怎么也打不开或关不上。有一辆大巴几乎没有物件不出故障,喇叭按不响,窗户关不上,仪表一个也不灵。这不是夸张,实际上无论时速仪还是燃油表全都死得利利索索。然而,惟独车内音响还是引吭高歌。虽说声音差劲,歌词差不多都听不清了,但音乐的确响个不停。见此情景,我终于死心塌地了。在这个奇妙的国度,纵然所有机械都呜呼哀哉,所有理想和革命都寿终正寝,车内音响也将因某种奇妙的理由而长生不死!

这么着,我放弃了所有希望,将墨西哥民谣作为“那里存在的东西”接受了下来,如同接受灰蒙蒙的空气、死皮赖脸的蚊虫、石块一般又大又硬的硬币(足以毁掉所有钱夹和衣袋)、印第安小贩以及食物中毒那样。

惟独车内音响因某种奇妙的理由长生不死,我这样写道。但这类似一种修辞,其实墨西哥的车内音响所以不死,自有其相应的明确的理由。那就是:因为墨西哥司机和乘务员无比热爱墨西哥民谣。无论发生什么,他们都要让音响好好存活。想必他们为此使用了想得到的所有手段,付出了所有的牺牲。有的人上车时不胜怜爱地抱着手提包,最初我以为装的是某种业务需要的贵重物品,后来才知道是盒式磁带便携箱。一盒磁带转完,便小心翼翼地取出下一盒插入。箱里我想装有二三十盒磁带。估计他们一天也好两天也罢,反正就是要一刻不停地听这音乐。我也喜欢听音乐,但没那么大的干劲。沉默偶尔也是需要的。然而对这些人来说,所谓沉默就是必须由墨西哥民谣热烈地填满的未完成的空白。这么着,一如墨西哥所有的白墙都被信息、广告涂抹得满满的,墨西哥的沉默也被欢快的墨西哥民谣填塞得风雨不透。

大巴有形形色色的人上来。有带玛切提(砍山刀)的印第安农民,有去镇里购物回来的老婆婆,有看样子赶去某处工地的务工者,有肩扛货物的商人,有因某种理由正从A地赶往B地的父子。只是,在我乘坐的大巴线路上可以说全然没有见到背囊外国游客。没看见的不光是外国游客,更少的是属于中产阶级的墨西哥人。我坐的大巴上,只看见一次——仅仅一次——衣装得体的墨西哥人。混在印第安人、农民、乡下老伯和老婆婆中间,那位绅士(或者不如说给人的感觉也就是普通的都市生活者)看上去确实特殊。因为之前我在大巴上遇到的总的说来是接近底层的墨西哥人,所以这次才在视觉上深切感到墨西哥真是个分明的身份社会。那人头戴巴拿马帽式样的帽子,身穿泛白的上衣,看一本硬皮书。我用一塌糊涂的西班牙语同乘务员说话时,他插进来用英语中规中矩地翻译(在墨西哥,会讲英语是身份象征,他在翻译方面都很热情)。三十分钟午休时间里,仅有他在餐馆吃像样的鱼,众人(包括我)只是喝着冷水、“咯嘣咯嘣”嚼着面包或炸薯片充饥。

大巴也有叫人害怕的人上来:军人和警察。从一个叫库尤特兰的海滨小镇(位于曼萨尼约稍下一点)前往同是海滨小镇的普拉亚·亚思尔(位于拉萨罗·卡德纳斯稍微偏西的位置)的半路上,“扑通扑通”上来四个警察。我们在岭上的“山顶茶馆”休息二十分钟,或喝冷饮或去厕所,正要出发时他们风风火火赶来了。警察全都长得牛高马大,晒得黑黑红红的,头发剪得很短,戴着深色太阳镜,身穿防弹背心,而且腰挎大号自动手枪,端着AK47自动步枪,种类截然有别于那一带的普通警察。他们看上去分外剽悍,分外训练有素,衣袖带有“联邦警察”(估计)字样。

四个警察中的两个在助手席和司机席后面占了位置。原来坐在助手席的乘务员被赶去后座。另外两人在车厢正中间的席位分坐左右。一个警察把自动步枪的枪口由下而上朝我一舀,说道:“那边去!”他毫无笑容,没有“对不起”,没有“请你……”仅仅用自动步枪的枪口略略朝上一指。我当然乖乖把座位让给他,提起行李退到后座。他要我的座位是因为那个座位容易使枪口隔窗瞄准目标。至于究竟发生了什么或即将发生什么,我完全蒙在鼓里。

乘务员到我身旁告诉我:“有可能交火,真那样就一下趴在地板上!”我的西班牙语诚然一塌糊涂,说到这种事却听得明明白白。我问:“是强盗(班迪多斯)?”对方低声说:“是,从这里往前一百公里左右时有出没。”总之,警察全副武装钻进大巴是静等强盗来袭。作为证据,坐在助手席的警察已脱去制服,只穿白T恤,一眼看不出是警察,以使强盗察觉不到埋伏。相隔一排坐在我前面的年轻警察在大巴穿过某个地点后(看情形那里有明确的界线表示“由此往前危险”)“咔嚓”一声推上自动步枪的弹舱,缓缓卸下安全栓,枪口对着窗外以便随时准确开枪。看表情就知这不是摆花架子的任务,脸色多少有些发青,尽管不热,汗珠却一滴接一滴顺脸流淌。

糟糕,形势相当严峻,我想,难怪地道的市民不坐大巴旅什么行。可是,我来墨西哥前看了好多旅行指南,哪里都没写到太平洋沿岸有武装强盗频繁出没。不错,是写了“偷盗频繁发生,贵重行李时刻不要离身”之类,但没发现关于武装强盗的记述,卷入枪战的可能性更是只字未提。

大巴沿着海岸在险峻的山路上行进。从这一带开始,风景渐渐带有热带情调。路两旁那种《地狱启示录》里出现的椰子树绵延不断,也有香蕉林横陈其间。路面越来越窄,越来越弯。除了不时闪现的印第安村落,几乎不见人影。见到的人都像万宝路香烟广告那样戴帽骑马。说起墨西哥,脑海里很容易浮现出阔边帽,但阔边帽除了礼品店基本上见不到,全都头戴万宝路样式的帽子。也有人照例腰挎玛切提(砍山刀),让人感觉正该是强盗出没之地。没有人的动静。哪里都能藏身。

以墨西哥为舞台的D·H·劳伦斯的《有翼的蛇》(我想还是译为《有翅膀的蛇》准确)中有关于被墨西哥强盗用砍山刀砍死的德国血统墨西哥人的情节,一瞬间我不由想起那个场景。

嚓!嚓!嚓!砍山刀毫不留情地砍进人的肉体的声响传来了,接着传来霍塞异乎寻常的声音:“留命啊!留命啊!”霍塞叫着倒在地上——他被杀死了。

(宫西丰逸译,角川文库)

被砍山刀砍死不是愉快的死法,这一点想必纳尔逊也会同意。

但最终强盗团伙没有出现。驶完一百公里,警察叫停大巴,下车。我前面的警察吁了口长气,锁上AK47的安全栓,擦去脸上的汗。无论对他还是对我都是漫长的一百公里。警察下车的地方停着两辆联邦警察的巡逻车,估计他们是从那里跳上其他大巴赶去“山顶茶馆”,再从“山顶茶馆”钻进我们的大巴车折回那里的。警察下车后,车厢里荡起释然的空气。警察在的时间里谁也没怎么说话,音乐声也到底变小了。

几天后乘坐大巴由锡瓦塔内霍赶往阿卡普尔科,途中从车窗里看见了尸体或者极其接近尸体的形体。虽是一等大巴,但冷气装置坏了,加上我后面座位上一个小姑娘把午间吃的油炸玉米馅饼整个吐了出来,我只好打开车窗,半看不看地呆呆看着外面的景色。大巴左侧,一辆敞篷卡车追了过去。货厢里坐着四个男子,两人头戴工作帽样的东西,朝上竖起自动步枪(大概是美制M16)分坐两侧,枪身在太阳光下闪着幽光。另外两人被手拿自动步枪的男子夹在中间,像刚捞上岸的四鳍旗鱼那样仰面躺着。这两人都光着上半身,闭着眼一动不动,或许睡熟了也未可知。问题是,那可是热得可以烤死人的夏日午后,天空一片云也没有,目力所及,所有生物都像热得昏昏沉沉不省人事,不可能在那样的地方酣然大睡,那样的话一定会烫肿或灼伤。

敞篷卡车追过我乘坐的大巴那十秒或二十秒时间里,我当真把眼睛睁得像盘子一般,定定地看着他们四人,但在我眼里,躺在货厢里的两个年轻男子只能像是刚刚死去的尸体。那姿势、表情、动静根本看不出意识的蛛丝马迹。假如他们是被捕的“活着的”罪犯,那么本该戴上手铐以防他们乱来或逃跑。而若不是罪犯,那么他们断不至于在晒得足可煎熟鸡蛋的卡车厢里悠然自得地享受日光浴。当然,因为没有走到近旁好好确认,我也没有那就是死尸的确凿证据。

由于事情太突然了,我只是呆愣愣地看着敞篷车消失不见,并且久久侧首思忖那到底是什么,毕竟锡瓦塔内霍和阿卡普尔科在墨西哥也是最有名且最有光彩的旅游胜地。

后来听人说(这种事一般都是事后听说的),锡瓦塔内霍和阿卡普尔科所在的格雷罗州在1970年代是以游击队老巢而闻名的地方,政府曾投入数万军队予以镇压。即使在政治骚扰勉强平息的现在,这一带好像还是有动乱的余波。沿高速公路有许多检查站,警察和士兵的身影随处可见,全都携带自动步枪。时不时同坐在卡车货厢里的警察擦肩而过。到处有兵营。从阿卡普尔科驶往埃斯孔迪多港的大巴,每次上车都用金属探测器检查,稍微大些的手提行李不能拿进车厢。就此发牢骚的德国游客受到相当粗暴的对待,大发脾气。只要从阿卡普尔科跨出一步,人们马上面对暴风骤雨般的“现实”。访问墨西哥的外国人只要住在锡瓦塔内霍、伊科斯塔帕和阿卡普尔科的宾馆里且钱使得到位,就会作为贵客受到礼貌接待,而在这些人工制造的热带乐园外面,只有无边无际的“现实”荒野铺展开去。

总的说来,阿卡普尔科是座可悲的城市。海被污染得不成样子,和图片全然不同。一游泳就得碰上垃圾。到处漂浮着炸薯片包装袋、报纸、塑料容器及其他莫名其妙的东西。宾馆住宿费贵得令人瞠目结舌,游泳池的水面上浮着一层闪闪发光的防晒油。游泳池旁边正在举办撕心裂肺的卡拉OK大赛,面色欠佳的瘦削的墨西哥主持人狂喊乱叫:“好了,下一位是……从……来的……小姐唱……”路上挤满了出租车,一瞧见走路的外国人必定按响喇叭。物价高,商店的女孩极不讨人喜欢。多少开始磨损的幻想——这就是我对阿卡普尔科怀有的印象。

当然我的印象有可能是片面的、错误的,我无意把自己怀有的印象原封不动地强加于人,让别人也认为“阿卡普尔科是这样一个地方”。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这个目的。实不相瞒,我这个人较之坚固的,更是动摇的,较之恒常的,更是一时性的,较之正确的,更是不正确的。而且,这终归是“我的旅行”,不是“你的旅行”。我无权也没有资格把什么强加给你。何况,事物印象往往因何时看和以怎样的角度看而截然不同。如果有人怀着“阿卡普尔科实在好上天了,那般美妙的地方简直绝无仅有”这一印象返回(当然会有很多,毕竟年年岁岁有数十万游客蜂拥而至),那也无可厚非。我不认为那些人有错。人们为寻求各自的幻想前往某处,并将其据为己有,为此支出可观的款额,消费假期,那是他们自身的金钱、自身的时间,他们拥有将其据为己有的正当权利。

但是,在偶尔沿海岸乘大巴赶到那里、又沿海岸乘大巴离开的我这样的人眼里,很遗憾,阿卡普尔科这座城市仿佛只是一个开始磨损的幻想。也许是我在到达那里之前的途中已经相当真切地目睹了这一幻想是由何种因素提供结构性支撑的缘故。阿卡普尔科、锡瓦塔内霍、伊科斯塔帕或坎昆和加里布等海岛等等,它们乃是墨西哥提供的幻想、提供的“点”,但我们想用“线”把点与点之间连起来的时候,无论情愿与否,我们势必直面现实。而这些幻想和现实的差异,在这个国家相当——有时致命——之大。

不用说,我也是为寻觅我的幻想而旅行的。不带幻想旅行的人恐怕哪里都不存在。可我寻觅的那种幻想在阿卡普尔科未能得到。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如此而已。

在阿卡普尔科,我看到了“死亡跳水”。本来没打算看那玩意,但我凑巧住在拉戈布拉达山上的一家旅馆里(海滨的旅馆太贵,于是冒着酷暑,不屈不挠登上坡路,总算找到一家价格合适的旅馆),在附近临海的公园里喝着啤酒纳凉的时候,跳水正好在我眼前开始,所以得以——虽说是偶然——在最好的座位观看跳水。记得很久以前,在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电影里看过跳水。电影原名为“Fun in Acapulco”,日译名好像是《阿卡普尔科之海》,里面出现了这个跳水场面。电影公映时我还是初中生,埃尔维斯在里面唱《波萨诺伐婴儿》(Bossa Nova Baby)。虽名《波萨诺伐婴儿》,但歌曲旋律压根算不上波萨诺伐,而像是把桑巴和马里亚奇[6]凑在一起的什么玩意儿。电影本身——情节已全然记不得了——也是一场闹剧。这也罢了,反正我是在那部电影中第一次看到所谓死亡跳水。

老实说,实际在拉戈布拉达山上(碰巧)观看的那场“死亡跳水”,其中几乎不含有比我从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的电影中所理解、所了解的更多的东西。场面同电影中的毫无二致。我惟一的感想是:噢,和电影一样!总之,我是赶到墨西哥来,把差不多三十年前在神户一家电影院银幕上看到的东西通过现实重新感受了一遍。觉得好像顺序颠倒了,但实情就是如此。那里面没有激动,惊叹也谈不上多少。一没觉得“噢到底是真东西有冲击力”,二没心想“什么呀还是电影上的更有刺激嘛”,只是认为“到底和电影一个样”。如此一想,甚至觉得自己此时置身此地(在晚风吹拂中喝着DOSE ESSENCE[7]观看“死亡跳水”)一事本身既是现实的又不是现实的。即使猫王突然在此现身唱起“波萨——诺——伐……”也没什么不可思议,我始终有这样的感觉。怎么说呢,那是一种应当受到细心爱抚的幻想。我并不是说那个架式不外乎是普通旅游景点的一种表演。其中当然有不可预料的危险,而且要求跳水选手具有超常的体力、足够的勇气和沉着冷静的计算。然而我还是这样想:不可能失败,电影中都是得手的!我猜想,聚集在这里的大部分人恐怕也多多少少怀有同样的感觉。

只有一点和电影不同,或者说看电影是看不明白的。第一次表演,从悬崖上往下跳的选手不是一人而是三人,三名选手从不同的位置按着时间差依次跳入远在眼下的大海。想必是考虑到光一个人跳时间太短的缘故,毕竟跳水本身是转瞬即逝的。看好三人全部跳完,我们陆陆续续离开公园。这“陆陆续续”之感同看罢“有趣倒是有趣,但情节和结尾基本不出所料”那类电影(如《007》系列和《洛奇》等)离场时观众的表现极为相似。

我们离开公园时,先跳水的两名选手已从海里上来了,身上还滴着水,就在出口那里向大家致意,一起照纪念相。他们笑容可掬,十分讨人喜欢,富于献身精神。在眼皮底下细看时,我最吃惊或者说最意外的,是他们其实就是那一带随处可见的普通墨西哥小伙子。

在探照灯照射下只穿一条游泳裤向圣母马利亚祭坛祈祷,或者站在悬崖边身体笔直全神贯注凝望虚空——刚才,我从对面公园远远看着他们的这一形象。从远处看去,他们仿佛是完全不同于我们的那类存在,是严格训练造就的英雄,是和我们不同世界的人。他们全身流溢着某种虔诚和敬畏,使我想起即将作为活人供品奉献给古代阿兹台克神的勇敢的士兵形象。或许的确是给游客观看的一项表演,但这另当别论,他们站在悬崖边为准备起跳而集中精神、调整呼吸的身姿,在我眼里却带有一种难以否认的光环。那浅黑色的肌肤在探照灯下闪闪发光,肌肉如钢铁一般坚硬,身材高大挺拔。

可是,同游客照纪念相的他们已彻底失去了那样的光环。他们的实际个头同我们差不多,长相也和在旁边卖冰糕的父兄没有分别。说到底,他们不过是圆满完成了旅游业赋予自己的职责的普普通通的青年,不过是一天从悬崖往大海跳入三四次并因此领取相应酬金的旅游从业人员。

我并没有因为近看跳水选手的真实形象而感到失望,只是当时这么想:这个在电影里怕是表现不出来的。

电影的确表现不出来这个。这是因为,较之现实的连续性,电影所追求的更是幻想的连续性。但我又想,将来回想阿卡普尔科的跳水场面时,大概只会是现实中不起眼的跳水选手的相貌——那带着黯然失色而缺乏自信的笑容,赤裸着湿漉漉的身体,同游客们一起照纪念相的(因此得到一点小费)作为体力劳动者的“死亡跳水选手们”。

虽然有所预料,但在墨西哥还是几次吃出食物中毒。

我说要去墨西哥,大家都劝我当心饮水和食物中毒。

“水是万万喝不得的。”众人异口同声道,“刷牙时一定用矿泉水,洗牙刷也要用矿泉水!”起初我倒是一一忠实照做的,但做着做着就不耐烦了,刷牙开始用自来水。管他呢,坏肚子就让它坏好了!我一改原来的态度。所幸在我身上总算没发生什么。当然,饮用水一直坚持用矿泉水。

但食物中毒到底没躲过,哪怕吃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迟早也要吃坏肚子的。总的说来就像俄罗斯轮盘游戏[8],不是小心就能避免的。即使再小心,该中毒时也要中毒;而哪怕再随便吃东西,不中毒时仍不中毒。在海边“海之家”风味餐馆里吃烤虾后(倒是好吃得很)中毒一次,在破败不堪的宾馆餐厅吃晚饭后(这个不好吃)又中毒一次。事后想来,后一次问题好像出在通心粉色拉上,估计这类食物中毒的原因仅仅在于卫生管理。所以我想,如果住在旅游城市的一流宾馆,在一流餐馆里吃饭,应该不至于发生食物中毒问题,而只要离开旅游城市一步,往下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一旦食物中毒,呕吐和泻肚就接踵而至或同时赶来。问我呕吐和泻肚哪个痛苦我也答不上。哪个都够受的,一来二去二者的区别都分不清了。这东西大体持续六个小时。那时间里几乎起不来床。吃了抗生素类药物,但效果不大。只是吐,只是泻,只是躺着。到头来吐也罢泻也罢躺也罢,都让人烦得不行,甚至觉得没准就这么昏死过去了。罢了罢了,我可不愿意在这莫名其妙的墨西哥宾馆的莫名其妙的床上因为吃了什么通心粉色拉而一命呜呼。如此说来,莱蒙德·钱德拉的《漫长的分别》中,雷诺克斯就在莫名其妙的墨西哥城镇一家莫名其妙的宾馆房间里没命了——死了。好在他还有个朋友哀悼他的死,有个朋友为他喝吉姆莱特[9]。而我则不然。我死了,大家肯定在背后这样议论:“村上春树何苦去哪家子墨西哥呀,这不,墨西哥那地方就是不适合他的嘛!有什么特殊理由让他非去墨西哥不可呢?真是不好明白。就算去了,也不该吃通心粉色拉泻肚泻死嘛,死法实在太惨了。何况,听说不就是上吐下泻吗?人就那么死了真是不值得,死法这东西可马虎不得啊!”

但不管怎么折腾,到一定时间身体总是彻底恢复,恢复了就继续旅行,旅行当中又因吃了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来了食物中毒。或许如此旅行几个月后,身体也逐渐健壮起来,小打小闹不再导致食物中毒。但遗憾的是,我没那么多闲工夫,等不到形成对付墨西哥的抗体就得返回国境以北。

十天时间里,又是不由分说的食物中毒,又是不屈不挠的墨西哥民谣,又是端着自动步枪的神情肃然的汉子,又是冷气出毛病的大巴,又是怎么踢(我真的使劲踢过)也全然无动于衷的如大象一般厚脸皮的加塞儿老太婆——在忍耐着诸多名堂独自在墨西哥旅行的过程中,我再次痛切地感到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旅行这东西在根本上是累人的活计。这是我身经无数旅行后悟得的绝对真理。旅行是累人的,不累人的旅行不是旅行。接连不断的情绪低谷,无数始料未及,无数事与愿违。淋浴的温吞水甚至不温吞了,吱呀乱叫的床,绝不吱呀的僵尸般硬的床,不知从何处一群接一群涌来的饥饿蚊子,不冲水的卫生间,没有水的厕所,令人不快的女侍应生,日甚一日的疲劳感,连连丢失的行李,这就是旅行。

连连丢失的行李……

实际上旅行当中我也的的确确丢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每次从某地赶去某地,都有种种物件一个接一个不翼而飞。我退房时要仔细确认有无东西忘掉。桌子抽屉(如果有那东西)、卫生间、床上,这些位置要一一检查。房间小,不至于看漏。确认没有任何东西忘记后才退房。尽管如此,还是有东西不断消失。到下一家宾馆打开背囊找什么,偏偏不在那里,那东西哪里也不在

发梳、微型收录机(这是记录旅行用的,没有了极伤脑筋)、刮脸膏、蓝牛仔裤、皮带(这也是够头痛的)、眼镜(这也吃尽苦头)、眼镜盒、六百美元面额旅行支票(所幸美国运通卡第二天就补发了)、袖珍计算器、笔记本、地图、零币钱包、防晒油、圆珠笔三支、军用小刀……就好像这些物件分别寿命到期升天似的一个又一个悄然失踪。至于何时、如何消失的,我全然没有记忆。觉察到时,它们早已踪影皆无,倏地。倘若多少有某种自觉——如在哪里被谁偷了,忘在哪个地方了——我也能心怀释然,心想得得,以后好好留意就是。可是除去几个例外,甚至那样的自觉也几乎没有。那些物件简直就像仅仅、仅仅依据某种法则不断地消失而已。于是某日我死心塌地,放弃所有努力。

随它便好了无所谓努力也好不努力也好反正东西就是要一个劲儿地消失

这是一种豁达:这就是墨西哥,这就是置身墨西哥的意义。我必须把这种连续性失窃作为自然规律、作为宿命接受下来,必须默默背负它的重荷!

如此这般,我把永无休止的丢失作为自然规律、作为宿命接受下来。接受只能以噪音称之的墨西哥民谣,接受8月午后劈头盖脑的酷热,接受俄罗斯轮盘游戏式的呕吐和腹泻。这些使我疲惫,让我厌烦,但思考起来——不久我忽然心生一念——没准正是导致我如此豁达的这一程序、正是促使我将让我疲惫的种种事物作为自然现象默默接纳下来的阶段,才是之于我的旅行的本质。

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想法是相当极端的。为什么呢?因为疲惫这东西即使不远远跑来墨西哥,也是无论哪里都会找上门来。在东京也好在新泽西州也好都会轻易降临头上。可问题是你何苦特意跑来墨西哥找那劳什子呢

对于这个提问,我可以用比较明晰的语言来回答。我何苦特意跑来墨西哥寻找疲惫呢?“若问何苦,”我将这样回答,“因为那样的疲惫是惟独在墨西哥才能得到的那一种类的疲惫,因为那是只有来此呼吸这里的空气和脚踏这里的土地才能获得的那一种类的疲惫。而且,这样的疲惫每叠积一层,我就向墨西哥这个国家多少靠近一步,我觉得。”说来奇怪,每丢一次东西,泻一回肚子,没赶上一趟大巴,有一个老太婆挤进队里,我都觉得墨西哥这个国家更深地渗入我心中一步,不是我开玩笑。德国有德国的疲惫,印度有印度的疲惫,新泽西有新泽西的疲惫。但墨西哥的疲惫乃是只能在墨西哥得到的那一种类的疲惫

以此疲惫将彼疲惫相对化,以此疲惫辩证地超越彼疲惫——这是我一边用随身听听纳尔逊唱歌一边怅怅思考的一点。

从埃斯孔迪多港开往瓦哈卡的大巴中(翻越好几座崇山峻岭的这七小时路程即使以相当的好意来说也近乎上刑),遇到一个晒得黑黑的二十岁左右的日本小伙子。来墨西哥后遇到日本人还是头一次,自然这个那个和他闲聊起来。他说他是学生,在瓦哈卡进修语言,但很想看海,就在埃斯孔迪多港海边游了一个星期。“在大巴上睡觉可不行哟,”他提醒我,“高度变化太厉害,睡着了耳朵会出问题。”他是相当穷的旅行者,说付完回程大巴费,身上只剩下一百日元。所以到达瓦哈卡时,我请他在餐馆吃了顿午饭。“啊,说实话,已经两天没好好吃东西了。”他边说边大口小口吃着。目睹小伙子的神情举止,我不由涌起一股感慨:这么说来,以前自己也是这样。二十年前,我也曾这么旅行过,衣袋里只有几百日元,两三天吃不上像样的东西,由擦肩而过的什么人招待一顿饱饭。可如今,自己成了招待别人的一方。

归根结底,就算我背着沉重的背囊,浑身脏兮兮地到处苦找能少花一百日元的旅馆,就算再热、积劳再多、再苦于食物中毒,我恐怕也不至于饿得像这个小伙子那般切实了。旅行完了,我自有返回的地方,那里有为我准备的位置,有我要做的事。但过去不同。旅途中遭遇困惑,就可能一直困惑下去——某种内外交困的心绪总是挥之不去。话虽这么说,当时我旅行得还真不算少。早上睁眼醒来,想去哪里就径直出门,旅行个没完。大概我是在寻求那种“难免困惑”的旅行提供给我的类似幻想的东西。我想我是切实需要那样的东西。

或者,此时在墨西哥如此旅行的我,只是在重新仔仔细细地描摩十五或二十年前自己一度怀有的那种幻想也未可知,恰如拉戈布拉达的跳水选手为了描摩前来阿卡普尔科的几十万人的幻想而日复一日地从那悬崖上做危险的跳水动作并且每日做三四回。

这样思考的结果未免使人难过。这是因为,年纪越大、对那种幻想的认识越鲜明,我们获取的量相对于我们献出的量就变得越少,而且相对于我们怀有的大量疲惫,我们得到的幻想只是较少的一部分,这好比长期服用的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效果渐渐减弱。不过,虽然量比过去少多了,但此前见所未见的那类新的幻想也还是有的,只要小心翼翼睁开眼睛,一丝不苟地侧耳倾听,那些幻想至今仍能向我倾诉。在某种情况下,那应该是年轻时的自己所无法看到或即使看到也可能轻易看漏的东西。是的,如纳尔逊所唱:“如果除了回忆无歌可唱,我宁愿当卡车司机。”

“嗳,记忆中你的长相在哪里见过。”分手时小伙子以想了很久的神情说道,“从大巴车上看第一眼起就一直在想:这人是谁呢,在哪里见过呢?但横竖想不起来。都想到这里了,却出不来。以前可在哪里见过我?”

“见没见过呢?”我说,“我也想不起来。也可能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