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十九 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报告十九 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依托单位: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专题组长:程 鹏
主要研究人员:颜慧超 盛建新 王少雨 邹 畅
黄萍莉 程 蕾 娄赤刚
一、对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认识
(一)区域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9年11月向首都科技界发表《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正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也正处在新科技革命的前夜。在近代史上4次与科技革命失之交臂,使我国与世界先进科技水平差距一步步扩大。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国际金融危机都会带来一场大的技术革命,而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可以推动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提供新的增长引擎,使经济重新恢复平衡并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科学沉寂60余年孕育科学领域的革命性变革,这一场新科技革命源于知识与技术体系创新的驱动。谁能抓住当前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区域创新驱动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掌握区域创新发展的主动权,率先从复苏走向繁荣。一个区域要想在这场竞争中努力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只有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参与即将到来的第四次世界工业和科技革命。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高国家整体的科技水平,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国家乃至全球竞争体系中,创新驱动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各个区域纷纷建立创新驱动的集约型区域经济增长模式,集聚和配置创新资源,最终目标是实现区域双赢经济发展,即建立在区域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之上的区域可持续发展。区域创新发展是以知识为核心,创新驱动的一种区域发展模式,“创新”包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等综合创新要素。区域创新体系是为了实现区域创新发展,从区域层次上整合创新要素所构成的社会网络,它是国家创新体系在区域上的延伸,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是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火车头,是支撑区域发展的脊梁。建设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将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夯实基础。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子系统,是一个开放融合的体系,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环境要素、服务要素围绕技术创新相互联系作用,培育创新主体,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创新基础支撑,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优化创新环境,在市场的拉动下,以技术转移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根本目标是以技术创新为突破,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让科技与知识更好的服务于区域创新发展。
(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国内外研究和实践进展
1.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的国内外进展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理论是在产业群和区域的崛起等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全球的要素、资源和分工在不同层次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越来越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在这种全球经济发展的背景下,1992年英国卡迪夫大学的库克最先提出了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概念。1996年库克在《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全球化管理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书中,对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认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主要依靠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由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之后很多国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讲述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一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包括:①发展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生产企业群;②设立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③对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④政府机构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⑤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的支撑。
随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的区域化趋势日益凸现,区域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的提升。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一些学者开始探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问题。综合分析国内已有关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研究成果看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是由某一地区内参与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以企业为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参加,并有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创新网络系统。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是区域内与技术创新活动有关的各要素有机组成,形成的社会化网络组织与制度。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是根据系统原理和方法,构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促进科技创新优势向产业发展优势转变的运行机制。2009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强调要加大改革力度,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科技资源整合、开放与共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从根本上确立了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产”强调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学”和“研”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技术保障,“用”则为技术创新提供市场支撑,是技术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技术创新成败的标准。作为一个完整的复杂系统,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效率的高低取决于体系内部主体要素、资源要素、环境要素、服务要素等构成情况以及要素之间、要素与组成元素之间的协调运作。(见下图)
主体要素: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创新投入、产出以及收益的主体,是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企业借助创新网络其他要素产生的市场、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资源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形成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竞争力。
资源要素:市场、技术和资本构成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三大资源,是企业技术创新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资源要素是沟通主体要素与服务要素、环境要素的桥梁,服务要素与环境要素对资源要素的配置,达到资源分配合理、发挥各自优势的目的,以促进企业更好的进行技术创新。市场是技术创新的导向,市场通过价值回报保证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资本是技术创新体系的润滑剂,它使得创新主体的目标得以实现。
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各要素协调运作图
服务要素:即由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和投融资及中介机构等组成的参与协助企业技术创新的网络组织。它们是构建联系紧密、运行高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保证。政府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制定法律、政策,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以使市场与技术创新很好地衔接起来。除此之外,政府在区域内采取采购产品和工程等方法,用本地市场拉动技术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可预期的发展空间和利益空间,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校及科研机构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和知识库,它们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校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进行技术转移,企业将技术实现商品化,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科技竞争力向经济竞争力的转化。投融资及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所需的资本和市场信息等服务,对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起到支撑作用。
环境要素:指技术创新环境,包括技术创新法律法规、战略政策、科技宏观管理体制等。环境要素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基本背景,是维系和促进技术创新的保障因素。政府以制定的技术创新法律法规、战略政策,建立完善的科技宏观管理体制等支持、约束和规范资源要素中市场、技术和资本等的配置活动,引导、鼓励、推动、保护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产生重大创新成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处理好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组成元素的结合关系,对于发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功能、提高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效率至关重要。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子系统,体现国家创新体系的层次性特征,区城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运行的前提和组成部分。
(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践的国内外进展
1.国外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经验
当前世界各国正处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时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恢复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新技术革命推动的新一轮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技术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
从国际经验看,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需要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共同参与,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创新环境、强大的技术创新基础能力作为支撑。
第一,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美国,企业是生产知识和技术、供应技术、应用技术的主体,企业占有最大量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经费,资金来源渠道广。在日本,企业一直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机制是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方式,日本企业所提供的R&D经费一直占全国R&D总量的60%以上。澳大利亚为应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问题,也通过采取以企业为基础、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申报合作研究中心的方式,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各发达国家的企业都极为重视应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在保持传统产业技术领先的同时不断在新兴产业领域扩大技术领先优势。
第二,强化政府的战略布局和宏观调控作用。各发达国家政府通过颁布实施各项技术创新法规政策、制定各项科技计划,引导本国的技术创新向战略性重点领域集聚。例如,美国除保持其在基础研究领域的优势地位之外,还在近两年、特别是金融危机发生以来,通过实施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研发投资计划,保持并加强该国在相关研发领域的投入,意图建立本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领先优势,进而促进本国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重视技术创新体系中“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各发达国家均通过制定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财税政策、专项计划,引导本国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战略性技术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强化官产学研之间的互动合作,充分发挥联合研发的效力。日本专门设有产学研联合中心,以组织研究机构与企业和大学进行项目的联合研究开发。芬兰贸工部下属的资助中小企业创新的技术发展中心要求,企业的项目必须寻找大学或研究机构作为伙伴才能得到资助,大学、研究所的项目也必须有企业作为伙伴才能得到支持。加拿大通过优秀网络中心计划将大学、工业界、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全国最高水平的合作研究网络。参与单位共同承担风险,加速研究与开发以及技术推广的进程,并共享成果。同时,发达国家企业间也广泛建立技术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研发。
第四,大力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韩国注重加强科技教育,把培养创造性人才作为科教的主要目标,鼓励以研究为主的理工大学及政府研究机构增加博士等高级人才的培养,支持大企业自办大学,培养产学研科技人员。印度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第二大软件王国,主要是得益于其长期以来注重对软件人才的培养。印度重视加强对全国理工、工程大学的建设,鼓励民间以及著名软件产业公司办学。巴西政府对全国科研人员进行统计分类,增加重点研究领域的科研力量,并对国家科研机构和国立大学的科研人员进行考核,大力提拔年轻的科技项目带头人。注重引进国外高技术人才。美国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良好的教学与研究条件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等,从其他国家特别是从发展中国家吸收引进了大批的“高精尖”人才,有力地保证了美的研发能力在整体上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澳大利亚为了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规定在澳学习信息技术的海外学生不用离境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在办理长期临时签证时,对与高新技术相关的职位给予优先考虑。
第五,注重营造技术创新发展环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系统、促进中介机构发展等举措,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促进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技术转移。同时,为保障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有效转化,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还建立了以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技术研发转化专项资金及股票市场为主体、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投融资体系。
第六、把市场视为战略性资源。各国都把市场视为战略性资源,几乎所有国家都要经过相关制度设计,制定相关政策,使得本国市场需求能够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很好地衔接起来。为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可预期的发展空间和利益空间。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先后制定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联邦采购法等,其中有专门针对技术创新成果采购方面的内容。英国要求政府部门、政府实验室和国营公司在计算机和通信器材必须从本国公司采购。法国政府要求航空、铁路、通信和食品等部门优先购买本国产品。韩国在1984年建立了3个采购局来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当年就采购了409个项目。印度政府规定,在安全、军事、国防等诸多政府部门必须采用国产软件,从而使印度软件业蓬勃发展起来,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软件出口国。
2.国内典型地区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国也大力开展了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为核心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由于我国各区域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现就各代表性区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践经验作一简要总结。
第一,重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树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深圳市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该市技术创新的成果90%由企业完成,技术创新的投入90%来自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动90%由企业组织。湖南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设立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专项、建立以企业为依托的技术创新平台等举措,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浙江依托本省中小企业及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基础,通过实施以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的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建设,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的科技投入、科技人员、研发机构、科研项目、授权专利均占全社会的80﹪~90%.
第二,促进“产、学、研”有效合作,加强产学研用战略联盟的建设。广东通过成立产学研合作领导专班、制定实施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以产学研联盟为基础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举措,促成了一批利益共享、优势互补、合作研发、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联盟,这批联盟围绕各自产业领域开展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联合攻关,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提升了产业核心竞争力。上海市成立了以上海市经委、上海市教委、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为组成单位的上海市产学研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上海市产学研联合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全市产学研工作突破传统的合作形式,使上海市的产学研工作进一步提高到以产业化为目标,以资产为纽带,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特征的“战略联盟”。
第三,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浙江省在全国首先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全面加强自主创新视为发展的核心战略。该省通过调整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统筹考虑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育,加强了对产业技术研发、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稳定投入,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通过促使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在其内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极大地释放了科研机构的创新潜力,初步实现了转制科研机构的良性发展。
第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科技与金融结合,对加速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部分省市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地尝试。例如,北京市通过实行面向高成长企业推进“新三板”市场建设面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面向初创期科技企业加强专业孵化器建设、强化孵化器的投融资等专业服务能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科技投融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科技成果向商品化、产业化方向转化。
第五,加强创新支撑能力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有效保障。上海市通过建立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研发服务。通过政策扶持,促进了区域创新孵化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科技条件资源、专业咨询服务和投融资服务。湖南省主要依托企业建立了工程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以大学科技园为基础开展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而浙江省集中科技资源建设科研机构创新基地,实施“八个一批”工作,建设了数百家省级技术中心。该省通过与中科院开展的全面合作、互派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全面获得了中科院在产业化项目、人才资源方面的支持。
第六,加强创新环境建设,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各省市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本地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和技术转移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例如,江苏省出台了该省《知识产权纲要》、《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有效促进了该省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同时,该省围绕先进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与环保、医药、农业等领域,通过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开展与国外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多形式科技合作,促进了国际技术向江苏的有效转移。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设立技术转移服务专项等政策和专项计划,致力于打造技术转移服务链,规范了包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各产业领域技术转移中心在内的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有效促进了技术转移。
第七,整合区域内外资源,建设开放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各区域根据自身技术创新的实力和特点,开展了富有特色、成效明显的技术创新合作。北京市是华北乃至全国的技术创新中心,该市通过技术转移服务联盟,推动了与长三角地区及其他省市间的技术创新交流合作。同时,该市还着眼于重点产业领域技术的发展,通过成立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设立专项计划、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措施,引进了一批富有实效的国际人才和研发机构。
(三)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创新湖北建设的战略选择
1.从国内外发展启示来看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对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突破口。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型国家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需要各具特色,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作为重要支撑。国内外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创新体系建设没有统一的模式,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资源禀赋、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创新体系的特征和效率上都不一样,关键是要找到既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又能与自身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体系。浙江、广东、深圳等沿海省市,在科技资源禀赋先天严重不足情况下,正是充分结合自身特点,利用改革开发有利条件,选择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明确政府职能定位,通过不断培育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科技与产业的有效结合,从而建立具有竞争力技术创新体系,有力促进了区域科技经济发展快速腾飞。
当前,全球已进入知识经济和技术革命加速推进的新时期,强大的创新体系是保障国家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是引领支撑国家竞争力的根本力量。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将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已明确将自主创新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科技正在更多、更大程度地融入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技术创新体系在区域创新体系中核心地位越来越突出。
2.从科技发展的特征与规律出发深化区域创新发展的内涵认识
现代科学技术需要很大的投入。资金、人才、和科学技术基础,三者缺一不可,而创新资金的投入最为重要。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为科技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实现科技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科技落后的国家才有机会迎头赶上。从创新链的角度看,一项科学上的原始创新最终在市场上获取利润花数十年时间,对于一些以跨域发展为目标的后发地区,如果把战略重点放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上,势必丧失大量发展机遇。
从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发展趋势看,利用科技促进经济发展,除了自身要具备较高的研发基础和科技供给能力,更重要地是培育出强大的市场主体,形成充足有效地科技需求,市场需求是技术进步的内在动力。技术研发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市场则通过价值回报来保证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当前,“把‘用’引入‘产学研’,是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的一个关键举措。拥有具有无限潜力的技术应用市场和消费市场是我国最大的优势。能不能把这个市场用好,能不能让这个市场成为技术创新的核心动力之源,直接关乎中国的技术创新大业,直接关乎中国的自主创新战略能不能得到顺利实现。
从创新主体的互动来看,对区域发展的宏观层面和企业发展的微观层面来说,产和学、研的结合与科技人员个人一样,重不在“所在”、“所有(所有还要激发主动性和创新性)”,而在“所用”。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过程链,客观上需要具有独立价值的各类创新体(政、产、学、研、用、金、介)优势互补,提高效率、效益(成功率),通过创新性互动来协同完成。所以,产学研结合的本质是“事业”的结合(通过互补性创新能力、创新要素的结合,完成技术创新全过程)、“利益”的结合(实现技术创新全过程的实现,实现各自的价值和利益)。
3.从湖北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加快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紧迫性
湖北作为我国中部内陆省份,建国以来,依托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和自身地不断发展,总体上积蓄在全国领先的丰富科教资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省率先提出了“科教兴省(鄂)”战略,湖北的科教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但从经济发展来看,湖北产业竞争优势却出现下滑的趋势,存在着结构“过轻”与“过重”并存的现象。农业方面,传统农业比重大,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比重小,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明确把建设创新湖北作为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重要战略目标。针对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湖北科技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的局面,我省将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把湖北强大的科教资源优势转为湖北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作为创新湖北建设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围绕科技优势的转化和科技潜力的释放,进一步明确了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与任务,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总体上看科技与经济结合还不够紧,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不够,创新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十二五”将是创新型湖北的重要攻坚期,是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全省技术创新体系要切实形成新的突破,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经济增长由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投入支撑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为创新湖北目标的最终实现奠定基础。
4.从全省科技经济发展现有基础出发系统思考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
湖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发展的一切领域的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目的在于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全省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认为,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湖北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是新时期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随着全国统一市场逐渐形成,资金、人才、技术等稀缺资源的流动性正在增强,哪个地区能吸引和流入更多的这些资源,就能分享更多的竞争力,在这个大背景下,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可以利用,不仅是本地的资源、本地的企业,而且包括全国,甚至全球的资本、人才和技术,但是与此同时,本地的资源也可能外流。各地区之间的竞争,从表层上看,是争取科技、经济资源的竞争,进一步看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深层次看则决定于政府职能定位和政府策划。
我省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上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近期需求的技术开发创新及中长期发展的管理与精心安排部署创新任务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各类创新任务之间的互动关系。将各类型创新活动凝聚到以提升全省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的核心活动中来,整合为技术创新牵动模式。三是要处理好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机制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下,积极发挥政府政策和宏观科技管理制度的引导,规划和激励作用。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着力于加强创新主体的培育、创新活动的协同、创新平台的支撑、创新环境的营造以及创新的开放融化。
(四)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与新时期发展的主要障碍
1.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
(1)创新观念转变
近年来,随着“创新型”湖北建设的不断推进,全省科技创新观念也不断转变,全省上下在“建立以企业为中心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要性方面已经达成共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日益成为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工作。“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关于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湖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快速发展。
(2)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投入方式转变等科技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一系改革。
①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
为了更有效地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聚集,省科技厅于2008年按照“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建立体系”的思路,开展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改革,使科技计划目标、科技计划资金流向、科技项目组织方式等得到了全面的调整。省科技计划的重点由原来的培植科技资源和科研成果转变为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及加快建立创新体系。科技计划资金的流向由过去的主要流向高校和院所转变为主要流向企业,项目组织方式将过去由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选择立项转变为根据市州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科技需求研究确定重点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全省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中心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②科技投入制度改革
为了着力破解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科技投入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原有的科技投入方式进行了改革,综合运用创投引导、风险补偿、项目跟投、贷款贴息、担保补助、无偿资助等6种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创投机构的发展及向成长前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引导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投入制度改革,全省已初步建立科技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科技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的科技投入制度。到目前为止,省级科技经费已由“十五”期末的1亿多元增加到3.3亿元,创投、银行、企业等其它方面的投入也取得了很大增长,初步形成了政府科技投入与银行贷款、企业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各种投入方式互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3)创新基础建设
①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五”以来,随着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截至2008年底,全省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178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24家,比“十五”末增加了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4家,比“十五”末增加2家,为全省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创新平台支撑。
2005-2008年全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情况表 单位:个
②公共科技支撑平台建设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公共科技基础平台不断完善,尤其是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省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提供了公共科技服务支撑。
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方面,2006年省政府发布《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启动了科技文献共享、大型仪器共享、软件开发测试、光电测试等平台建设,目前,四大平台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为全省技术创新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科技集成条件保障。其中,依托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建设的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建设了比较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实现了“六网联通、开放共享、资源集成、服务社会”的格局,开展了“科技信息楚天行”宣传推广活动、服务武汉1+8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在全省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为全省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文献支撑。
在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方面,全省有湖北建设交易所等6个技术转移机构入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了“湖北省国际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技术转移网络平台,搭建了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中心、市州13家分支机构为支点的科技产权交易平台;同时,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达到32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6家(比“十五”末增加了5家),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3家(比“十五”末增加了10家),初步形成了面向行业和特色产业的覆盖全省的生产力促进体系,有力推动全省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
2005-2008年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情况表 单位:个
③知识创新研发平台建设
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重点实验室为主体的知识创新研发平台体系,为全省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源头知识支撑。截至2008年,全省拥有国家实验室1个(全国仅有5个)、国家科学中心1个、国家企业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5个(居全国第3位)、国家部委(专业、开放)实验室49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个。
2005-2008年全省知识创新研发平台发展情况表 单位:个
④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到目前为止,全省孵化器数量达到57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4家(比“十五”末增加了3家)、省级孵化器19家(比“十五”末增加了3家),新建十堰汽车关键零部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制冷压缩机产业链协同公共服务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8个,创业投资及相关管理咨询公司数量达到55家,建立了“湖北科技创新网络商学院”,形成了“一个主站、十个子网、八大功能、万名用户”的在线培训体系,现有在襄樊、宜昌、荆门等地开展了“科技创业楚天行”巡回演讲,极大地推进了全省技术创新与科技创业活动。
2005-2008年全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情况表 单位:个
⑤科技活动人员
“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活动人员数量不断增长,但增长相对比较缓慢。截至2008年,全省科技活动人员达到184072人,比“十五”末增长了15.47%,在全国排名下降了1个位次;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达到72751人/年,比“十五”末增长了18.82%,仍位居全国第9位。
2005-2008年全省科技活动人员发展情况表 单位:人、位、人、位、人/年、位、人/年、位
(4)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①高校科技创新工作
近年来,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产生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成果。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全省高校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投入呈下降趋势,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增长缓慢。截至2008年,全省拥有高等院校118所,比“十五”末增加了33所,在全国排名第4位,在全国排名较“十五”末上升了2个位次;全省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分别为27109人和12001人/年,比“十五”末依次减少了2495人和1867人/年,在全国的排名也分别下降了6个位次;全省科技经费筹集额达到42.47亿元,比“十五”末增长了66.74%,在全国居第5位,在全国排名较“十五”末上升了1个位次;全省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数量达到18.18亿元,比“十五”末增长了70.92%,在全国居第10位,在全国排名较“十五”末上升了1个位次。
2005-2008年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表 单位:个、位、人、位、人/年、位、万元、位、万元、位
在科技创新产出方面,全省高校创新产出增长迅速,但在全省技术创新中的地位在不断下降。截至2009年,全省大专院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分别增长到2364件和1352件,分别比“十五”末增长了73.19%和135.54%,在全国位次较“十五”末分别下降了4位和2位,占全省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比重依次从33.02%和34.29%下降到12.86%和17.75%,依次比“十五”末下降了20个和16个百分点。
2005-2009年全省大专院校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表 单位:件、位、%、件、位、%
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五”以来,全省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工作整体稳重有升,在全省技术创新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全省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长。截至2008年,全省拥有科研机构158家,比“十五”末减少了10家;科技活动人员数、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分别达到21046人和12193人/年,比“十五”末依次增长了9.18%和12.87%,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在全国居第6位,在全国的排名上升了1个位次;科技经费筹集额和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增长迅猛,分别达到58.54亿元和35.17亿元,依次比“十五”末增长了45.07%和75.19%。
2005-2008年全省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表 单位:个、位、人、位、人/年、位、万元、位、万元、位
在科技创新产出方面,全省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产出增长较快。截至2009年,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达到701件,比“十五”末增长了285.16%,位居全国第10位,在全国排名提升了3个位次,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比重达到3.81%,比“十五”末下降了0.6个百分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达到291件,比“十五”末增长了188.11%,位居全国第11位,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
2005-2009年全省科研机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表 单位:件、位、%、件、位、%
③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五”以来,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发展较快,逐步发展成为全省技术创新的主体,在全省技术创新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全省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增长迅速,但整体上在全国排名呈下滑趋势。截至2008年,全省拥有大中型企业数、有科技机构大中型企业数量、有科技活动大中型企业数分别达到1053家、272家和435家,依次比“十五”末增加了250家、82家和132家,分别增长了31.13%、43.16%、43.56%,其中大中型企业数和有科技机构大中型企业数量在全国的排名分别比“十五”末分别下降了1个、2个位次。科技活动人员、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分别达到84035人和35625人/年,依次比“十五”末增长了38.19%和35.4%,在全国的排名依次下滑了1个和3个位次;科技经费筹集额达到160.31亿元,比“十五”末增长了137%,在全国居第10位,较“十五”末上升了4个位次;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达到77.22亿元,比“十五”末增长了150%,增长迅速,在全国居第9位,较“十五”末上升了4个位次。
2005-2008年全省大中型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个、位、个、位、个、位
2005-2008年全省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表 单位:人、位、人/年、位、万元、位、万元、位
在科技创新产出方面,全省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增长迅猛,在全国的位次也不断提升,在全省技术创新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截至2009年,全省大中型企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分别达到15177件和5877件,依次比“十五”末增长了558.72%和552.28%,在全国的排名依次提高了4个和7个位次。同时,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量、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占全省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比重分别增长到82.56%和77.15%,较“十五”末依次上升了26个和23个百分点。
2005-2009年全省大中型企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表 单位:件、位、%、件、位、%
(5)产学研合作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对产学研合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建设了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校企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全省产学研合作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在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方面,2009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围绕全省特色优势产业板块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全省特色板块领域优势龙头企业为载体,建设了108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积极推动了全省农业领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
在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方面,为了推动全省高校、企业之间的合作,从2008年开始,在省科技厅的大力推动下,在全省范围内开了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活动,到目前为止,全省在农业、制造业、轻纺化工、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了湖北省药用植物研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湖北省粮油机械设备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17家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有效地引导了全省企业、高校之间的技术创新合作。
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方面,2009年,为建立和完善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推进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组建成立了磷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激光装备制造、激光医疗器械、地球空间信息、电机控制与电能质量控制、氟化工、中药材开发、水稻、水产品、动物疫病防控与兽用制品等1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逐步拉开了全省产学研合作的序幕,有力的推动了全省产学研合作。
(6)科技资源配置
“十一五”以来,随着全省“创新型”湖北战略的实施,企业的全省科技资源配置能力迅速提升,企业在全省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在不断巩固和扩大,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资源保障。截至2008年,全省大中型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科技经费筹集额、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45.65%、48.97%、51.67%、51.84%,依次比“十五”末增加了7.5%、6%、10.19%、10.76%,对全省科技资源的配置能力有所提升;同期,研发机构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科技经费筹集额、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下降了0.66%、0.89%、5.89%、3.17%,对全省科技资源的配置能力不断下降;高等院校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科技经费筹集额、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下降了3.84%、6.15%、1.94%和1.99%,对全省科技资源的配置能力有所下降。
2005-2008年全省科技活动人员在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分布情况表
2005-2008年全省研究与实验发展人员在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分布情况表
2005-2008年全省科技经费筹集额在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分布情况表
2005-2008年全省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在全省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和高校分布情况表
(7)创新环境建设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省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全省上下自主创新氛围日益浓厚,为全省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创新环境支撑。
在创新法制环境建设方面,为了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2008年湖北省政府启动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程,经过近一年的研究,2009年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专题研究基本完成,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程实施,对于从制度上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提供支撑。为了适应新形势,创新我省科技体制机制,促进全省科技进步,2009年湖北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新的《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会进一步发挥全省科教优势,促进科教兴鄂战略和创新湖北的实施,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在创新政策体系建设方面,为了加快我省科技创新,省委、省政府先后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2008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2009出台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项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先后在2007出台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实施意见》,2009年出台了《湖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动技术创新配套政策,全省创新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在创新市场环境建设方面,“十五”以来,我省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月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自主创新市场环境。2006年,我省制定了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确立了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实施,为我省自主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加速了我省自主创新产品与市场衔接。
在创新人文环境建设方面,“十五”以来,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科技支撑发展”、“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等主题宣传报道活动,通过对科技创新重要性和创新典型代表的宣传,全社会尊重知识、鼓励创新风尚日趋浓厚。我省部分企业开展群众性自主创新活动效果显著,群众参与创新积极性不断高涨。省科技厅、省科协等部门和机构在我省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了公众的科学素养,激发了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热情。
(8)对外科技合作
近年来,全省科技合作工作围绕全省科技经济发展现状与需求,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优势和特点,围绕全省经济发展重点和“创新、产业化”目标,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发展对外科技关系,实施引进国外技术、人才和资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在对外科技关系方面,不断扩展科技对外关系,不断拓宽利用政府间对外科技渠道和巩固原有对外科技关系,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参观考察、参展参会、项目合作、项目推介、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努力发展和开拓对外科技关系和渠道。迄今为止,我省建立了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湖北省农科院等5家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已与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科技交往关系,初步形成了一个面向世界的全方位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格局。
在引进国外技术、人才和资本方面,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需要,每年举行海外华人、华侨、留学生交流洽谈会(“华创会”)和赴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开拓了我省与欧洲、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投资合作的渠道,促进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华创会”,在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鄂兴办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近3年共签订300多项合作协议,海外留学人员已在湖北兴办300多家高科技企业,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高新技术国际化方面,出台了一批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利用国家和省科技兴贸计划资助100余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扩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出口资源,使湖北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在全国的名次逐年上升。在科技部的资助下,在鄂举办了10余期国际技术培训班,为来自30多个发展中国家200多位学员介绍我省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扩大了湖北的技术和产品在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此外,每年还组织参加3~4次赴境外科技展会,有力地促进了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推动了“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9)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一五”以来,在全省技术创新活动的强劲支撑下,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快速壮大,对全省的经济增长贡献不断提高,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等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群进一步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0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3352.92亿元,比“十五”末增长了110.06%,年均增长36.69%;产品销售收入达到3168亿元,同期增长了116.7%,年均增长38.9%;增加值达到1105亿元,同期增长了106.96%,年均增长35.66%;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8.76%,同期增长了2个百分点;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0.68%,同期增长近2.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利税296亿元,同期增长了387.34%。
2005-200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表 单位:亿元、亿元、亿元、%、%、亿元
2.新时期发展的主要障碍
(1)高校知识创新能力强,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强
目前,在我省的技术创新活动中存在着高校知识创新能力比较强,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不高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全省高校科技论文产出比较高,大中型企业专利产出较少。据统计,2008年,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大中型企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分别达到19776件、15383件、14616件、2606件、2469件和2141件,依次是湖北省大中型企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授权量1783件的11.1倍、8.6倍、8.2倍、1.5倍、1.4倍和1.2倍。
(2)科技供给能力较强,科技需求相对不足
我省是科教大省,拥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等一大批知名高校和研究院所,聚集了一大批一流科技人才,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项目,产生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但是由于企业总体规模小、普遍感到动力不足,不想创新;风险太大,不敢创新;能力有限,不会创新;融资太难,不能创新。从而造成全省科技需求不足。
(3)科技与经济结合得到一定改善,但产学研结合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全省组建了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校企共建中心等,产学研合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目前全省产学研合作面上结合的比较多,进行深度结合的还比较少,产学研结合还没有取得重大进展。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方面,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数量远远少于广东等沿海地区,据统计,目前广东省已经累计组建31个产学研创新联盟,有力推动了广东省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同时,产学研合作的机制仍不是很顺,全省制定的《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四个70%”的规定,由于机制不顺,落实效果大打折扣,推进产学研合作形势仍然十分紧迫。
(4)创新平台建设初现雏形,服务机制和服务效力不够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知识研发平台、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全省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初现雏形,但是由于创新平台运行机制、服务机制尚不完善,服务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全省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效力仍然不是很高。随着全省“创新型”湖北和全省技术创新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对全省创新平台服务需求亦将日趋旺盛,不断健全全省创新平台体系、完善全省创新平台运行机制、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全省技术创新平台服务效力,为全省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创新服务支撑,仍然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5)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科技管理整体体制机制任务依然较重
近年来,全省科技管理体制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投入方式转变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但还没有建立起与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相适应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科学的科技管理的科技决策体系仍不是很完善,全省科技宏观调控能力仍不是很强,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科技管理整体体制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突破。不断创新全省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不断调动全省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全省技术创新活力,为全省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财政科技投入实现大幅增长,但相对增速依然不快
“十一五”以来,随着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加快,全省财政科技创新投入也不断增加,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但是同东部地区甚至中部地区省市相比,增长速度相对不是很快。据统计显示,2008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达到23.06亿元,同“十五”末增长了190.79%,但是在全国位居第14位,仅在中部地区居第4位,同期,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河南省、湖南省财政科技投入分别达到132.52亿元、115.66亿元、103.97亿元、30.44亿元和26.59亿元,依次是湖北省财政科技投入的5.7倍、5倍、4.5倍、1.3倍和1.2倍。
(7)自主创新配套政策已初步确立,但尚待进一步加强落实
近年来,随着“创新型”湖北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全省技术创新方面的政策法规,但是由于政策相对分散、没有形成政策体系、政策支持强度不够、关键核心政策缺乏、相关政策配套落实不到位等种种原因,造成政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省技术创新工作的快速推进。
(8)对外科技合作取得新的进展,但尚需进一步系统深化
“十一五”以来,全省对外科技合作工作在对外科技关系、引进国外技术、人才和资本、高新技术国际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对外科技合作关系,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目前全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还存在着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国际合作支持较多,面向重点企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支持较少,国际科技合作的支持方式比较单一,布局比较分散,重点不突出,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光电子、农业等局部领域,缺乏系统、深入推进方案和举措,对外科技合作工作在科技创新战略格局中的引领、对接和集成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等一系列问题,全省对外科技合作水平还不是很高,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9)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快速,但发展规模相对不大
近年来,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总体规模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据统计,2008年,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别达到22000亿元、19245亿元、18402亿元、4000亿元和3529亿元,分别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352亿元的6.6倍、5.7倍、5.5倍、1.2倍和1.1倍,不仅与东部地区发达省市差距甚远,而且与中部地区的河南省、湖南省之间的差距也呈现出逐渐拉大的趋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2008年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表 单位:亿元、%、亿元、%
二、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
(一)指导思想
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实现科技优化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转化为主线,进一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大力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进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湖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产业导向:把科技创新的价值和目标凝聚到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上来,以此作为创新体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
企业主体:把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作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基点,引导、整合全省各类创新资源向产业和企业聚集。进一步巩固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地位,培育企业创新能力。
系统布局:处理好科技与经济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再创新的关系,结合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需求,进行创新体系建设的统筹考虑,系统安排。
重点突破:体系建设要在“实”、“用”、“特”上下功夫,要在重点企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开发、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等方面力争实现新的突破。
体制创新:以宏观管理和体制创新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靠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自主创新。
开放集成:进一步增强开放的主动意识,加强省内外、境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整合利用全球资源的能力。
(三)战略目标
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得到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巩固,科技资源配置明显优化,科技投入效益显著提高,各类创新主体结构合理、功能明确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科技创新的机制与环境基本完善,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全省科技优势为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总体部署
总体部署简要概述为:
围绕一条主线:把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突出一个核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强化七个重点:一是大力培育创新主体;二是着力促进产学研用结合;三是加强创新基础支撑;四是完善创新投融资体系;五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五是全面优化创新环境;六是充分推动开放融合。
面向两层布局:一是面向重点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工业支柱产业、现代农业进行技术创新体系布局;二是面向全省“两圈一带”区域发展及高新区建设进行技术创新体系布局。
总体框架图:
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总体框架图
三、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
(一)大力培育技术创新主体
1.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创新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源泉,是活跃科技市场的基本力量,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从湖北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发展来看,创新型企业数量较少,实力不强。为有效开展技术创新,解决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一是要采取资金引导、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为技术创新提供持续有效的资金保障。二是要集成创新资源,综合运用财政和税收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突破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对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提高企业主动创新的积极性;三是要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及省内外科研机构引入计划,聚集一批核心技术的创造者、拥有者和实践者,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合作,提高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比例和层次;四是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五是要按照“整合资源、示范引导、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继续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建设工作,综合应用科技计划立项、融资服务、人才支持等多种方式,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及重点培育,扩大企业规模,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示范与带动作用。
2.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培育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投资少、管理成本低、运行机制灵活、适应市场能力强等特点,在创新机制和效率上具有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是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源泉。近年来,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资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十二五”期间重点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不同需求,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制度,着力解决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技术创新、组织管理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
一方面要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重点要全面贯彻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制定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分担企业上市成本,对企业改制和上市培育期所发生的上市辅导、保荐及审计、中介机构服务等费用分阶段给予补贴。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要求,积极推动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同时,充分发挥省级创新基金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要对所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培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扶持政策与企业的绩效相挂钩,对成长性好、绩效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财政贴息、项目准入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成长。
3.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对发展区域经济、改善经济结构、促进劳动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加社会财政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但我省民营企业受自身发展观念落后、外部市场竞争环境不良,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影响,目前还存在规模小、数量少,发展速度缓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影响民营企业经济市场主体作用的发挥。
“十二五”期间,一是要提高对民营经济重要地位的认识,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要畅通民营企业多元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制,提供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解决民营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三是要鼓励民营企业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尽快实现由主要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转变为更多地依靠知识、资本和技术创新,促进其由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方式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式转变,打造良好的企业生态链,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要发挥民营企业体制机制优势,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活跃、规模效益突出的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优势互补,加强集成、联合与合作,形成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联盟,拓展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增强发展能力。
4.大力提升企业创新管理能力
鼓励企业积极推进创新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创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企业创新管理能力。一是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创新意识,增强对企业创新的重视度和敏感度;二是要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将其纳入企业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搭建协调、顺畅、高效的创新组织架构;三是要支持企业完善内部创新激励机制,研究制订一整套鼓励创新的制度体系,形成以绩效激励为核心的创新激励机制,构建富有特色,增进企业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企业文化,全面提升企业创新的软实力。
(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1.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合创新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主体是企业,必须改变高校、科研院所以自我为中心的传统研发方式,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联合企业开展创新,保证创新成果直接在企业应用,运用多元化的组织方式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达成合作关系牵线搭桥,通过灵活的运行机制保障合作关系的成效性和持续性。
一是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做好已建的生物医药、磷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激光装备制造、激光医疗器械等1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形成联盟建设的长效利益机制与共享推广机制,并在全省全面推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选取电动汽车、物联网、太阳能光伏与半导体、数控机床等领域优势力量组建联盟,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提高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化程度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引导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面向重点产业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基地,以企业现实需求为导向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为全省企业提供创新的共性技术源;三是组织建设一批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及成熟技术转化,通过应用型技术的开发及转化直接帮助企业形成创新型产品,提升企业竞争力;四是鼓励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引导院士、博士后和研究生进入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研究,将创新与企业实际需求结合,实现科研单位与企业的双赢。
2.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产业发展的服务体制机制
我省强大的科教优势未能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关键原因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导致科研与产业脱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的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企业无转化积极性;二是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在省内转化渠道不畅,导致成果“过期”或在外省转化。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高校、科研院所服务产业现状,引导建立以服务产业发展为终极目标的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工作模式,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环境。
一是引导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学科设置与研究领域,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兼顾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与服务社会功能的双提升;二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独立的技术转让和专利许可技术转移模式,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在技术转移中的自主权;三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孵化中心及科技园,完善技术入股及股权撤出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成果转化前期的重要支撑作用;四是改变高校、科研院所职称评定中重理论轻实践、重论文轻应用成果的现状,建立多元化的科技人员职称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五是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公共科技资源进一步面向企业开放,将开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将开放情况作为其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3.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向产业一线聚集
我省科技人员总量优势虽然突出,但超过60%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在教育战线,只有10%分布在企业,企业科技人员严重缺乏,导致企业的创新活动组织困难,严重制约了企业创新体系的建立。为改变企业创新人才缺乏的现状,必须通过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服务企业一线,直接帮助企业完成技术创新或者通过人才培养帮助企业建立创新团队。
一是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及农村基层创业和服务,直接通过技术、成果、项目以技术入股或转让的形式帮助中小企业及农村创新创业,或面向中小企业及农村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带动中小企业及农村的创新能力提升;二是设立企业创新岗位,通过公开选拔确定企业的最佳岗位人选,出台配套生活保障及奖励政策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积极竞聘,深入企业参与技术研发,解决技术难题;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出台科技人员创业的相关保障机制及优惠政策,鼓励留学回国人员、省内外科技人员携成果创办不同形式的科技型企业,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整个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四是建立企业创新创业专家会诊制度,联合省内外、国内外的专家组建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团,深入基层面向企业开展个性化的综合性创新创业指导,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4.建立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长期以来普遍存在参与产学研用合作内在动力不足、用户被排挤在产学研合作之外、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基础能力较弱等问题,构建有效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企业、用户的主体地位,解决“产学研用”合作各方的内在动力问题,政府要积极引导、完善政策、创造条件、优化环境。
一要建立用户导向机制,改革研发的组织方式,建立用户需求导向、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研发、用户试用的研发组织机制,把组织项目转变为组织面向目标的工程,实现直接面向用户的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及示范,帮助企业确定目标市场;二要建立技术转移促进机制,依托现有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建立技术转移大市场,形成与市场紧密相连的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政策法规和价值体系,打通“产学研用”的市场渠道;三要调整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大学、科研机构的现行资助、评价政策,引导和激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强化服务社会意识;四是落实成果奖励机制,出台落实4个70%的成果奖励政策的具体办法,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面向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工作;五是明确利益共享机制,理顺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利益关系,找到合作各方的利益共同点,实现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性。
(三)加强创新基础支撑
创新基础建设是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必要物质和技术基础,也是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围绕提升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共科技支撑服务水平,保障重大科技专项,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提高科技人才的层次等战略性任务的顺利实施,构筑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支撑体系。
1.打造一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
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为目标,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部署,以产学研相结合为主要形式,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
一是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企业加强研究开发机构建设,推动一批原始创新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大中型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二是在发展壮大现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大力支持工程化条件好、系统集成能力强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在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自行建立或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三是鼓励创新意识较强但自身研发实力较薄弱的科技型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带动建立产学研校企合作平台;四是支持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科研条件好的企业围绕生产发展中的问题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技师工作站,发挥企业与高校互补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五是结合我省发展现实需求,研究制定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规划;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作为平台建设成效的检验标准,对评估优秀的在科研立项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增加投资;采用后补助的方式,对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平台、开展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给予资助。
2.完善一批公共科技支撑平台
针对我省科技供给能力不足、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突出问题,围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需要,坚持“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完善和创新不同类型科技条件资源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和机制,构建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性的公共科技支撑平台,提高全省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是继续完善和拓展现有公共科技服务支撑平台的功能。在稳步推进科技文献信息及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充实科技期刊、专利、标准、科技报告等科技文献资源,加强推广应用力度,提升网络服务功能;利用我省微生物及病毒资源、植物种质资源、农业和水产资源、实验动物繁育资源等的同时,加强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藏和利用,健全实验动物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实验动物质量监测体系和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提高相应的自然科技资源保障系统及其数字化服务能力;建设好大型仪器设备、软件开发测试、光电子产品开发测试等服务平台的同时,发挥好“武汉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功能,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动植物新品种等领域进一步完善科学仪器虚拟协同系统,加强对外宣传,创新激励机制,扩大协作网内入网仪器的服务领域。
二是推动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省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在建设好软件产业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平台等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同时,新建若干专业性的省级分析测试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方法参与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搭建的有关服务平台,从相关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共建共享体制机制建设,在充分保障科技条件持有者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充分共享,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率。
3.新建一批知识创新研发平台
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性需求,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和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领域,依托重点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建设队伍强、水平高、学科综合交叉的国家实验室和其他科学研究实验基地,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研究实验基地,建立健全运行和管理整体水平相对较高的知识创新研发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一是以光电国家实验室建设等为重点,建设光电子信息领域知识创新高地;二是以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建设等为重点,建设生物技术领域知识创新高地;三是以国家基因研究中心(武汉)为主要依托,建设动植物功能基因领域知识创新高地;四是以建立岩土力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为契机,建设岩土力学与工程的应用领域知识创新高地;五是数字制造装备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重点,建设数字制造和装备技术领域知识创新高地;六是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我省优势特色领域,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在地球空间信息、生态建筑材料等领域新建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4.壮大一批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立足我省高新技术特色和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各类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围绕为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基础性的公共专业技术服务和综合配套服务,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和区域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加强以创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含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在信息、技术、咨询、策划、培训、融资、法律等方面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加强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的平台作用,支持全省科技型企业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产权,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企业股权、债权转让和交易的效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等,建设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发挥投资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的积极作用,为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平台。重点建设一批行业性中间试验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鼓励已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挂靠单位的科研院所或大学与企业或行会组织共建,支持湖北技术交易所建设湖北国际技术转移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平台和网上技术市场,开展以企业或行业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的技术转移服务,加快推进国际国内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5.培育一批优秀人才
针对我省人才使用效益还不高,人才贡献率低的现状,需要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一是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顶尖水平的高级专家。积极实施“551计划”,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凝聚人才;进一步突出科技计划的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以重点研究开发基地(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纽带作用,通过项目带动,持续稳定支持、着力培养一批有国内外影响的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和优秀团队。
二是充分发挥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鼓励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高等院校要适应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市场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及时合理地设置一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并调整专业结构;结合本省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完善高级人才(博士及博士后)基地的建设工作。
三是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基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根据主导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需要,支持鼓励有实力的重点骨干企业,加强行业拔尖人才的引进,发挥拔尖人才对行业技术创新的带动作用。
四是加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重点依托“华创会”推动“百人引进计划”顺利实施,严格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推动跨单位、跨地区、跨国界的高水平创新合作;着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鼓励吸引更多的埠外人才,尤其是海外留学人员携带技术、资本等来鄂创业发展。
五是营造有利于人才聚集的机制和环境。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建设,遏制科学技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深化科技评价制度和奖励制度改革,针对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等的不同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
(四)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1.全面推进实施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重点面向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创投引导、风险补偿、项目跟投、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贷款、企业投入、社会资金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2.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信贷的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银行的合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信贷方式,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推进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形成面向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担保网络。
3.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加快创业投资的发展。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创投机构向成长前期的科技型企业投资。加强对创业投资发展的服务和指导,编制创业投资发展规划,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创业投资主体培育;出台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激励政策,推动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
(五)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以“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建立体系”的原则,以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为目标,调整省级科技计划组织方式,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杠杆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推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是优化立项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征集渠道,应用开发类项目的指南编制、课题遴选、立项论证充分发挥企业作用。二是调整省级科技计划资金流向,由过去的主要流向高校和院所,调整为主要流向企业,资助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或由企业牵头组织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团队,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三是建立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应用的资金渠道和机制,发挥已有科技计划成果支撑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
2.建立科技宏观决策机制
提升行政战略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确定科学技术的重大项目以及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必须进行咨询和论证,保障科技政策、管理方式、指导思想在一定发展阶段内的一致性与延续性。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加强战略软科学研究,加大软科学研究的科技投入力度,增强战略软科学研究与科技行政战略决策的结合与沟通,提高战略软科学研究的含金量,使其成为科技决策的“智库”与“外脑”,有效提升行政战略决策能力。
完善宏观管理协同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不定期互访、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科技部门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进一步整合资源、统一思想、协调分工,避免重复投入、资源匹配失衡。
3.健全科技评价机制
完善科技评估机制。继续完善和落实第三方评估制度,将评估工作逐步向项目的中后期评估、成果评估、绩效评估等方面延伸,并将评估和评价结果作为科技决策与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对评估专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专家的诚信档案,通过完善专家支持系统,针对不同的评估任务,科学合理地筛选评估专家;评估任务完成后对参加评估工作专家的评估能力和业绩进行评价并存档,实现动态的专家管理。注重评估的透明性和公开性,通过在网上发布或向记者发布等形式,对各类计划、技术成果等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公布。
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核心,鼓励自主创新,加快人才培养,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形式多样、监管有力、运行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明确科技成果评价的发展方向,推动形成市场评价、专业机构评价和必要的政府评价相结合的多元科技成果评价模式,鼓励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行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责任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和保障措施,包括研究制定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专家库,支持建立科技成果评价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等,确保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规范和有序。
完善科技奖励机制。落实《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注重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选荐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设立科学技术奖项,逐步将以政府科技奖励为主向以社会科技奖励为主过渡。
(六)优化创新环境体系
1.完善创新法制环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科技成果的专利化、标准化和科技产品品牌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形成和获取知识产权的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与评估以及科技人员评价的重要考量依据,对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予以优先立项。落实鼓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对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采取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补贴;对于利用财政性资金自主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必要时适当运用政府强制实施等手段;落实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政府首购政策;引导企事业组织和科技人员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贯彻落实《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将《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各项规定进行细化落实,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不留政策盲点;加强科技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障已有政策落到实处。
规范科技行政管理。进一步保障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提高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全面推行科技项目的网上申报与公示制度。完善和落实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和基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资金拨付与验收工作,特别是落实是项目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杜绝虚报瞒报配套资金、套取项目经费。对于获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作为项目验收与拨款的依据。
2.完善创新政策体系。着力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开展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创业投资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重点政策。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及时掌握新的政策需求,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等政策措施。
完善落实技术转移相关政策。建立以科技成果信息网络为平台、以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支撑节点的技术转移体系,吸引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鄂转化科技成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和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进一步落实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
3.完善创新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衔接配合,设立湖北省知识产权盗版侵权调查委员会,负责全省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业保护机制及自律机制。积极利用全省的战略性市场资源,扶持全省战略性产品和关键技术产业化,为全省企业发展赢得发展时间和空间,推动企业抢占国内外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全省战略性产业。积极落实我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实施我省自主创新产品的购买补贴机制和政府首购、订购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全省民众购买本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逐渐培育省内市场,发挥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作用,对自主创新企业境外销售、产品境外认证和投保出口信用等给予扶持,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出口,推动企业抢占国内外市场。
4.完善创新人文环境。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科技创新宣传工作体系,推动科技创新的宣传和创新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杂志、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加强对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重大意义,科技创新最新成就,科技创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光荣事迹等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主创新活动,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开展各种类型创新竞赛,同时,通过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等多种形式,对全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大力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不骄不躁的创新风尚,逐步形成全省上下积极支持、踊跃参与、敢闯敢试创新氛围。
5.加强科技普及。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在每年举办全国统一开展的“科技活动周”基础之上,进一步在全省开展“科技进步活动月”,丰富群众性科技活动的层次和内容,促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二是通过机制和政策创新,组织和引导科技工作者与社会公众及企业沟通、交流和合作,加快适用技术传播,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科技的兴趣。三是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科普资源开放和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在进一步完善湖北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的基础之上,开展全省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和机制建设,同时,加强与中部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在科技、科普资源共享方面的合作,促进科学技术在全省的推广和普及。
(七)促进创新开放融合
1.优化环境,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流向湖北
完善政策,不断增强湖北对外资研发机构的吸引力。积极争取跨国公司和大型研发机构的进驻是我省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的重要战略途径之一。湖北应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对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吸引力度,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存量。探索赋予外资研发机构国民待遇的举措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外资研发机构在项目申请、投资、土地利用以及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知识服务能力,如提供技术转移、技术授权、检测验证、技术预见和市场信息等服务;进一步推进东湖高新区的产业创新集群的发展,不断优化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的空间载体。
互动合作,不断增强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土机构的向心力。当前,将外资研发机构的进驻目标从初期“产品本地化服务”的应用研究阶段,逐步转入到“研发本地化”阶段,促进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互动和融合,将外资研发机构资源与本地科技力量结合,提升其研发水平和能力。
在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中,设定专门针对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开展合作的专项计划,资助多方合作项目,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创新资源组成研究联盟,联合承担研发课题等;进一步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土科研机构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
充分利用湖北省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各类行业协会等资源的服务优势,促进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互动。鼓励和吸纳跨国公司参与平台建设。借鉴美国硅谷模式,为各类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所开展的企业高层联谊活动,提供一定的匹配资金,鼓励企业内的人员非正式交流方式的实现。
2.突出重点,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突出我省重点领域,发挥自身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新能源、激光产业、信息通讯等行业的技术优势,站在国家发展战略制高点的高度,研究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把握国际科技合作战略重点,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加入到国家重大(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队伍中。
在项目选择上,从“自下而上”的立项机制,向以国家需求为导向的“自上而下”的立项机制战略转变。针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目标聚焦不够,资源较为分散的弊端,建立和完善部门和地方的国际科技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凝练合作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立项机制,集成有限资源,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3.政府引导,推动湖北科技产业“走出去”
抓住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格局与规则发生变化的新机遇,转变轻“走出去”习惯思维方式,大力实施湖北科技产业“走出去”战略,在更大空间、更多领域内充分利用国外各种科技资源、科研环境、技术条件,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出台配套补贴政策,积极鼓励有实力企业的企业和研究机构到海外以独资或合资、技术合作的形式建立研发机构、产业化基地,提高技术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拓展发展空间。
对国外举办的高科技展览和省内企业分别进行评估,对参加企业的产品集中运输和展位费进行补贴,鼓励高新企业“走出去”参展洽谈。调整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立项原则,增加计划投入,使科技计划和企业出口实效结合,采取“后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出口量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作用,扩大企业“走出去”的示范效应。
4.整合资源,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研发机构
根据我省科技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求,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作用,进一步利用全球科技和人才资源,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质量和显示度。在科技部2007年底批准成立第一批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基础上,依托有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建设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更有效地整合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实现国际科技合作方式从“一般性的人员交流和项目合作”向“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战略转变。依托基地和机构建设,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5.官民并举,积极扩展对外科技合作渠道
迄今为止,湖北省已与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关系,其中,与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交往关系。通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和科技兴贸等一系列计划,初步形成了一个面向世界的全方位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格局。
把握全球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紧密配合国家经济、科技和外交战略,不断开创新局面是新时期下国务院赋予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历史使命。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围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加大合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全省科技外事工作机制和网络,形成政府指导、民间参与、机构互动的合作架构。
下一步,要密切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和渠道,遴选一批成熟的先进适用技术,通过合作研究、联合调查、技术培训、科技援助等多种形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推广,进一步加强我国与周边及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二是要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合作研发,将重点任务纳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中,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三是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欧盟框架计划、伽利略计划等),启动并组织实施由我主导的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四是推进科技外交官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我国科技人员到国际组织任职,提高我国科技人员的国际地位,扩大影响力。
四、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
(一)面向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布局
1.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型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省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其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4个高新技术子产业发展迅速,合计已超过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的80%,同时,环保、新能源、信息技术、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也迅速崛起,发展潜力巨大。但我省生物医药产业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产值来自于化学原料药,先进制造业中主要是汽车和船舶制造,新材料主要是武钢和冶钢,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技术的成熟性、产业链的完备性等都还不能充分发挥新兴产业的带动优势。
为进一步凝练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我省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以及有较好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符合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的发展方向的物联网、环保、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产业竞争优势。
一是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加强高新及战略性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体系建设。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技术路线图计划,并依托全省科技资源组建省级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以高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建立一批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的产业技术创新基地。
二是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技术企业实力的提升,着重建设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选择重点领域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以承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组建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中心,建设一批创新型企业,引导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是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的优化,完善产业外部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各类资源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优势孵化器在地市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训网络体系;加大对各类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完善政策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域公共技术支持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渠道建设,创新企业投融资体系。利用东湖高新区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融资的契机,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推广股份转让模式;落实国家对创投企业减免税及投资抵税等相关政策,积极培育一批专业机构投资者;进一步加强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担保业,支持民间资本设立担保机构;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政策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比例。
五是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撑,建立服务产业的人才队伍体系。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吸引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积聚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设立一批自主创新岗位,吸引优秀人才、领军人才承担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对自主创新岗位聘用的领军,建立人才引进发展资金,用于保护和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传统支柱技术创新体系
湖北作为老工业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其中冶金、汽车、化工、纺织、建材五大产业发展迅速,作用显著,支撑了全省工业的半壁江山。但目前存在着体制机制障碍,结构性矛盾、产业素质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发展的严重制约。支柱产业的振兴与发展,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要通过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重新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调整和振兴传统支柱产业。
一是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重点,加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柱产业的大企业和有条件的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特别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个支柱产业至少要有3至5个企业或产学研用结合的研发机构。鼓励大企业的研发机构面向社会,开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空间。围绕产业结构升级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配套技术,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中心和面向行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用结合,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建立共性技术研发战略联盟,并积极推广应用。
二是鼓励建立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托“十一五”期间建立的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创业,发展市场化的科技研发和服务机构,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建立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和共性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相关科研机构通过各种灵活的方式直接为企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为骨干,以相关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技人员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支柱产业广大企业技术进步的需求。
三是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发展低碳经济,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知名品牌。湖北传统支柱产业特别是是消耗资源和能源的大户也是污染环境的源头,同时它也是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从这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制造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为重点,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和新装备开发和推广应用一批高效节能降耗和环保的新工艺、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研制为重点,提高行业主导产品的研制水平,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逐步使产品变成高技术集约的新型产品,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市场为主体,立足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重点加强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主导产品的研制,提高和改善产品可靠性和质量形成知名品牌。
四是继续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湖北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以汽车、钢铁产业集群为重点,实施湖北大制造战略;在原有的商业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扶持和发展“现代物流、商业产业集群”,提升湖北省的区位优势。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情况下,支柱产业发展国际化问题十分重要。积极利用湖北省的在“汽车”和“钢铁”上的显性优势作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突破口,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群化进程,最终达到由国内走向国外的跨越式发展。
五是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落实企业技术改造进口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税特殊优惠政策,对纺织、轻工业、石化等发展较弱但发展势头较好的产业,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产业技术进步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给予贷款贴息、借款、无偿资助等多种形式的支持;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适度增加财政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技改资金放大作用,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对行业的改造重点给予优先支持。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对我省纳入国家批准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首购、订购。
六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利用外资对传统产业嫁接改造。金融危机过后经济回暖进程中,中央政府“调结构”的动力更大,这将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过剩产能的淘汰。特别是钢铁企业,需要进行并购重组,以寻求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纺织行业在已有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产业整合,需要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强化和完善技术进步的社会性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风险点投资体系建设,通过风险投资规范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科技产业化领域。积极探索有条件的大企业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系统加大对支柱产业重大技术进步项目的支持。通过争取国际金融企业投入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等方式,吸引外资进入传统产业改造领域。通过与跨国公司共同组建技术开发中心,在较高层次上开展合作,尤其要注重优秀人才和先进管理方式的引进,促进传统产业全面升级。
3.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体系
湖北是农业大省,近年来,我省坚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但仍存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农业农村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农业企业研发能力偏弱、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延伸不足等问题。同时,也存在由于农业生产不当引发的生态环境退化等共性问题。利用科技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是解决农业企业发展不够、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延伸不足及农业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十二五”期间,我省要以支撑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目标,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要素向农业发展实际需求集中,加大投入引导力度,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稳定和发展一批创新队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促进全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一是要围绕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加强企业创新实施条件与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验室、技术开发机构及合作基地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加强企业集成创新能力培育和重大产品开发,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引导科技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加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教育培训机构优势,为企业培养所需的科技、管理人才;支持和帮助企业加强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指导企业制定成长路线图、技术创新规划和实施计划,并为其提供诊断、咨询及营销等服务;优化企业融资发展环境,助推壮大产业规模。建立农业科技贷款助贷服务平台和财政科技资金与创业投资联动的支持机制,同时做好企业上市辅导与跟踪服务工作。
二是要围绕促进现代农业技术供需对接与成果展示,建立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完善优势特色农业种养技术创新示范体系。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为抓手,着力从创新团队、组织模式和机制入手,构建从“技术研究”、“中间试验”、“集成组装”、“科技培训服务”到“示范推广”的完整链条和体系,为推进现代农业板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的平台、技术示范推广的辐射源以及引导科技资源向产业聚集、促进科技与农业紧密结合的重要渠道和纽带。
三是要围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高效利用,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的作用,建立完善农业源头科技创新体系。首先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具备科研条件的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和完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稳定的支持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突破制约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瓶颈,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加快生物农业发展步伐,组织实施农业动植物良种选育科技专项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持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现代农业发展后劲。同时支持办好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和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着力构建功能合理、机制灵活、运转高效、支撑有力、具有中部地区一流水平的开放式农业技术创新平台。
四是围绕现代农业科技普及推广应用,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和机制,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农业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兴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提高对广大农民的专业化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动员和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创新创业,通过科技要素引导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帮助农民实现科技致富;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和长效推广机制,提高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入户到田率;建立完善农业科技培训网络,组织实施农民技术培训服务行动。
(二)面向重点区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布局
1.高新区技术创新体系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全省高新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对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逐渐凸显出高新区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如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发展方向雷同、产业集聚度不够、新产品产值比重不高等突出问题,迫使全省高新区进入了发展的重要转型期,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及完善高新区技术创新体系,实现高新区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突破性发展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以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为契机,全面创新高新区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高新区向世界一流园区迈进。依托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武汉生物研究院及以国家光电实验室为基础的光电子产业创新平台;引导大学科技园面向园区内企业建设开放式实验室,鼓励企业依托开放式实验室申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进一步吸引省外国家重点高校在园区落户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力推进武汉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基地的创新源头建设,实现每个基地企业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对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的将给与股权和分红权激励以及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推进东湖高新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并给予奖励,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融资租赁、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加速推进襄樊、宜昌高新区上台阶,巩固和完善现有技术创新体系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襄樊高新区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推动宜昌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重点围绕襄樊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集成现有资源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重点产业,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重点高校入驻高新区建立一批大学科技园、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吸引省内外相关产业领域的重点科研院所在园区设立分支研究机构;支持区内重点企业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校企研发中心,培养形成创新型企业;大力推进产业基地、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区内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磷化工等区内重点领域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移、投融资等咨询服务;建立多形式的投融资渠道,重点推进区内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创新人才政策环境,通过聚才、育才、护才工程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在区内聚集。
强化黄石、荆州、孝感、葛店、十堰、荆门高新区形成特色,逐步建立围绕特色领域开展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全面提高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优化招商引资机制,突出主导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招商,逐步推进优势产业在园区集聚;加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扩大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转移的投入,吸引省内外符合园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成果在区内转化或转让;围绕重点领域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扶植科技型中小企业。
培育黄冈、咸宁、仙桃、武穴、石首高新区发展壮大,加速成长为地方经济的领头羊。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主动承接沿海及国外产业转移,吸引企业进驻园区,壮大园区规模;创新高新区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高新区的各种体制优势,营造良好的高新区发展的软件和硬件环境;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体系,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
2.面向“两圈一带”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以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长江经济带现有技术创新基础和条件为战略抓手,坚持“分布建设,系统整合”的方针,通过“圈-圈”、“圈-带”互动,加快三大区域板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协调发展,扩大各个区域科技资源配置空间,促进全省各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形成以武汉为核心,两副(副中心城市宜昌、襄樊)为中心,长江经济带为纽带,开放联动、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互利共赢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集聚区域创新资源,完善武汉城市圈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武汉现有科技、人才存量优势,建设武汉国家光电实验室、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研究开发基地,造就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世界影响力的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使武汉城市圈成为我国有重要地位的科技研发和创新基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基本实现城市圈内科技资源的优势互补,使区域科技资源结构、布局得到明显的改善和优化,逐步形成开放联动、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互利共赢的区域创新体系;在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主导和新兴产业领域,形成若干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打造一批有优势、有影响的产业化基地,使主导产业的国内外竞争力有明显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不断完善,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在现代农业领域建立一批与加工企业相结合的专用品种育种基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链为载体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武汉城市圈的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农业科技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城市圈内骨干企业参与国际技术、经济的竞争与合作,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支持城市圈内大学、科研机构参与我国与发达国家(地区)的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合作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围绕武汉城市圈内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建设完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提高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规模、层次和水平,努力使武汉城市圈成为中部地区国际科技活动的中心。
二是发掘宜昌、襄樊创新潜力,建立鄂西圈技术创新体系。以宜昌和襄樊为中心,通过圈内、圈外信息的整合、共享、互动辐射和带动鄂西圈建立相对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依托圈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围绕鄂西圈主导产业发展,新建或升级一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创造优惠条件和优越政策环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扩大孵化场所,围绕鄂西产业和资源优势,合理布局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光机电、应用软件等专业孵化器;加强圈内现有汽车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大型精密仪器检测平台、信息安全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互动与共享,加快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圈内已建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整合圈内外多方资源,探索有效模式,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技术创新联盟;创新人才引进和任用激励制度,切实落实好“隆中人才计划”、“人才工程”等配套政策措施,引进和留住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更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继续教育工程”,积极推进企业、行业协会和高校的合作,培养多层次、复合型的人才梯队,提高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是发挥武汉辐射中心作用,以沿江经济带为纽带整合两圈技术创新资源,形成覆盖全省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武汉为中心,依托集中于武汉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力推动地方技术创新体系的构筑,使武汉成为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技术保障中心,分别建设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和武汉-荆州-仙桃-潜江-宜昌沿江走廊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辐射和整合全省技术创新体系局面。依托沿江各大中城市的科技、人才优势,充分发挥沿江经济带作为连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圈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长江经济带的辐射带动能力,建设面向全省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区域对话交流与区域合作决策沟通机制,围绕“两圈一带”科技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交流与合作等问题定期进行研讨,形成畅通的交流渠道,商定跨区域的重大合作事宜和项目,签订一批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的合作协议;抓住武汉东湖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省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契机,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资源和调动全省科技资源,促进“两圈一带”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两圈一带”区域内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跨区域联合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等;鼓励联合建立“两圈一带”区域内各种体制外的专业技术协作组织,协调解决跨区域产业技术整合过程中所出现的各项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问题,依托专业技术协作组织为区域内的研发机构提供试验基地,形成覆盖全省范围的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机制。
八、湖北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大措施建议
建议“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实施企业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科技宏观决策支撑工程、重大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工程、关键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工程、重大产业技术转移工程、重大战略性产业培育工程、特色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工程、重点区域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工程、重点领域科技人才储备工程以及科技政策基层宣贯工程等十大科技专项工程。(具体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