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文件和文件夹的概念
2.3.1 文件和文件夹的概念
1.文件
文件是计算机系统中数据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有名称的一组相关信息的集合。计算机中所有的程序和数据都是以文件的形式存放在外存储器上的,用户可以以文件形式存储、查看和管理信息。计算机中文件众多,为了区分这些文件,便于系统对它们进行管理和操作,每一个文件都要有一个名字,称为文件名。
文件名的一般格式是:文件名[.文件扩展名]。
文件名的命名规则是:不要使用复杂的文件名,建议文件名应符合文件内容,尽量可以“见名知义”。文件名长度不能超过255个字符,可以包含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汉字、数字符号和一些特殊符号如空格、圆点、下划线、括号等。
文件名用于辨别文件的基本信息。扩展名又称后缀或类型名,由创建文件的应用程序自动创建,用于说明文件的类型,用一个圆点“.”与文件名隔开。不同类型的文件显示的图标不同。
2.文件夹
文件夹是一个存储文件的容器。磁盘上有大量的文件,为了更好地管理文件,可将它们分门别类地组织成为文件夹,包括文档、程序以及其他文件夹,驱动器也可看做文件夹。文件夹的命名规则与文件的命名规则相同。
Window s XP采用树型文件夹结构将文件组织到外部存储器上,分出层次级别,便于管理和使用。树型文件夹结构的特点是:根结点称为根文件夹,树枝结点称为子文件夹,而树叶则是文件。文件夹下可以再创建子文件夹,而文件是某个分支的终点。每个磁盘只能有一个根文件夹,它是在磁盘初始化时由系统自动建立的。子文件夹则是含在根文件夹或其他文件夹中的文件夹。
从根文件夹出发到任意文件都有且只有一条通路,这条包含盘符和各级文件夹及文件名称信息的通路称为路径。文件在磁盘上的位置可以用路径来描述。按照开始查找的位置不同,路径又分为绝对路径和相对路径。“绝对路径”是从磁盘根文件夹出发,沿着用户提供的各级子文件夹名查找指定文件所确定的路径;“相对路径”是从当前文件夹开始去查找指定文件所确定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