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
2025年09月26日
原因和结果
唯物辩证法是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组成的科学体系。范畴是最基本的概念,是人的思维对事物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哲学的范畴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基本的概念,具有最大的广泛性。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有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事物或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因果联系有两个特点:一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即通常所说的“前因后果”。但并非任何前后相继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二是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即一定的原因产生一定的结果。现实中,因果联系的表现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几种主要的类型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因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因果联系是客观、普遍的联系。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原因和结果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把握这一原理,对于正确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和处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