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制度

是我国对享受对象实行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因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故这项制度实质上是国家或政府保险型的保险制度。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对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各种工作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医疗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卫生机构,按照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配,统收统支,不能分给个人。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期间经医师处方的药费,由医疗费拨付,住院的膳食费、就医的路费由个人负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