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的“四纳入”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0年8月《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各地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各级发展计划部门在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老年事业的资金投入”。(https://www.daowen.com)
各地老年教育领导部门根据中央上述规定提出:为保证老年教育能快速、健康地发展,老年教育“四纳入”要求: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各级党政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