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

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

1982年7月26日,联合国第一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在维也纳召开。大会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其主旨是“保证老年人得到经济和社会保障,并有机会对本国的发展作出贡献”。该计划强调保障、维护和保护老年人收入的重要性,提出“保障(老年人)收入意味着作为一种公众政策应该确保老年人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某一特定社会的最低标准的生活费用”。2002年4月8日在马德里召开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修改和通过《2002年国际老龄行动计划》。该计划主要内容是:各国须将老龄问题纳入其发展战略之中,强调发展中国家要把老龄问题同反贫穷斗争结合起来,消除贫困;巩固退休金制度,建立灵活的退休年龄制度;全社会有义务善待老人,反对虐待、暴力对待、蔑视和歧视老年人,增强代际间团结,保障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各国应该把老年人当作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确保他们宝贵的才能和经验得到很好的利用,通过促进他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参与,老年人能够对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国际社会应鼓励和支持家庭对老年人进行赡养,尤其是对生活能力比较差的老年妇女要给予特殊照顾,提供适当的和支付得起的健康照料,包括预防性健康措施,帮助老年人尽可能长久地维持自身的独立性,活得更长,保持健康状态更久;随着更多的老年人接受更好的教育,能够工作和愿意工作的老年人应该得到工作的机会,所有的人都应该得到终身继续学习的机会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