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
2026年07月27日
共享
“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简称。1997年,第5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999年国际老人年的行动框架》,其主题是“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了“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共享”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并在我国也有了法律保障。“共享”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和再生产再分配的理论。“共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共享”是指联合国的《发展权利宣言》中要求的“每个人和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所有弱势个体和群体的生存与生活质量的保障与提高。狭义的“共享”是指老年人所在行业、单位在自主分配中也应享受发展成果。“共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