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简称全国老龄委。1999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高层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全国老龄工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该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现有中组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计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旅游局、国家计生委、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老龄协会等25个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老龄工作机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