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因而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既是一种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同时是一种治国的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点,即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取眼前的和长远的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的、精神的生活越来越丰富美好,政治生活越来越生动活泼,人民的心情越来越舒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十分有利于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生命生活质量的保障与提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