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退休制度改革法案
法国的退休金制度虽广受赞誉,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运作后也渐显难以为继的态势,改革势在必行。2003年7月24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相继通过了引起广泛争议的退休制度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将从目前的60岁推迟至65岁;从2008年起,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员工缴纳分摊金的年限将与私营企业职工一致,即从现在的37.5年延长至40年,到2012年再延长至41年,2020年延长至42年。政府承诺,领取最低工资人员的退休金到2008年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对14岁至16岁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果达到规定工龄和已缴纳42年的分摊金,则可以在60岁以前退休,同时领取全额退休金。该制度同时规定,从2004年起,每欠缴一年的退休分摊金,就减少一定比例的退休金,折减率为5%。相对应的是加价制度,鼓励职工60岁后继续工作,每多工作一年,则增加3%的退休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