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

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大都叫“法律援助中心”。各省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