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赡养费
指前配偶在离婚以后根据法院指令或离婚协议而支付给对方配偶的用于保证正常物质生活需要的费用。一般情况下,都是婚姻存续较长时间(在10年或10年以上),或者对方配偶特别困难诸如有身体残疾、患有疾病等情况,赡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是接受赡养费一方配偶的生活能够达到自立之时止。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规定虽然适用于男女双方,但主要是为保护妇女利益而设立。有利于消除女方在离婚问题上可能产生的经济上的顾虑,有利于贯彻婚姻自由的原则。对于年老、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应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