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1+6 精准脱贫政策补充措施余震

1+6 精准脱贫政策补充措施余震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施市场主体“136”工程[7],通过市场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审核,初步遴选出151个市场主体作为培植对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3个红旗市场主体、44个骨干市场主体、84个优质市场主体进行奖励,促进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给予项目或资金支持,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

1+6 精准脱贫政策补充措施余震

为扎实推进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干部包保任务,根据《红安县2015—2017年扶贫攻坚实施方案》,经中共红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出台精准脱贫帮扶补充措施,主要包括:《红安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包村驻点调整方案》《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36”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红安县金融支持重点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试行)》《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实施方案》《红安县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分配方案》等六个方案。

针对换届人员变动,红安县对副县级以上领导包村驻点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原则:一是没有调出本辖区的副县级以上领导所包村和贫困户保持不变;二是新提拔的副县级以上领导接替调出副县级以上领导所包重点贫困村的包保责任,调出副县级以上领导原包保的贫困户由所属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包保;三是新调进本辖区副县级以上领导接替调出副县级以上领导的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包保责任;四是因人事变动暂空缺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保的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暂由所属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包保。实施市场主体“136”工程[7],通过市场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审核,初步遴选出151个市场主体作为培植对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3个红旗市场主体、44个骨干市场主体、84个优质市场主体进行奖励,促进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给予项目或资金支持,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脱贫。红安县政府根据县纪委对56个重点贫困村“三资”清理真实情况,采取金融信贷支持重点贫困村增收工作,帮助村级发展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红安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县纪委牵头,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脱贫攻坚的政策层面、工作层面、责任层面三个方面开展督查。精准扶贫涵盖了副县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包保干部、相关产业局、村支部书记等九个方面的责任,实行全方位的责任压实,从而使所有干部心中有民、帮扶有法、包保有责。县政府从整合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解决难以脱贫的重点贫困户收入问题,按照村上报、镇初审、县审核的程序,对接帮扶举措后仍难以脱贫的一般贫困户,为其安排1000个乡村保洁员和570个生态护林员的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其增收问题。(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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