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婚姻史:文化变迁与奇特婚事

中国婚姻史:文化变迁与奇特婚事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一帝数后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社会分裂,各教纲纪礼仪的束缚也就减轻了,所以婚姻生活出现了无奇不有的事。一帝一后,是礼制要求。后又以宦者王沈养女为左皇后,宣怀养女为中皇后。在礼教较严格的时代,嫡庶的分别是十分严格的。社会要求女子柔弱听话,老老实实地任人摆布。徐邈让女儿择婿,在六朝已迥非寻常了。恰好这时太守田豹求张公征女,让策做媒人,仲春两人就结成好事。

中国婚姻史:文化变迁与奇特婚事

(一)一帝数后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社会分裂,各教纲纪礼仪的束缚也就减轻了,所以婚姻生活出现了无奇不有的事。一帝一后,是礼制要求。至于荒乱之朝,则漫无法纪,有时同立数后。三国时,孙皓之夫人滕氏无宠,仅为长秋宫备员而已。而内诸姬佩皇后玺绶者甚多。[22]六朝前赵刘聪替位,立他的妻子呼延氏为皇后。呼延氏死,纳刘殷女为皇后;殷后死,又纳靳准女为皇后,不久进为上皇后;立贵妃刘氏为左皇后,贵嫔刘氏为右皇后,又立樊氏为上皇后;四后之外佩皇后玺绶者又七人。后又以宦者王沈养女为左皇后,宣怀养女为中皇后。[23]后周宣帝初即位,立妃杨氏为皇后;其后自称为天元皇帝,又立妃朱氏为天元皇后;妃元氏为天右皇后,陈氏为天左皇后;不久又进杨氏为天元大皇后,陈氏为天左大皇后;陈氏又改为天中大皇后,以妃尉迟氏为天左大皇后。[24]

(二)双妻

六朝时,皇帝可以多置后,故臣民有置双妻的。在礼教较严格的时代,嫡庶的分别是十分严格的。妾媵的地位极低下,正妻死后,必须再娶。这是宗法制所要求的,是传宗接代的必须。但是同时立两个嫡妻却是礼法万万不能允许的。然晋代却不然。如:温峤有二妻,俱封为夫人;程谅立二嫡;贾充有左右夫人。

这些人都是因为离乱,失妻再娶,而其后又与原妻重迁而团娶。关于贾充有左右夫人,据《世说新语》说:充原娶李豊之女,豊被诛,亲属坐罪,充妻遂与离婚,随家人徙边,后遇赦得还。这时充已娶郭配女,武帝特听置左右夫人。双妻现象是中国“两头大”的习俗的开端。

(三)娶妇标准

晋武帝为太子纳妃,欲娶卫瓘女,谓卫公女有五可:

1.种贤;2.多子;3.端正;4.长;5.白。

后世娶妇论人,几乎都遵循这五个标准,和这五条相反的是:

1.种妒;2.少子;3.丑;4.短;5.黑。

抛绣球择婿颇有些婚姻自主的意思。图为京剧版画中的抛绣球择婿

在娶妇的这五条标准中种贤是第一个,说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基本态度。社会要求女子柔弱听话,老老实实地任人摆布。其次是多子,将来是否多子,从表面上看不出来,这只有看她宗族,如果她一脉宗支是蔓衍的,便认为其为多子,希望多子正表明宗嗣观念之重要。

(四)令女自择婿

明代人所列举李贽的罪状时,说李贽认为卓文君善择佳偶,用以讽刺现实。卓文君的行径本来就是正当的。在六朝时期,出现了一个比这还要大方的事,这就是魏朝徐邈让女儿自己选丈夫。徐邈做官一直升到司空,同代的卢钦称他志高行洁,才博气猛,高而不狷(juàn,急躁),洁而不介。他做河东刺史时,提拔弘农王浚做从事。当时徐邈有个女儿,娴淑而有才学,还没出嫁。他于是让他的佐吏从事都来到堂上,让女儿偷偷地观察,女儿看中了王浚,徐邈就把女儿嫁了他。[25]后来王浚果然做了抚军大将军。

徐邈让女儿择婿,在六朝已迥非寻常了。

(五)录送寡妇

三国时曹魏曾令郡守录送寡妇,以配给立过战功的士兵。但是也有滥及有夫之妇者。《三国志·魏志·杜畿传》裴注引《魏略》云:

“初在郡(河东),被书寻寡妇,是时他郡有已自相配嫁,依书皆寻夺,啼哭道路,畿但取寡者,故所送少。及赵俨代畿,而所送多。文帝问畿:‘前君所送何少,今何多也?’畿对曰:‘臣前所录皆亡之者妻,今俨所送生人妇也。’帝及左右顾而失色。”

这样的事后来还有,如北齐发山东寡妇两千六百人以配军事,夺取有夫之妇者十分之二三。

(六)婚姻佳话

中国历史上婚姻佳话是很多的。六朝时代,名士云集,风雅并至,其中婚姻佳话堪称者,实在不少。

东坦

古语中“东坦”指女婿,是“东床坦腹”的略语。这个典故出自于东晋一段风流轶事。《世说新语·雅量》载:

“郗太傅(鉴)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导)书,求女婿,……门生归白郗曰:‘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咸自矜持,唯有一郎坦腹卧如不闻。’郗公曰:‘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羲之),因嫁女与焉。”后杜甫诗云:“坦腹江亭暖,长吟野望时。”

冰人

晋书·索紞传》记载:索紞数得术数,孝廉令狐策做梦站在冰上同冰下人谈话,索紞曰:

“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阴阳语,媒介事也。君当为人做媒,冰泮而婚成。”

恰好这时太守田豹求张公征女,让策做媒人,仲春两人就结成好事。(www.daowen.com)

【注释】

[1]《汉书·惠帝纪》。

[2]《晋书·武帝纪》。

[3]见《晋书·列女传》。

[4]《周书·武帝传》。

[5]见《唐书·食货志》。

[6]《司马温公家范》。

[7]《南史·南齐武帝纪》。

[8]见《北史·文宣皇后附段昭仪传》。

[9]见《周书·武帝纪》。

[10]《魏书·临淮王传》。

[11]见《宋书·赵伦传》。

[12]《宋书·路太后传》。

[13]见《宋书·殷淑仪传》。

[14]见《宋书·废帝纪》。

[15]《南史·王皇后传》。

[16]见《宋书·陈太妃传》。

[17]见刘义庆《世说新语》、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闺媛典》。

[18]《魏书·皇后传》。

[19]《魏书·皇后传》。

[20]《魏书·皇后传》。

[21]《魏书·皇后传》。

[22]见《三国志·吴志》。

[23]见《晋书》。

[24]见《周书》。

[25]见《晋书·王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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