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历史中的浸猪笼刑罚及其封建特征

中国历史中的浸猪笼刑罚及其封建特征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浸猪笼传统的中国社会,虽然国家颁布有统一的律令,但各村各乡仍存在自家的习俗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如果守寡的女子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或者一男一女在没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下结合,都被认为是“苟合”,要由村长、酋长来下令执行“浸猪笼”的刑罚。由此可见,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发生在边远地区。

中国历史中的浸猪笼刑罚及其封建特征

猪笼本来是为方便运送猪而制的,用竹篾扎成,呈圆柱形,作网状,网口颇大,一端开口。浸猪笼是古代的一种比较残酷的私刑,它是把犯人放进猪笼,在开口处困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

在旧社会,如果发现女子与其他男子关系不正当,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调情,就可以报给村里或者其他基层的长老会,或者非常有威望的长老。一旦被确认成为事实,男的就会被乱棒打死,女的就会被放进猪笼扔入河中淹死。当然,男子也有浸猪笼一说,这在很多影视剧中都有表现。

浸猪笼的出处应该已不可考究,但由浸猪笼的意思及当时的社会观念,可推测到以下的由来:

1、其大致是指被浸的男女猪狗不如,如畜生一般,此行为亦等于咒骂二人死后再世投胎亦不得为人;(www.daowen.com)

2、古时农村社会,人们一般会养一两头猪在家,就地取材用猪笼也很方便(有说其实放人进去的只是在古时家中常见的竹笼,但竹笼、竹笼的,慢慢就说成是猪笼)。

浸猪笼

传统的中国社会,虽然国家颁布有统一的律令,但各村各乡仍存在自家的习俗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在古时,乡村中总有一位德高望重,被众人推举出来的酋长或村长,当村中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时,这些所谓的村长、酋长,就会站出来担当审判者的角色,可以决定财物归谁家、谁人应被罚,甚至操生杀之权。这种人治社会,很容易造成各施各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形成社会的分裂、不完整。古时候的女子,死掉了丈夫,就必守寡,从一而终,不得改嫁。即所谓的“好女不侍二夫”。如果守寡的女子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或者一男一女在没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下结合,都被认为是“苟合”,要由村长、酋长来下令执行“浸猪笼”的刑罚。由此可见,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发生在边远地区。因为即使是在古代,最普遍的对待通奸的做法,也是交由政府部门来裁判,而非由地方上的所谓“德高望重的前辈”来决定罪名和惩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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