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领取与保管

二、药物的领取与保管

(一)药物的领取

药物的领取必须凭医师的处方。

1.从住院(中心)药房领取 一般来讲,日间医师的处方下达到住院药房,由药房专门的药剂师负责配药与核对,病区护士按时到药房再次核对后取回。

2.从病区领取 病区均设有专柜,存放一定数量的常用药物、特殊药物和抢救药物,根据消耗量领取补充。

(二)药物的保管

护士担负保管病区药物的责任。

1.药柜放置合理并保持整洁 药柜放置在光线充足处,避免阳光直射,专人管理

2.药品分类摆放 药物按口服药、注射用药、外用药、剧毒药、麻醉药、抢救用药等分类保存,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剧毒药、麻醉药应加锁专人保管、登记清点并严格交接班。(https://www.daowen.com)

3.药瓶应有明显标签 药瓶标签字迹清楚,应注明药物名称、剂量及浓度。标签分为不同颜色标记:内服药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麻醉药用黑色边。一旦标签脱落或字迹不清、不易辨认时应及时处理。

4.定期检查并保证药物质量 有计划使用药物,定期检查,避免使用超过有效期及质量出现问题的药物,如药物变色、变质、沉淀、浑浊、异味等,应弃之不用。

5.根据药物的性质不同,采用不同保管方法

(1)对易挥发、风化、潮解的药物应将瓶盖密封盖紧。如乙醇、碘酊、糖衣片等。

(2)对易被热破坏的药物应冷藏于2~10℃保存。如青霉素皮试液、免疫球蛋白、抗毒血清、疫苗等生物制品等。

(3)对易氧化和遇光易变质的药物应置于有色密封的瓶内或避光的盒内保存。如氨茶碱、维生素C、盐酸肾上腺素等。

(4)对易燃易爆的药物应远离明火,密封并单独存放于阴凉处,如乙醇、乙醚、环氧乙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