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例分析方法

二、案例分析方法

从古代案例中,从国内外的探案小说中去总结,剖析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逻辑学体系不太现实。因为小说毕竟不是侦查实践,作为训练思维是可以的,作为侦查逻辑思维的原型不妥当。作为思维科学,应该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

理论与个案的研究是无法分开,在侦查中尤为如此。典型的案例学研究是学术研究的一种方法。本书中所引用的案例并非是“应当是具革命性的或改良性的或极具提示性的”[1]但这些案例至少是可以引起我们深思的。

如果侦查逻辑仅仅从国外的侦查史中去选择案例当然可以,可是,我们的眼光应该“近视”一点。我们研究的是侦查逻辑而非西方的侦查逻辑。我们应该把世界上一切包括中国在内的能够吸收的东西都加以吸收。因此,我们的侦查逻辑也有本国的案例,思维是没有国界的。

[1]张成敏.案史西方经典与逻辑.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