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范畴

第三节 经济范畴

在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之中,他对物质实践和异化劳动的观点进一步细化和下移之后,最终在经济领域内发现了社会生产的秘密。马克思新世界观所确立的改变世界的理论自觉,把追问定位为研究“现实的历史”,对现实的描述,是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状态的描述,这一点尤其体现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及相关经济学论著中。毫无疑问,《资本论》建构了一个经济范畴构成的理论体系。因此,人们往往只是把《资本论》视为关于“资本”及其逻辑的经济学巨著,或者认为在《资本论》中包含片段性的哲学思想并不能构成体系,而不是把《资本论》视为对马克思哲学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哲学巨著。不过,在我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到,马克思从劳动力商品这个经济范畴的角度,阐明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本质。这就是少数人垄断占有了生产资料,而劳动者失去了一切生产资料,从而只能将本人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卖给生产资料所有者。这种所有制关系就产生了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而这正是当时社会生产下现实的人的生活状态,也正是这个由经济范畴构成的理论体系对现实的描述,在人类思想史上史无前例地揭示了“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从而揭示了“现实的历史”的秘密,并构建起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便作出过这样的说明:“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也就是说,以往那些所谓的从人本身出发而考察人,只能是从抽象的人出发而获得对人的抽象的理解。只有从关于人的生活规定——首先是社会生产的经济范畴——出发,才能形成对人的具体而全面的理解;也只有展现经济范畴所构成的具体的境况,才能真正揭示出现实的历史,从而理解历史唯物主义。

关于具体的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充分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而比较具体的范畴在一个比较落后的社会形式中有过比较充分的发展”。由此马克思提出:“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马克思进而得出的一个基本的方法论结论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资本主义社会在当时代表着人类所经历过的最先进的社会形式结构和生产关系,可以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理解,从而达到对以前社会社会生产的把握,因此,马克思便以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作为出发点。

作为《资本论》的出发点的经济范畴是商品,对此马克思的解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物作为一个外界的对象,能够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即物的有用性。而交换价值则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其中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不过商品的二重性并不能同时实现,同时作为使用价值的两个商品首先是异质的,因为在使用价值中所关注的只是商品对人具体需要的满足。而作为交换价值,两个商品却是同质而异量的,因为在交换价值中人们关心的是商品能够实现交换的尺度。

马克思在论述商品的二重性所体现的劳动的特性时指出:如果先不来考虑商品体的使用价值,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也就是交换价值的承载物。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也就是说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抽象人类劳动。在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中,在商品的二重性中凸显了作为现实的人的劳动的二重性,这就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商品作为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劳动的二重性为理解“现实的历史”即人的存在提供了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切入点——人自身的二重性。

人首先表现为自然属性的存在,而作为自然的存在,人有自然的需要,不过这种自然的需要是人通过劳动实现的,并在分工的社会化和流通中成为商品。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在于商品是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而人的具体劳动,是以各种具体的劳动形式创造出满足人的不同需要的物,也就是创造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人的具体劳动,在人的现实的历史中体现着人的自然属性。然而,在商品中所体现的人的自然属性,不再是抽象的与历史无关的自然属性。这种以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自然属性,是完全超越了传统中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并因而造成了自然和历史之间的对立的抽象的人的认识,而是现实的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具体的自然属性。

人的自然的历史性表明了人存在的两个向度,既是自然的存在,又是社会的存在,这就是人的存在的二重性。这种二重性是不可分割的关联着的,只是由于分析问题的需要才被分离出来来看待。人的存在的二重性,也即是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在经济范畴中体现为商品的二重性及其所蕴含着的劳动的二重性。商品作为交换价值,只是无差别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从商品的交换价值的视角看,商品不过是“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商品价值则不过是“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一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一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独特的社会的性质”。劳动的社会性质表明,人的社会性与人的自然性一样,也不是抽象的存在,而只是首先体现在商品的交换价值属性以及其所蕴含的人的抽象劳动之中。商品的交换,本质上是劳动的交换,劳动的交换便和劳动的生产一起构成了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对“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的概括中,马克思写道:“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归根本源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重性。这种劳动的二重性所蕴含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则深刻地表明了人的二重性——人的自然的社会性和人的社会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在劳动的二重性中的统一,为破解现实的历史的秘密奠定了现实和感性的基础。

同样值得我们思考的是,马克思破解秘密的现实基础既然是劳动,却为何马克思的作为出发点的直接对象不是劳动,而是由劳动创造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只有从对具体的经济范畴即商品进行分析出发才能理解全部的历史,才能真实地展现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毕竟商品在生活中体现着其具体性和现实性,这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的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理论自觉。构成《资本论》的经济范畴及其逻辑体系,也是马克思自觉地以思维的规定把握现实的规定的产物,离开这种思维对现实的认识论的自觉,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逻辑体系和存在论意义。《资本论》以思维的规定所把握的不是抽象的规定,而都是现实的规定,是在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的“物和物”的关系中发掘出“人和人”的关系,而离开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就根本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这些经济范畴及其逻辑关系。这就是《资本论》所完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也是在这种意义下列宁才说存在作为“大写的逻辑”的《资本论》。因此,《资本论》不仅应被视为一本经济学著作,同时更应该作为一本哲学著作来对待。

商品具有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告诉我们,作为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具体活动,劳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也就是说,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在一切人类生活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是构成一切社会形式的自然条件;而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相反,形成交换价值的抽象劳动则体现着不同社会形式的差异,是构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形式的基础。

商品交换要完成,必须是两个商品所有者彼此需要对方的商品,并且两种使用价值包含的劳动量又相等时才能实现。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其偶然的,使得商品交换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需要一种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来打破这种限制。这时每个商品所有者都想把自己的商品当作一般等价物,所以实际上就没有一般等价物,这同样就是物物直接交换的矛盾。随着生产的繁荣,进入交换的商品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多,这种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出现一个独立的价值形态及作为普遍认可的一般等价物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加。正如马克思所说:“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能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具有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另一方面,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利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因此伴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的需要,物物交换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而且物物交换的实现也越来越困难,货币的产生便不仅是必要的更是必需的。

对于货币,即作为货币的商品,并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有特殊意义的商品,即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的产生一方面使商品交换的矛盾得到了实际的解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优越于直接的产品交换,克服了直接产品交换的困难,实现了买和卖分离,打破了直接进行产品交换的个人和地方的限制。另一方面交换的发展也促成货币的职能逐渐完备,货币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并在商品的流通发展中取得了支付手段的职能。

但是在货币成为流通手段的同时,也蕴含了一种可以预见的危险,货币构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的外在冲突。商品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又是价值承担者,而且只是由于具有这种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物品才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而且商品只有作为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只有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但是现在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必须需要一般等价物。因此,货币的出现及取得流通手段后便广泛取消了一般商品作为交换价值的流通职能,“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会职能,从而成了它的社会独占权”。这种具有“特有的社会职能”,即“社会独占权”的特殊商品,也就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则直接构成了商品社会的最根本的秘密——商品拜物教的秘密。

商品拜物教的形成,根源在于劳动产品作为商品被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从而使本来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也具有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并且价值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因此,“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进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发生关系”。在商品的交换的过程中,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而存在。所以,这里的人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而且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商品社会中的这种经济关系,以商品与货币对立的方式而凸显出来。

商品“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互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随着商品交换的不断发展,这种被固定的价值量“就只是固定在某些特殊种类的商品上,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因此,货币便与其他商品构成一种二元关系,即“其他一切商品只是货币的特殊等价物,而货币是它们的一般等价物”,“物的货币形式是物本身以外的东西,它只是隐藏在物后面的人的关系的表现形式”。货币的这种性质变革了原来社会生产中的方式,而导致了商品拜物教的形成,“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

货币使“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蜕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而且“从货币身上看不出它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成的,所以,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这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社会本质,也是货币拜物教的谜底,货币作为“可以成为任何人的私产的外界物”,它使社会权力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对货币的支配同时也成为“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这同样表明,人们的普遍联系在这种普遍交换中被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中现实的个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方式。

正是通过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方式所进行的历史分析,马克思提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经济范畴——商品——的价值实现方式的分析,马克思对于人的存在的历史形态所下的论断,就不仅仅是描述性地概括了人的存在的历史,而且更深层地揭示了人的存在状态:人的社会关系体现在物的社会关系之中,所以人的存在才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真实处境,也就是其所经历的时代的人的真实存在状态。

正是在根据商品交换而对人的历史形态展开的阐述中,马克思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对辩证法的理解。马克思写道:“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去理解的,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个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并不是抽象的概念推演和逻辑思辨的辩证法,而是集中地体现在它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以资本的逻辑为内容的“充满矛盾的运动”。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具体的辩证法,是根据社会现实和历史存在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所以它才具有了现实性的革命的力量。

马克思随后对经济范畴又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所在,由于货币已经在与其他商品的比较中,作为一种特殊的价值形式而独立出来,货币作为资本的属性便显示出来了,并且在商品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获得了其他商品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此,马克思对经济范畴的分析将以对货币的分析为基础,获得对社会生产中广泛现象的理解。而且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货币首先也是一种商品,只不过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被其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等价物属性所遮蔽了,而且它还在流通中获得了作为资本的属性。

货币可以被区分为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二者的区别首先表现在它们所具有的不同的流通形式。作为货币的货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在商品市场中意味着为买而卖;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形式是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在商品市场中意味着为卖而买。只有以后一种方式流通的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它已经是资本了,因为资本表现为一种价值增殖。只有在这种以商品为中介的流通中,货币才摆脱了消费需要的必然性的约束,获得了自由的命运,并使得增殖成为可能。作为货币的货币,即在流通过程中的“为买而卖”的货币并不能成为资本;只有流通过程中的“为卖而买”的货币才能成为资本,在这种区别中,资本也表现了自己的运动逻辑: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运动逻辑。这个逻辑表明,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已经被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以外,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以外,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

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它们以不同的流通形式导致了两种流通产生了不同的结果。比如在W—G—W循环中,开始于一种商品,终止于另一种商品,但后者随之退出流通,转入消费,这个循环系统也就结束了。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消费的需要,也就是说流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G—W—G循环是起始于货币并终止于货币的循环系统,因此,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也就是说,在W—G—W的循环中,货币只是作为一种中介,而目的则是商品本身以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于是消费构成了这个循环的根据;而在G—W—G的循环中,作为中介的变成了商品,而目的则是货币本身,即并非直接满足人的某种消费需要的交换价值,于是作为等价物的货币构成了这个循环的根据。这里便凸显了资本的特殊的运动逻辑,即以货币为动机和目的的运动逻辑,在这里货币自身成为了目的,商品(货币)拜物教已经成为统治人的具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种拜物教不仅造成了人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而且造成了人的生活意义的异化。

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在流通形式中所隐含的动机和目的的不同,以及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的特殊性表明,在G—W—G的流通形式中,作为循环起点的货币与作为循环终点的货币,并不是等量的货币,而具有一定的差额。在W—G—W的流通形式中,以出卖一种商品所得到的货币,只是用来购买另一种需要的商品,两种商品的价值量是相等的。不过其使用价值是不同质的,这是“社会劳动的不同物质的交换”,也正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商品交换。但在G—W—G的运动中,却似乎是“无内容”或“同义反复”的,因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货币,“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所以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公式就不是G—W—G,而应该是G—W—G′,是为了贵卖而买。这不仅是商人资本的形式,而且是产业资本的运动形式。因此,G—W—G′事实上也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这个总公式表明,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流通形式,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而价值增殖,则构成了资本的运动逻辑。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资本只有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以“价值增殖”为动机和目的而进行的没有止境和没有限度的资本运动,就是资本自身运动的逻辑,而对于价值增殖的来源问题便于是构成了理解资本主义生产的关键所在。

这个问题也就是,在流通的过程中货币如何才能成为增殖的货币?对此,马克思指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这个辩证命题所要说的是:在价值增殖的资本运动中,“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也就是说,在资本的增殖运动中,“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资本家并不购买工人的劳动,劳动并不具有商品属性,如果他能购买的话,工人便丧失了自身的自由而变回奴隶的状态,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也就是工人生产商品和劳动的能力。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只是用一部分时间便创造出了本身劳动力的价值即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而资本家却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工人创造出了超过本人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即剩余价值,也就是在资本运动过程中价值增殖的部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剩余价值理论的创立也是《资本论》这本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因为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这座社会大厦的最深层的根基,整个大厦就是在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剩余价值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关键。有了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也就为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结构和经济运动规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中,又可以区分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1)工人的劳动日是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总和。必要劳动时间不变,通过延长工作日,通过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是绝对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取。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的正常发展有活动的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2)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经历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三个阶段,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扩大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马克思指出:“像其他一切发展劳动生产力的方式一样,机器是要使商品便宜,是要缩短工人为自己所费的工作日部分,以便延长他无偿地给予资本家的工作日部分。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

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和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秘密。在这里,剩余价值是生产的根本目的和决定性动机,也同时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关系:工人获得本人劳动力的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无偿占有。在这个基础上,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基本阶级关系,资产阶级和雇佣劳动者阶级,以及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正是通过对劳动力这一独特的商品的全面考察与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资本运动的现实基础——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现实基础表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积累方式,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内属于资本主义的本质,因此,当这种不平等和不合理被揭示出来的时候,随着工人阶级阶级意识的不断觉醒,马克思认为这种生产方式以及其所伴随的社会形态在历史发展中将不可避免地被超越。

至此《资本论》便揭示了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关于资本,马克思谈到“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为每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资本的社会化进程也意味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作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成为可能,这是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分析所阐发的结论,也是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的基本结论。

对现实的描述过程便成了揭露资本运动的逻辑的过程,并构成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使得《资本论》的意义得以彰显。但是,马克思之所以创作《资本论》的动机和目的,却并不仅仅在于对现实的描述,而是为了通过对现实的描述发现现实的不合理之处,揭示出人类解放和全面发展的现实道路。因此,离开《资本论》所揭示的资本运动的逻辑,就既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关于现实的人的认识,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的学说。

在《资本论》中,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二重性,在商品交换中体现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并在人的物质实践过程中,体现为创造使用价值具体劳动和构成交换价值的抽象劳动,也就是劳动的二重性。“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也就是“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与“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总是处于矛盾之中,在一般的理解中理解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两者之间总是会出现彼此间的不协调。当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深入探讨了资本主义社会得以维系的经济基础,同样也在历史的视野中看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曾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并肯定了它在历史中出现的合理性以及其继续发展的可能性,“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不过马克思也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限性,其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会转向反面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隐藏在这种生产关系下的不合理的成分,资本家对工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占有,也必然随着工人阶级的意识觉醒而告终,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便在自身中预示着自己的灭亡,“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正是根源于对社会基础理论的理解,即关于物质实践、异化劳动及其扬弃,以及对现实的工人的社会生产的经济范畴的理解中,马克思发现了作为人类社会历史的根源对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广泛的奠基作用。马克思据此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特别是其自身身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指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超越,从而构成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学说和共产主义理论的真实内容。资本运动的逻辑,而且也是作为生产要素创造文明的逻辑,一切具体的社会形式无疑奠基在现实的个人以及有这些个人联合而成的社会共同体中,我们已经对现实的个人的存在状态有了一定的了解,即具体的物质实践构成了这些人的真实本质,并且在物质实践的过程中劳动会走向异化并最终被扬弃的道路。在揭示了社会基础理论之后,我们有必要对历史唯物主义中被标示为上层建筑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资本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进行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