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忌与肝病患者共用
生活用品
肝病患者与其家属切不可共用生活物品。因为乙肝病毒可通过血液传播。潜伏期末及发病后一段时间内的急性乙型肝炎患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液中均含有乙肝病毒(HBV)。实验研究表明,只需4×10-5毫升的血就足以使人感染,故其血液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剃须刀的刀片、牙刷常会带有微量血液或体液,有传染乙肝或丙肝的可能性。除血液之外,现还查明,乙肝患者的唾液、汗液、尿液、泪液、精液、阴道分泌物、月经及乳汁等均含有HBV,尤其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或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的患者,其体内HBV复制十分活跃,传染性最强。同这些患者生活上接触密切,家人被传染的可能性就较大,故碗、筷等日常生活用品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