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并肺结核如何用药?

更新于 2026年10月18日 版权声明
123.妊娠期合并肺结核如何用药?

孕妇患有结核时(主要是肺结核),合理的治疗不但对胎儿无害,且能防止胎儿受母体疾病的影响。

孕妇在妊娠中后期确诊患结核病后,应当积极治疗,不应认为药物对胎儿有影响而停药,使结核病情得不到控制而扩展。

妊娠早期发现结核,可行人工流产术;妊娠中、晚期发现结核病,引产并不比积极抗结核治疗,直至足月分娩者预后好。

妊娠期抗结核治疗应持更加积极的态度,治疗的方法与非妊娠期相同。遵循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

迄今已明确肯定与胎儿畸形无关的抗结核药有异烟肼、乙胺丁醇。

图示

异烟肼配伍乙胺丁醇抗结核治疗,疗程通常为6~12个月(胎血药浓度约为母亲血药浓度的30%)。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