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像艺术的概念
(一)视像的概念及历史源流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人类通过感官接收到的信息当中,通过视觉感知的信息占到了全部的70%以上,因此无论在何时何地,关于视觉感受的研究是人类感触类研究的重要部分。而视觉传达也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眼前呈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纳为一种视像,它作为一种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相互交流的纽带而客观存在着,并且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感知的重要作用。自古有言“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说的就是视像对于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性所在。
现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数字图像技术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等在人们的基本生活、交流领域中逐渐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日益产生了对图像信息的依赖性,视像艺术就是在这种新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视像”,就其概念来说,至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可以广义地认为凡是能用眼睛观看到的客观存在都属于视像的范围,它是居于我们观看者与观看对象之间的一种意识形态,是真实世界的“镜像反映”。支撑这一概念的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方面是指由人类创造并且体现了人类的视觉文化行为的物态化产品,如各种绘画图像、图腾符号、文字语言、摄影照片、电影电视、数学图纸、广告图案等;另一方面则指贯穿人类整个生活的“视觉精神”,即是将人类生活在其间的世界整体作为视觉把握的对象。从后者意义上来说,视觉的历史要比文字的历史漫长很多。
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从古至今都流传着许多关于眼睛以及视像的言论和认知,对于东西方有关眼睛思想的追根溯源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视像艺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人们的生活具有如此重大的影响力。
五官当中,眼睛的功能与其他器官显著区分开来,并与其他四官构成了感觉的生理基础。早在《荀子·天论》中就首次出现了表示肉体性生理器官的“五官”一词。“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唐代杨倞做注曰:“耳辨声,目辨色,鼻辨臭,口辨味,形辨寒热疾痒。其所能皆可以接物而不能互相为用。官,犹任也。言天之所付任有如此也。”[1]也就是说,古人早在当时就已经认识到了五官相对独立、相互配合,共同为感知世界发挥各自的作用。《荀子·正名》中则更加详细地对五官的司职进行了描述:“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疾、养、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徵知。徵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2]可以看出,古人对于不同的器官对应不同的感知功能已经区分清楚。
中国古代思想中,五官五感的属性被赋予人性之使然的意义,《荀子·荣辱》中提及:“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别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即是指,五官之所欲正如人之趋利避害的天性一般,是没有族群之分的。
这其中,眼睛的作用尤其重要。在早期中国人的意识里,视觉活动是维护人类本性、认识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基本方式。古代关于“视”和“像”的描述尤其多,如关于《周易》之起源的描述,就大量体现了人类对于视像活动同文化互动关系之间的情况。《易传》中有言:“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赜之,吉无不利。”“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天文,俯以察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法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由此可以看出,早在当时古人就以“观”者作为制作易经八卦的基本方法,通过“观”来理解世间万物的变化及规律,并由此推断祸福吉凶。“观”即“视”,从这个层面,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中国古代圣人认为“观”即“视”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人们能通过“视”来直通天地,追求真理。
同时,“象”也具有类似的教化功能。在老庄哲学中,本体的道通常是借助“象”来表现的,正所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又如刘勰的《文心雕龙·原道》中说:“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为先。”这里提到之“象”的含义起源于《周易》当中的理解,即圣人“观象制器”的观念,有“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古之圣人认为“易象”源于“观”自然之象而洞察世界的本真,从本质来看,现象与本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所谓“易者,象也,象者,像也”,虽然“象”与“像”在古代很多时候是通用的,但实际上前者多为抽象的含义,代表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的自然之象;而后者则多表示一种人工产物,是为描述天地自然而所做的图像。但二者又相互融合,互为依据,圣人所制之象,不仅可以推断吉凶,同时也为人类自身建立起了直观的行动法则,“天垂像,见吉凶,圣人像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由此观之,中国古代将“视像”作为通达天地奥义的途径,同时也借由包含特殊含义的“视像”教化民众,这种“观物取象,立象取意”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中华文化传统中。
从西方文化史来看,对于视觉活动的关注也是自古有之。首先,同中国一样,西方文化中人的感觉官能也主要指的是视、听、触、嗅、味。美国学者考斯梅尔的研究证明:“自古典时代以来,对人类知觉的研究就是以五种外部感官为对象,我们的心灵正是通过它们来获得有关外部世界的信息的。这五种感官是:视听触嗅味觉。”[3]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文明中,对于“视”“光”“型”“数”等概念非常崇尚,这些词语在词源学上所具有的伦理性内涵被今天许多研究西方文化,特别是古希腊文化起源的学者所重视。而西方古代哲学家们对于“视像”及其对人类感知、把握世界的基础性作用从一开始就有很深的思辨。赫拉克利特认为:“凡是能够看到、听到、学到的东西,都是我喜爱的。”[4]同时又说:“如果一切都变成了烟,鼻子就会把它们分辨出来。灵魂在地府里嗅着。眼睛是比耳朵可靠的见证。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如果他们有着粗鄙的灵魂的话。”从赫拉克利特的言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首先是将人类的五感进行了区分,认为不同的感官具有不同的功能;同时也认识到不同的感官具有不同的层次:眼睛的视觉能力、耳朵的听觉能力与人类的学习能力直接相关。视觉相比其他官能来说,更具有学习和认知的能力。并且,无论视觉还是听觉,都是受制于灵魂的,而灵魂的纯净程度与感官的功能优劣直接相关。
贺拉斯也曾说过:“通过耳朵灌注到我们心脑中的那些故事对我们思想的激动,比起亲眼目击令观者不得不心服的事件,显得不那么栩栩如生。”他从人们认知的结果是否形象生动的角度来认定了眼睛的感知功能比耳朵更胜一筹,因为眼睛与事件的接触是第一手的,是直接经验,相比于耳朵通过中介得到的传达更具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现场感。[5]斯宾格勒在探讨西方人对于人类感觉的认知时指出,在西方古代语言体系中,人们对于五种感知官能进行了明显的等级区分。如听觉分为听、倾听、谛听;嗅觉分为嗅、嗅出、力嗅;视觉分为看、察、观察。在这种体系当中,随着等级的提升,感觉的境界越来越理性化。视觉作为从所有感官当中发展出来的最高级状态,被认为是不仅仅指肉眼的感知,也不局限于现实世界的抽象,在斯宾格勒的眼中,原始的“视像”具有重大的生存论意义,即是人们与现实世界毫无保留地直接接触的媒介。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也指出,视像是哲学的基础,是用来通达世界的途径。眼睛的这种认知能力得益于何处呢?古代西方哲学家们对眼睛优于其他感官的知觉能力进行了探讨,认为其能既产生于肉体却能最大限度地脱离肉欲对感知能力的影响,原因在于眼睛生理性质的特殊性。现实世界中既存在着肉眼能看见的东西,也存在着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对于这些肉眼看不见的东西是如何被感知的,柏拉图给出了自己的解释,认为眼睛可区分为肉体之眼和心灵之眼。肉体之眼负责观看外在事物的形式,心灵之眼帮助洞察事物内在精神。[6]而经过包括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奥古斯丁等哲学大家们的讨论,眼睛作为五官中最适合理性认知的器官为后世所普遍接受。(https://www.daowen.com)
(二)构成视像的要素
“视像”一词,既可以从动态角度理解,也可以从静态角度来理解。如果单从静态角度来理解的话,其仅仅指人们观看和认识的对象,而从动态角度来理解,则“视像”可以由以下三个具体的要素构成。
首先,是观看者。视像的产生在于一种主体主动或者被动的意识活动即观看活动,而这种活动的实施者无疑是“视像”产生的前提条件。观看者带着观看的目的和需求,通过眼睛这种生理器官,对外在世界进行既感性而又理性的认识,因此,我们可以说,观看者形成了“视像”的出发点。同时从观看者自身来看,“视像”的产生又是带着本体的目的和需求的。观看的目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观看可以建立起本体与他者之间的联系,可以帮助本体认识环境,理解外部世界并且确定本体的活动范围。而观看者往往期待通过“视像”的观看得到对外部世界的尝试和探索,建立起本体的认同和排斥价值观体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视像”观看的目的和需求是有内在联系的。
其次,是观看对象。广义上来说,整个外部世界都可以成为观看的对象,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客观世界都能被我们所观看到并形成“视像”。这里的“不能被观看”并不是指因为物理条件的不满足而不能被观察的微观或者宏观世界,如肉眼不能看到、只能在显微镜下被发现的微观生物世界,而是如英国著名艺术史家贡布里希的“所知与所见”之论断所说的那样,人们总是只能看到他们愿意看到和知道的对象,这也就是所谓的眼睛只能观看到符合我们视域的日常世界。
最后,是观看结果。观看结果就是观看对象所呈现和反映出来的方式,它可以是留在视网膜上的图像,可以是综合了观看经验而形成的表象,也可以是通过某种方式而物质化了的存在。存留在视网膜上的图像是短暂的,除非它获得更长久的支持,即除非它能转化为更为恒久存在的表象,否则这种短暂的视知觉是不能转化为表象的。这也是我们经常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视知觉的恒久性是观看结果得以转化为表象的依据,而我们的眼睛如何使观看结果变成一个认识的框架呢?常见的理论有三种:格式塔心理学、吉布森的视知觉研究以及贡布里希的“所知与所见”的错觉理论。
而无论何种理论,对于“视像”形成的根本特征都具有一致性的理解。普遍认为的特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就形成“视像”的观看行为本身来说,它是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虽然外部世界的各种印象会被动充斥观看者的感官,但观看行为本身并不是被动的全盘接受。正如贡布里希的“所知与所见”理论所描述的那样,主体的观看行为能够避开观看对象表象的干扰,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去读取自我需要的那一部分。“外物对视觉的刺激形成一些跳动的光点,它们刺激视网膜的神经形成可以被大脑识别的信息。这些动荡的、一掠而过的光点构成光的模式,它的波长和强度随着注视的角度、光线的强弱、瞳孔的大小而不断发生变化,几乎不可能精确无误地重复出现。可是知觉却能够忽略这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异,始终给我们呈现一个清晰、稳定的视觉图像。”[7]正如古代西方哲学家们所普遍认为的那样,人类的观看行为还受制于“灵魂”,即自身的知识和信念的影响。客观表象并非种种都能进入人们的意识领域并被理解和转化为“视像”,而是知识的范围有多广,人类的视野就有多开阔。
第二,“视像”的观看包含了观看的主体、对象等一系列因素,同时这些要素始终处于互动关系之中。通过观看主体的自主选择,让其需求的观看对象进入了观看者的视野范围,从观看结果上来说,就是将主体能看见的事物与主体自身相互关联起来了。也就是说,“视像”的形成从来不是眼睛单纯锁定一个事物的结果,而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出发,在以事物为中心的范围里去捕捉事物,将呈现在主体面前的事物按照需求建构成与主体相关的事物。正如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所说的“观看的可逆性”:“‘观看’是设置我与其他人的直接关系的方式,……‘他者’观看我并作为超越我自身存在的一个外力而证实他的存在。然而,‘观看’同时是可逆的;通过交换,我能将‘他者’置于同一位置。”[8]主体通过观看客观对象,证明了自身的存在感,同时也将对象转化为主体的“视像”,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均衡、协调而平等的联系。
第三,从人与世界的交互关系上来说,“视像”的产生先于语言的产生。中西方的学者都认为,“视像”的产生受到个人知识和信仰的制约,并且需要知识和信仰的帮助才能形成具有恒久性质的观看结果。最早的人类大约起源于400万年以前,而据考古学家的论证,语言的产生只可大致追溯到距今70至20万年以前,文字的产生更是不会超过1万年的岁月。视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本能,于是我们可以确定人类早在拥有语言文字能力之前就已经具备了观看的能力,且从一开始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就是依靠观看的能力构建起来的。“视像”的产生先于语言文字的产生,而“视像”的内容从来都不能被语言文字所淋漓尽致地概括。更令人扼腕的是,人类实际上长期生活在“视盲”的空间中,在很多时候对我们生活的世界“视而不见”,这也就客观上延缓了研究“视像”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