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要从上做起

111. 守法要从上做起

【法法·第十三章】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 也。

民众跟从君主,不是听他嘴里说的,而是看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如果君主喜欢勇士的话,民众就会不怕死;君主真正重视仁义道德的话,民众就会重义轻财。所以说,“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皇上喜欢什么,崇尚什么,民众必定会加倍喜欢和崇尚。“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英明的君主知道:民心一定是依据君主的思想为出发点的。所以他制定法律时,首先是能把自己管好;设置礼仪制度时,首先是端正自己的行为。“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君主自己不能遵行法律,一般民众就不会服从法律。如果民众不服从法律,没有殉身于法制的信念,国家一定会动乱。“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所以有道之君,修订和推行法律,一定是在民众之前就带头实 行。

这第十三章讲的是守法要从上做起。法律要能够实行,领导人首先要以身作则,带头守法,不然底下老百姓不可能守法。平时讲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法律只是用来对付老百姓的,领导人、领导人家属以及各级政府官员都有“治外法权”,可以不受法律约束,那么依法治国就变成一句空 话。

在《任法》里,管子谈到君主几种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情 况:

凡为主而不得用其法,不能其意,顾臣而行,离法而听贵臣,此所谓贵而威之也。富人用金玉事主而来焉,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富而禄之也。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贱而事之也。近者以偪近亲爱有求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谓近而亲之也。美者以巧言令色请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美而淫之也。治世则不然,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其上。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 也。

君主舍弃法律,因为法不合他的意,遇事去问周围的大臣意见,而不是照法律去做,背离法度而听重臣的。久而久之,这些大臣地位越来越高而威胁到君主的势位。明朝为什么出现宦官专权?最早明太祖规定宫内宦官人数不能超过五十,宦官不能识字,不能参政。到了明末,宦官有上万人,明朝毁在阉党手中。其中有一个原因,是皇帝从小就跟这些太监长大,最信得过的是太监。小皇帝从小在宫墙里长大,什么事情都不知道,遇到有事就问那些从小陪他一起长大的太监,由他们来拿主意。人是会察言观色的,文武百官看到拿主意的就是这么几个太监。本来地位很低微的太监,因为皇帝“顾臣而行,离法而听贵臣”,所以大臣们也就对太监唯命是从了。照理,一个秘书级别不高,下面的厅、局长都得拍他马屁。什么道理?因为书记最信得过他,什么事都要问他。于是厅局长们知道,有事要说动书记,先得说动秘书。要说动秘书就得讨好他。如果大家都依法办事,照制度办事,就不会有这种情况。所以西方就没有“秘书党”,没听说秘书有那么大权力。有些总统的秘书也就是一个老太太而已,她不参与任何决策。办任何事都有一个法在那 里。

第二种情况“富人用金玉事主而来焉,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富而禄之也”。这就是权钱勾结了。富人拿着钱来,君主或者领导人看到金银财宝,就背弃法律而听他们的请求。这是富人用金钱贿赂破坏法制。“禄”,应为贿赂的“赂”。第三种情况“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贱而事之也”。贱人也就是太监,“服约”,驯服恭顺的样子,卑躬屈膝地伺候君主。宦官就是这样,看到主人卑躬屈膝,什么都可以做;但转身对其他人,比谁都凶。这不是他们的人品问题,而是制度和环境使然。只有这么做,他才能生存下去。久而久之,一个正直的人也会变成这样。一个太监用卑微的态度,哭哭啼啼地去求皇帝,皇帝就背离法律而听他的。这是地位卑贱的人用讨好的办法来破坏法制。第四种情况“近者以近亲爱有求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近而亲之也”。君主的近亲,以亲情来求,君主因而背弃法律而听从,这就是因亲昵而破坏法制。第五种情况“美者以巧言令色请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此所谓美而淫之也”。美女撒撒娇让君主答应她的要求,君主拗不过美色当前,背弃法律而听她的。这是因美而淫荡来破坏法制。现在这种情况也很多。多少落马的高官就是为了小三、小四而违法乱纪。有法为什么推行不了?两千六百多年前,管子就把破坏法制的情况讲得一清二楚,根源在上面。“治世则不然”,真正的太平盛世就不是这样。“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无论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一概照法律来决定。因此,“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不德也。”即使被杀头的,也没什么可埋怨的。得到奖励的,也没什么好感激的。因为被罚被奖都有法律依据,不必报仇,也不必报恩。你提拔我,从处长提到局长,我不会成为你的跟班。因为按照制度,我有这个政绩,有这个能力,应该做局长的。不按照制度,仅凭领导个人好恶,听他的话,他就提拔你,当然有人愿意一辈子做你的马 仔。

“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虚其匈以听其上。”一切照法制行事,就能像天地一样无私,公正,公平。这样的话,当官的不会徇私枉法。这里的“论”,不是议论、辩论,而是论处、判案的意思。知识分子不会窃窃私语,批评朝政。老百姓也不会对政策有私下偏爱的,因为政策都有法可据,不会忽宽忽严。大家都虚心听从朝廷的。“匈”,即“胸”,心胸。“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君主一切出自公心,按法律论断,那么挑起天下这副担子也不会觉得很重。有些领导人真的很勤奋,很累,可事情仍做不好,无能为力,会很无奈。什么原因?因为他做不到“以公正论,以法制断”。而公正和法制是有具体标志的,而不仅仅停留在口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