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站网调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站网调整

一、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2001年,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保障水文事业健康发展,按水利部水文局的要求和《河北省水文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本省的水文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规定,编制了《河北省水文发展规划》,主要任务是调整充实和发展国家水文站网,加强站队结合及水文巡测的建设,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该规划是以《河北省水文站网规划》和《河北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系统工程规划》成果为基础,适当调整补充了一些为防洪水情服务的水位站和水文站。规划调整后的基本水文站156处、专用调查站点247处、水位站31处、雨量站1176处、蒸发站45处、泥沙站110处、水质站1067处、地下水井2175眼、土壤墒情监测站175处。

规划完成后,水利厅组织了专家审查,规划经修改完善后由水利厅上报水利部水文局,最终纳入《全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2002年10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该规划进行了审查,2004年3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4〕100号文正式批复。

二、2003~2005年站网普查及功能评价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已建成的各类水文站网,在历年的防汛抗旱、水工程设计与运行调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的水文站网功能在社会实时性服务方面,特别是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尚存在明显的不足。为此,水利部办公厅于2003年8月下达了《关于开展全国水文站网普查与功能评价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03〕113号),要求对全国水文站网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与评估,分析各类服务目标下水文站网的单站作用与整体功能,提出站网调整和补充建议。普查与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 2003年9~12月开展站网普查; 2004年1~10月开展站网评价; 2004年8至2005年3月开展站网调整分析。

河北省水文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由业务局长主抓,相关处室的业务骨干承担,直属局相关人员配合,分工协作,对全省水文站网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对站网布局和功能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站网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案。(https://www.daowen.com)

经调整,原有流量站135处,继续保留123处,撤销12处,增加27处,调整后基本流量站为150处。增加辅助站35处,在142处辅助断面的基础上,增加辅助断面7处、撤销辅助断面14处,调整后辅助站35处,辅助断面135处。

原有水位站15处,经调整,新增水位站11处、撤销2处、保留原站13处,调整后水位站达到24处。

经调整雨量站达到967处; 蒸发站在原有44处的基础上增加4处,调整后蒸发站网达到48处; 泥沙站随着水文站的调整作个别调整,增加1处,由原来的100处调整增加为101处。

经调整水功能区控制站279处,水资源质量站217处,省界站22处,供水水源地站11处,入河排污口监测站55处,取水口站57处,水利工程站37处,自动监测站13处,地下水质监测站点521处,降雨水质监测站20处。调整后地下水监测井共2175眼,其中基本井1085眼、巡测井1000眼、试验井90眼。

2005年后,没有大的站网规划及调整工作,全省站网各类功能站数量基本没有变动。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原由气象部门抄录资料的降水站全部改由水文部门设站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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