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情通信
一、水情信息采集
雨量站是指单纯观测降水量的测站,水文站是指以观测水位、流量为主的测站,但绝大部分水文站均兼测降水量、蒸发量、水质等。
2000年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进入初设阶段,2001年建成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石家庄水情分中心 (试点)。省政府2005年批准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河北项目,内容包括新建412处GPRS雨量自动站和11处市级水情分中心。2006年建成了保定、廊坊、邢台、邯郸水情分中心。同年,河北省包括412处雨量站的雨量自测报系统建成,2007年投入正式运行。2010年为了满足山洪灾害防治和城市防洪需要,新建了141处 (包括市区增密站点) 雨量自测报站点,进一步完善了雨量自测报系统。
二、水情信息传输
(一) 报汛手段
1998~1999年完成了河北省各市和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三个河务处与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X.25”专线建设,实现了广域网传输。2000年报汛计划通知省内各市所属报汛站的水情电报一律入本市防办计算机广域网。
2002年引进电话语音报汛系统 (淮委),测站通过电话语音提示等拟报,以数据方式传至各直属局 (市防办),然后人工导入广域网。
2005年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中央和外省市传送网络线路由“X.25”专线改为光纤,加快了水情信息的传输速度,(https://www.daowen.com)
2006年从北京艾力泰尔有限公司引进水文信息数传系统,系统包括水文数传终端,终端软件,数据接入服务器,通信智能卡,中心软件等。各报汛站信息可以通过中心软件直接进入广域网,改变了原先的电话答疑、人工抄报、手工录入等繁琐的工作状况,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部分重点报汛站实现了有线电话、无线电台和卫星通信三保险; 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时间由2000年的2小时左右缩短到2006年的30分钟,雨水情信息的时效性得到明显提高。
(二) 水情拍报办法
2000~2005年,沿用1964年12月水利部颁发的《报汛办法》。
为适应网络信息标准化,2006年3月,水利部水文局制定了《水情信息编码标准》(SL330-2005),2006年4月1日河北省报汛站开始试用新标准报送,新标准自2006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同时原《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和《降水量水位拍报办法》废止。
(三) 水情拍报标准
定时雨情、水情拍报标准。为掌握日常情况下的雨水情,规定汛期每日8时拍报前一日降水量,日雨量以8时为分界。1999年河北省规定日降水量拍报标准为1毫米。2006年使用新《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报送,当年,中央站报汛期为4月1日8时至9月15日8时,省级报汛站报汛期为5月1日8时至9月15日8时。2006年取消了指定中央报汛站的6时报送任务。
加报雨情、水情拍报标准。为掌握一次暴雨降雨强度的变化过程和江河洪水涨落的变化过程,在报汛计划中对一些报汛站制定了时段雨量、水情变化的加报标准。1963年暴雨的加报标准采用八段八次累计加报标准为10毫米,后又增加每小时降雨30毫米拍发暴雨加报电报,一直沿用到2006年。2007年降雨量起报标准不再采用累计雨量拍报办法,实行有雨即报。所有报汛站的时段雨量和日雨量起报标准为1毫米,暴雨加报标准为每小时30毫米。2008~2010年汛期雨量报汛采用24段制,即1小时报送一次。2008年60处中央墒情报汛站开始用广域网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