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河北省水文系统一贯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2004年,省局制定了《河北省水文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实施细则》。《细则》对省水文全系统的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测站评比事项都做了详细规定。1996年至2010年,省局机关连续8次1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0个直属局中有8个直属局和4个测站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67个水文站被评为县(区) 级文明单位 (见表9-2-2)。省局党委在全省水文系统组织开展了5次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测站评比表彰活动。

表9-2-2 2002~2011年河北省水文系统文明单位统计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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