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人体部位的认识
据现代对甲骨文的研究得知,殷商时期对人体部位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定位和命名,其命名大部分沿用至今。对人体部位一般按体表部位特征认识,采用单字命名,符合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如人体的头面部有首、面、耳、目、口、鼻、眉、舌、齿等,四肢有手、肘、肱、臂、足、胫、膝、趾等,身躯有身、项、颈、脊、腹、臀等。这些名称,比较准确地表现了人体体表的各个部位。而对于人体内脏器官的命名很少,在已经能够识别的甲骨文字中只有一个象形字“心”(
)。字形简单,但表明当时已经观察到心脏的形状,也可能已经注意到心脏的重要作用。此外,还有骨(
,有长形中空的骨髓腔)、胫(
)、肘(
)等字,说明对骨髓腔和关节的一定认识;孕、子、娩、乳、毓等字,均与生育相关;发、髯、骨、尿、血等字,则是对人体生理现象和功能的观察结果。(https://www.daowen.com)
甲骨文反映出殷商时期对人体部位的认识,基本以简单描述人体外部形态特征为主,体现了当时人们的实际观察能力和朴素形态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