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价
2026年06月05日
第二十五章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价
2003年8月,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创建工作。并于2005年开展了第一批示范区验收工作,命名第一批13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06年命名第二批12个地区, 2007年命名第三批10个地区。通过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社区中医药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https://www.daowen.com)
为切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同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批准,自2010年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工作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评估、所在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