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 飞行试验过程

14.5.5 飞行试验过程

飞行试验过程如图14-12所示。

在飞行试验过程中,重要的角色是设计办公室(总设计)、飞行试验中心、系统工程、当局、飞行试验项目管理。

图14-12 飞行试验过程

FTIS—飞行试验仪表系统(flight test instrumentation system);FTC—飞行试验中心(flight test center);
DA—数据采集(data acquisition);TD—技术研究(technical discuss);CoA—适航证当局(certification of authority);
FLM—飞行航线维护(flight line maintenance);Co A—适航证(certificates of airworthiness)

安全是第一要素。

评判的标准是所采用的规划、适航要求和取证的基础文件。

飞行试验的交付物是飞行试验报告。

在飞行试验之前应填写以下数据(至少):飞行编号/试验编号;试验目的;TIA签字/版本(TIA-Type Inspection Authorization);试验飞机构型;压仓物构型;符合性检查(新近的检查);续航性证书;上一次飞行后的更改;总重——起飞总重/理想总重;重心——起飞重心/理想重心;机载燃油;对应于起飞条件的飞机性能;机场环境(跑道条件和障碍物)。

试验程序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批准的飞行试验计划;申请者的飞行试验报告批准;飞行卡片的详细审查;试验结束状态;试验预测;试验监控程序;仪表状态;飞机飞行手册规定的限制;试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