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49 为什么病毒性肝炎患者应该配合社区医师进行访视?患者可以拒绝访视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
2026年09月13日
Q149 为什么病毒性肝炎患者应该配合
社区
医师进行访视?患者可以拒绝访视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什么时间节点来上门访视的呢?
访视除了核实诊断外,对病毒性肝炎患者及其家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访视工作由从事疾病预防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通过登门拜访或者电话联系的方式开展,根据肝炎型别的不同,访视次数有所差异。在访视过程中,访视人员会问及一些患病后的个人情况,以了解患者病情的发展及痊愈情况,还会关注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对患者及家庭成员进行相关疾病的健康宣教、消毒指导,避免肝炎病毒在患者家庭成员间发生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患者不能拒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家庭访视,工作人员会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原则,不会泄露患者隐私。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按照病毒性肝炎的分型和潜伏期来开展访视工作的。譬如甲型、戊型肝炎病例,第一次访视时间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传染病报告后24小时内,第二次访视时间是在患者出院时,第三次访视时间是最后一次接触日(住院时)起45天。急性乙型、丙型肝炎病例,第一次和第二次访视时间同甲型、戊型肝炎,第三次访视时间是出院后60天。对留家的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发病后1个月内每周访视一次,其中甲型肝炎、戊型肝炎发病后75天再访视一次;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发病后3~6个月再访视一次;病情未好转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适当延长访视时间。疑似患者应每周访视一次,直至否定病毒性肝炎诊断为止。未分型肝炎病例参照乙型肝炎的访视要求。慢性病毒性肝炎病例应每年至少访视一次,复发一次访视管理一次。患者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调查和访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