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
管理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属于经济管理的范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教育局应建立由局职能科室、资产管理部门、学校(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设立一个体制健全、职责明确的资产管理机构。由区教育局授权,在局职能科室直接指导下,实施对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如长宁区教育局的局科室归口管理单位即区教育基建管理站。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并监督检查;研究资产配置标准,落实教育局基建、设备年度预算,指导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并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实施资产的处置和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整合以及经营性资产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