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案例分析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八、案例分析题

某年5月3日,我方A公司接到中东一客商寻购某商品20 万磅,请我方报价。我方于5月5日去电,提出:同意供货20 万磅,分五次装运,从当年8月至12月,每月装4 万磅,CIFC2%巴林,每磅1.38 美元,有效期至5月10日。5月9日客商来电称:我已说服我中东客户接受你方价格,请考虑数量22 万磅,5月至12月平均装量,电告合同号码。后发现单价核算错误,每磅低报0.14 美元,此笔生意如此做下来将损失2.8 万美元。在分析过程中我方发现,有挽回损失的余地:一是对方使用accepting 字样,可理解为正在接受中;二是数量和装运其做了变更;三是让我方电告合同号码,可视为对方的还盘。于是我方回电对方:你9日电悉,商品20 万磅,8月至12月交货,信用证必须于5月25日开到,5月11日我方时间确认有效。但对方超过有效期一天接受。遂告知对方货已他售,可供另一种规格货物10 万磅。但对方仍然要求按原价及数量供货。我方看时机已经成熟,去电告知:我方可供15 000 磅CIFC2%1.52 美元,10—12月平均装运,限5月31日确认。最后交易达成,我方避免了损失。(https://www.daowen.com)

请谈一谈从本案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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